01 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名單(海歸在上海落戶需要哪些條件?)

时间:2024-05-17 03:00:26 编辑: 来源:

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

1、海外從事相關工作經歷。

2、掌握某行業、某領域重要實驗技能。

3、主持過國際大型科研項目,有較豐富的科研管理經驗。海外高層次創新人才具體分為重點實驗室、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重大工程重大項目、企業、金融、航運、文化八大類。

上海人才儲備政策

如果本科是在國內就讀必須提供國內雙一流院校的證明。國外碩士研究生學制也必須達到兩年及兩年以上,如果學生本科院校就在海外,就讀的大學必須是世界前200名高校。只有符合以上要求的學生才能有資格成為上海儲備人才。這種人才儲備即為了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在準確把握企業的戰略目標和人力資源規劃后,通過對人才從層次、數量、結構上進行設計優化,并實行長期性、持久性、針對性的人才庫存與培養,從而保證企業人才能夠滿足企業長遠發展目標需求的人力資源策略。

人才儲備需要從企業未來的發展目標出發,對企業人才的現狀進行深入的分析,明確企業人才的層次、數量、結構與環境的關系。人才儲備,可以使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占據人才的優勢,通過優秀人才帶動企業發展,從而獲得持續的競爭優勢。

上海儲備人才的特點

(1)一般不需要進行筆試,僅需面試

(2)非公務員非事業單位編制(別失望,往下看)

(3)待遇無限接近于公務員

(4)上海的儲備人才各區自行招聘自行培養

(5)選拔要求相對普通公務員高出很多

一、上海儲備人才的工作性質

(1)工作單位一般屬于體制內單位或國企央企單位

(2)工作內容主要是處理黨政機關事務

(3)工作對象一般是基層人民群眾/機關單位人員

(4)具體可能去哪些單位: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委政法委、區信訪辦、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規劃資源局、區建管委、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婦聯、區人才服務中心、區博物館、區鎮政府、社區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區發展公司等單位

二、上海儲備人才的一般要求

各區的儲備人才要求不相同,在其他的文章/筆記當中有詳細介紹,這邊簡單羅列一些:

(1)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大部分要求碩士及以上,留學生對學校排名有要求;

(2)大多區非常看中學生在校的干部任職經歷;

(3)政治面貌雖然不要求黨員,但是資質審核時較為青睞黨員;

(4)一般情況下要求是應屆生,往屆生一般不超過2年。

法律依據:

《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

第五條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在滬工作穩定且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高層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員。

3.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4.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二)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

5.重點機構所需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6.重點機構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等核心業務骨干。

7.重點機構緊缺急需的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技師)的技能類高技能人才。

重點機構是指本市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經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區域推薦的用人單位,并實行名單管理和動態調整。

上海對海外人才引進有補貼嗎

**是的**,上海對海外人才引進有補貼。為了加快集聚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上海市人事局和市科委聯合設立了“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每年投入4000萬元作為支持留學人員來滬工作、創業的政府專項資助補貼。

這些補貼包括但不限于:

1. 一次性給予每位引進人才5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2. 3年內,按照浦東新區相關行業人才政策個人貢獻獎勵最高標準給予一定獎勵。

3. 提供浦東新區范圍內不超過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免費供引進人才使用。在此基礎上,再提供50萬元人民幣的安家補貼。

4. 對于有落戶需求的引進人才,按照上海市有關政策規定,積極幫助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對愿意放棄外國國籍,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積極幫助申請加入中國國籍并辦理落戶上海手續。

5. 引進人才可享受區域內醫院特需門診服務,享受每年一次的療休養及健康體檢待遇。

6. 引進人才子女有就學需求的,按照《浦東新區人才子女入學入園實施辦法》予以妥善安排。

7. 引進人才配偶一同到浦東生活,并有就業意愿的,優先推薦其在區域內單位就業。

8. 對于被認定為國家級、市級或區級研發機構的企業,按照《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研發投入補貼資金操作細則》的規定,提供相應的研發費用補貼。

9. 對于經認定的核心團隊,可以享受以下待遇:給予團隊50萬元人民幣用于引進和激勵優秀團隊成員;3年內給予團隊成員每人每月2000元人民幣的租房補貼;為符合條件的個人及配偶、子女優先解決上海戶籍,幫助協調其子女在區屬學校就學。

這些補貼政策的實施有助于吸引和留住海外優秀人才來上海工作和創業,為上海的發展注入活力和動力。

博士落戶上海需要什么條件

1、上海應屆博士畢業生根據學歷、學習成績、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榮譽稱號、學術文體競賽獲獎、用人單位等要素進行評分,評分滿足72分即可落戶上海。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直接落戶上海。

3、博士后研究人員通過研究站申請落戶。

4.出國攻讀學士學位,或出國深造,從事訪問學者或博士后研究,并在國家(境)以外的國家(境)外國籍,居留;原籍為杭州或回國后在杭工作,由雇主正常繳納社保;在海外獲得碩士以上學位(包括中外合作辦學)留學人員;可以享受"落戶后就業"政策。

法律依據:

《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

第五條 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在滬工作穩定且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高層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員。

3.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4.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二)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

5.重點機構所需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6.重點機構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等核心業務骨干。

7.重點機構緊缺急需的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技師)的技能類高技能人才。重點機構是指本市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經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區域推薦的用人單位,并實行名單管理和動態調整。

(三)高技能人才

8.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國務院特殊津貼、世界技能大賽獎項等榮譽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高級技師)的技能類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技師)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技能類高技能人才。

(四)市場化創新創業人才

11.獲得一定規模風險投資的創業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12.在本市取得經過市場檢驗的顯著業績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13.在本市管理運營的風險投資資金達到一定規模且取得經過市場檢驗的顯著業績的創業投資管理運營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14.市場價值達到一定水平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顯著經營業績的企業家人才。

(五)專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運、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17.本市各區和重點區域自主審批的緊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及時調整人才引進重點支持范圍。

海歸在上海落戶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見附件1)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畢業生參照“211”高校畢業生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二)來滬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本市創辦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本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同時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參考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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