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東盟對外貿易現狀及對策(我國外貿可持續發展的現狀是什么?)

时间:2024-05-09 12:23:53 编辑: 来源:

稅種包括污染物排

放稅+污染產品稅和生態補償稅’ 我國應在稅制設計

和稅收立法方面強化環保意識!增設環保稅種!深化

稅制改革!使之向綠色產業傾斜’

% 二& 順應綠色貿易潮流!突破綠色貿易壁壘!促

進我國對外貿易的進一步發展只有對外貿易保持

一定的發展規模和速度!才能更好地實現貿易的可持

續發展’為此!一是要積極順應綠色貿易的潮流!大力

發展綠色產業!采用清潔工藝!生產對環境友好的產

品!不斷提高產品的環保水平’ 二是積極鼓勵對國際

標準的采用’ 國際標準具有廣泛的適用性!盡管它是

自愿采用的!但自頒布以來受到各國的普遍重視’ 根

據國際標準化組織規定!只要企業獲得相關國際標準

認證!就可以直接進入國際市場!不受任何非關稅的

阻攔’三是實施從產品設計#生產#包裝到營銷的綠色

一體化’ 四是要對主要國家#行業和產品的綠色壁壘

進行認真研究!積極尋求對策!對于其中以環境保護

為目的的合理要求!要通過提高本國產品品質!盡量

滿足對方’五是要建立有利于生態環境的進出口產品

結構!使我國出口貿易向節約原料#節約資源的(綠色

結構型)發展’鼓勵和發展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及可

實現資源替代的產品出口"出口產品的開發重點應放

在綠色產品#環保技術與食品#環境標志產品三類產

品上并使綠色食品的出口成為我國對外貿易導向型

產品"同時!為了保護我國人民和動植物的生命健康

和安全#保護生態環境!我國應根據!"# 和有關多

邊環境協議的要求!建立合理的綠色防范體系’

% 三& 積極探索環境成本內生化!大力發展循環經

濟環境成本包括開采#生產#運輸#使用以及回收和

處理商品#解決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所需的費用’ 環境

成本內生化意味著產品的價格包括環境成本’ 其途徑

有三*一是對環境資源進行合理的定價"二是界定環境

資源的產權’ 根據科斯的產權理論!環境資源的產權界

定為污染者# 受害者或第三者都可以解決環境污染問

題’ 實踐證明!環境成本內生化對于解決一些局部的#

地區性的環境問題具有重大意義" 三是制定合適的環

境政策措施’ 最優的環境政策應該是直接針對污染源

征收環境稅’ 同時!要著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貿易的

可持續發展’ 循環經濟強調減量化#再使用#再循環的

($%)原則!它是一種(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經濟

新思維! 可以把貿易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盡可能

小的程度!符合貿易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經貿論壇

! 四" 加強對外貿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通過對

外國際交流與合作#一是可以解決環境政策制定方面

的$免費搭車%和$囚徒的困境%問題#有利于解決全球

性及跨境轉移的環境污染問題&二是可以一定程度地

解決國內環境政策制定方面的$政治失靈%問題&三是

由于有些環境問題具有全球性’外溢性的特點#如全

球變暖等# 一國的環境問題會影響到相鄰的國家#解

決這類環境問題#國際合作也是最有效的途徑( 我贊

同有些學者的觀點# 國際社會應成立一個多邊的’權

威的世界環境組織!!"#"#一方面為在環境領域進

行國際合作’協調各國環境政策’促進環境成本進一

步內生化’全面解決環境問題提供組織基礎#另一方

面與!$# 一起協調貿易與環境的關系#解決貿易與

環境方面的爭端# 使貿易沿著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前

進)

! 五" 切實制定好貿易可持續發展戰略貿易可

持續發展戰略主要有三*一是進出口發展戰略) 進口

方面# 要積極鼓勵引進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技術與設

備#堅決禁止嚴重污染環境產品和國外淘汰的不利于

環境的技術和設備的進口#加強進口商品檢驗和檢疫

力度#防止危害公民和動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以及生

態環境的產品進入中國市場) 出口方面#應鼓勵重視

環境標志產品的開發#積極爭取國際相互認證#鼓勵

有條件的企業申請主要貿易對象國的環境標志)認真

研究綠色包裝發展趨勢#花大力氣建立出口產品的綠

色包裝體系&二是吸引外國直接投資發展戰略) 吸引

外國直接投資時必須考慮環境保護因素#使吸收外商

直接投資與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積極鼓勵外

商投資到具有重大影響的可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領域#

如清潔生產+科技創新等) 必要時可要求跨國公司采

取母國環境標準并向中國政府提交年度環保報告&三

是綠化進出口關稅戰略) 一方面#我國應對進口關稅

進行調整和完善#實現進口關稅綠化) 如對進口之后

會給消費或生產!包括產品本身和有關包裝"帶來污

染的產品!如農藥’化肥"提高進口關稅#大幅度降低

林產品和礦品的進口關稅等等) 另一方面#從環境角

度考慮征收的出口關稅#應當把重點放在那些污染嚴

重行業!如造紙’冶金"的出口產品上)

我國貿易保護理論發展的現狀

論我國貿易保護網的構建

摘 要:貿易保護是各國貿易政策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加入WTO后,中國以高關稅和嚴格的數量限制等構成的傳統貿易保護體系逐漸崩潰。本文基于國際貿易理論和國際貿易實踐闡釋了中國構建貿易保護網的必然性,并指出符合我國國情和WTO規則、完善且強大的貿易保護網框架應由貿易政策、產業政策和延伸保護組成。

關鍵詞:國際貿易;貿易保護;自由貿易;貿易壁壘

一、中國構建貿易保護網的必然性

(一)基于國際貿易理論角度的必然性

國際貿易理論發展基本上分為兩大主線,即貿易保護理論和自由貿易理論。事實上,“盡管經濟學理論中長期存在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之爭,但自由貿易理論哪怕在觀念上也沒走向絕對自由,并不排斥必要的保護”[1]。

1.貿易保護理論與自由貿易理論存在一致性。縱觀整個貿易保護理論體系,無一不提倡積極主動地參與對外貿易,在這一點上,貿易保護理論與自由貿易理論是一致的。例如,重商主義是貿易保護理論的早期學說,其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托馬斯·孟在《英國得自對外貿易的財富》一書中寫道:“對外貿易是增加我們的財富和現金的通常手段。” [2] 他主張積極主動地追求外貿順差。德國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在其著名的“保護幼稚產業論”中提出,本國的弱小產業應當得到保護,一旦這種弱小產業在政策保護下成長到具有國際競爭能力時,國家應立即放棄保護政策,擴大對外貿易開放程度,以利于國內資源的有效配制和產業競爭力的增強。

總之,形形色色的貿易保護理論都提倡積極主動的參與對外貿易,這也為通過進行適當的貿易保護政策促進本國對外貿易發展的可能性提供了理論上和邏輯上的支持。

2.貿易保護理論的現實性及指導性。通過比較分析,我們認為貿易保護理論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自由貿易理論的不現實假定,更切合現今的國際貿易實踐,尤其為我國實行必要的貿易保護提供了理論依據。

(1)李斯特的保護幼稚產業論認為各個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該采取不同的對外貿易政策。在工業化的初中期階段,實施貿易保護可以迅速發展本國的民族工業,但在民族工業具有一定的國際競爭力時,必須果斷地放棄保護。這實際上是對自由貿易理論實施條件的補充。我國有許多工業正處于新興或起步階段,對這些工業實施適當的保護是必須也是必要的。

(2)阿根廷經濟學家拉烏爾·普雷維什曾從發展中國家立場出發,提出“中心外圍論”。該理論把世界經濟體系分為:由發達國家組成的工業國中心地帶以及由不發達國家組成的初級產品外圍地帶,外圍地帶始終圍繞中心地帶的意志發展。由于技術進步的利益不能在所有國家平均分配,以及制成品市場被中心地帶國家所壟斷,外圍地帶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外圍國保護工業的后果不過是矯正其初級產品與工業品收入需求的彈性差異,不會阻礙國際貿易進步;外圍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因進口結構的變化,保護措施也應發生變化,但仍不宜對中心國家工業品的輸入全部放開。這既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假定貿易各國都可從貿易中對等獲益的修正,也對發展中國家實行貿易保護有重要指導意義。

隨著我國加入WT0,使用關稅、配額等手段來改善我國貿易條件的空間將越來越小,我國貿易條件特別是制成品貿易條件確實處于不斷惡化的趨勢。貿易條件的變化對經濟成果的蠶食將有可能進一步擴大。因此,應盡快采取相應的貿易保護措施以改善我國的貿易條件,維持對外貿易的高速增長。

(3)凱恩斯主義認為,凈出口屬于總需求的一部分,可以刺激國民經濟的發展,而進口則會收縮國民經濟。一國外貿順差或逆差對于該國的經濟盛衰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凱恩斯主義提倡國家干預國際貿易,大力推動出口,抑制進口,保持外貿順差,并將貿易順差與就業理論聯系在一起,主張采用包括財政政策、貨幣金融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對外經濟政策在內的一系列宏觀經濟管理和調節措施為主要干預手段,以增加有效需求,擴大就業。這一理論為我國實施必要的貿易保護措施以促進和保持外貿順差,對貿易部門實施宏觀調控以增加內需,擴大就業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支持[3]。

另外,當國家發生經濟危機時,失業和經濟衰退就必然會導致政府的保護主義傾向,凱恩斯主義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假定各國總處于貿易平衡狀態的修正,也對發展中國家應對可能發生的經濟危機,為保證國際貿易穩定發展進行必要的貿易保護提供了理論指導。

(4)由戈登、約翰遜等人提出的最優干預政策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特點是存在大量的市場缺陷,其中主要是扭曲的部門間工資差別、買方壟斷等,同時還存在非經濟偏好(即發展新興工業),而所有這些市場缺陷都意味著國家必須干預經濟。因此最優干預政策理論認為,當市場扭曲是由國外而非由國內因素所引起,當經濟目標屬于對外部門時,采取最優干預的保護貿易形式是最優選擇。這一理論切合發展中國家實際情況,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市場完美無缺假定的修正,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同樣存在市場缺陷,這就需要國家實施貿易保護措施。

(5)波特在“國家競爭優勢論”中提出,比較優勢并不一定是現實的國際競爭優勢,為了取得國際競爭優勢,政府可以通過補貼對工業競爭力加以影響;對教育的支持可以影響高級要素稟賦;對產品的規模、標準等的規定將影響產品的需求和供給;通過財政金融政策可影響工業及相關工業的供求與競爭狀況等等。這一理論修正了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比較優勢論,也為通過適當國家干預,全方位利用政治、教育、財經政策進行貿易保護提供了理論依據。

3.自由貿易理論中的貿易保護暗示。即使是自由貿易理論,也往往明示或暗示了一些保護貿易的意旨。如在李嘉圖比較優勢貿易模型中指出,“各國應該專門生產并出口其擁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進口其不具有‘比較優勢’(或有‘比較劣勢’)的產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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