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國際貿易中下列哪個因素不屬于成本因素(急求 國際經濟學 李坤望第三版答案)

时间:2024-05-29 08:08:50 编辑: 来源:

,制造業部門的產量下降。

7*.根據特定要素模型,試判斷短期內國際貿易能否導致要素價格均等化?為什么?(提示:根據要素稟賦理論,長期條件下,要素稟賦的任何變化都不影響要素實際收入,但在短期內,要素稟氟的變化會影響要素實際收入,根據這一區別,并聯系一下兩國的要素稟賦的差異,再加以分析)。答案提示:根據特定要素模型,短期內,特定要素在兩個部門間無法流動。按照本章的分析,雖然都是資本,但是x和y部門的資本回報是不一樣的,所以不會導致要素價格均等化。第五章習題答案提示試比較重疊需求理論與要素稟賦理論的異同。

答案提示:這兩個理論都解釋了國際貿易的原因。不過,二者也有很大區別。第一,這兩個理論解釋國際貿易的出發點并不相同。要素稟賦理論是從供給方面來探討國際貿易的基礎;重疊需求理論從需求角度探討了國際貿易的起因。第二,要素稟賦理論主要解釋發生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產業間貿易,即工業品與初級產品或資本密集型產品與勞動密集型產品之間的貿易;而重疊需求理論則適合于解釋發生在發達國家之間的產業內貿易,即制造業內部的一種水平式貿易。

你認為重疊需求理論適合解釋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嗎?為什么?

答案提示:適合。因為不同的發展中國家在不同的產品生產上有優勢,雖然這些產品有可能都是勞動力密集型的產品。發展中國家雖然從總體上發展水平相近,但是在具體產品上卻不一樣,發展中國家之間也可能有產業內貿易,并用重疊需求理論來解釋。

重疊需求理論與第三章中所提到的需求逆轉都是討論需求因素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兩者之間有什么區別?

答案提示:需求逆轉主要解釋產業間貿易,而重疊需求理論則解釋產業內貿易。需求逆轉解釋要素稟賦理論為什么在有的時候不符合現實情況,強調需求有可能使得貿易方向發生變化;重疊需求理論解釋的是產業內貿易發生的原因。

4*.如果考慮收入分配格局這一因素的話,重疊需求理論的結論會受到影響嗎?為什么?答案提示:會有一定影響,但是基本結論不會變。當一個國家收入分配越是平均的時候,本國有代表性的需求所占份額越大,當所有國家的收入分配都非常平均的時候,重疊需求的份額會減少。但是,一個國家的收入分配不可能會完全平均的,所以重疊需求理論的基本結論不會變。

5.試舉例說明產品周期理論。答案提示:很多電子產品都是很好的例子,計算機等。

6.試比較產品周期理論與要素稟賦理論的異同。答案提示:產品周期理論是一個動態理論,產品周期理論從技術變化的角度,探討了比較優勢的動態演變;而要素稟賦理論是靜態的。兩個理論都強調生產方面的優勢,即從供給角度討論問題。

7.如果創新國在喪失比較優勢之后,轉而研究開發新品種,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發生產業內貿易?如果發生產業內貿易,那么貿易應發生在哪些國家之間?答案提示:創新國如果研究的是相同產業中的更新品種,則創新國和其他發達國家之間會出現產業內貿易,因為此時其他發達國家生產的是此產業產品的舊品種。

8.結合重疊需求理論和產品周期理論,試解釋為什么美國始終是世界汽車生產和出口大國?答案提示:根據產品周期理論,美國作為創新國,一直保持在汽車新產品方面研發和生產的優勢,是其保持生產和出口大國的原因。由于歐洲等發達國家的部分消費者也對汽車新品有需求,這使得美國對汽車新品的研發和生產有了動力,較大市場使得新品的研發和生產有利可圖。第六章練習答案假設勞動是唯一的生產要素,X部門存在外部規模經濟,而Y部門則規模收益不變,試確定在這種情況下生產可能性邊界的形狀。

答案提示:生產可能性邊界將向內凹。

試根據圖6—2證明,如果貿易后Y商品的相對價格下降很大的話,那么完全專業化生產Y產品的國家福利可能因貿易而遭受損失。

答案提示:比較貿易后的國際相對價格線與貿易前的相對價格線的位置關系。

除了本章正文中所提及的因素外,你還能提出其他一些影響在外部規模經濟下國際分工格局的因素嗎?

答案提示:這道題沒有標準答案。

在外部規模經濟下,各國從國際貿易中所獲得的利益并不平衡,那么你認為一些低收入國家經濟發展緩慢是否與其在國際分工格局中的地位有關?

答案提示:有關系,這是為什么各國都希望提升出口結構的原因。不過,各國在分工格局中的地位并不會依人們的意志改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比較優勢、國內市場規模等因素。所以,提升產業結構不能操之過急。

在壟斷競爭市場結構下,市場短期和長期均衡條件分別是什么?

答案提示:老師沒講,說壟斷競爭條件太復雜,現在也沒有完善的理論。

本章所介紹的產業內貿易理論與前一章的重疊需求理論有什么異同?

答案提示:本章所介紹的產業內貿易理論和前一章的重疊需求理論都可以解釋產業內貿易。不同點是:第一,本章的理論是從供給角度講的,而前一章的重疊需求理論是從需求角度講的;第二,本章的產業內貿易理論探討的是在不完全競爭情況下的國際分工與貿易,而前一章的重疊需求理論并不是針對不完全競爭市場的理論。

7*.假設某國是資本豐富的國家,X相對于Y而言屬于資本密集型產品,并且是壟斷競爭市場,而Y是完全競爭市場,那么貿易后,圖6—5中兩條曲線AA/與BB/如何變動?答案提示:考慮貿易后用于X部門的要素量的變化。

8.如果貿易前兩國市場不是完全壟斷,而是寡頭壟斷,那么本章正文所得出的結果是否改變?答案提示:不改變。

9.試比較“新貿易理論”與比較優勢理論之間的異同。答案提示:新貿易理論解釋的是產業內貿易,而比較優勢理論解釋的是產業間貿易;新貿易理論的假設是不完全競爭市場,而比較優勢理論的前提假設是完全競爭市場;比較優勢理論都是從供給角度已經研究,新貿易理論還從需求角度進行了說明;新貿易理論強調差異產品在形成國際貿易中的作用,比較優勢理論假設所有產品都是同質的。

下列屬于出口促進措施的是A.出口信用保險B.出口補貼C.“自愿”出口限制

出口信用保險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險是以鼓勵本國出口企業擴大出口貿易,開拓海外市場為出發點,為出口商和銀行承擔由于進口國政治風險(包括戰爭、外匯管制、進口管制和頒布延期付款等)和進口商商業風險(包括破產、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匯和出口信貸等業務上遭受的收匯損失的政策性險種,它是為出口合同項下企業享有的權益提供風險保障的一項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國家財政支持的保險機構具體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內容是保障出口企業在出口貿易,對外投資和對外工程承包等經濟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一、出口信用保險的歷史與現狀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最早出現在1919年的英國,當時為鼓勵本國商人向澳大利亞出口,英國成立了一個專門的政府機構“出口信用擔保署”,為出口商提供商品債權保險和融資擔保。現代意義上的出口信用保險實際上包括保險與擔保,其對出口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第一,對出口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轉移貿易、外匯、結算中的風險,使出口商從合同簽訂,直到最后結算收匯各個環節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為出口商提供貿易融資或項目融資服務。這一功能通過買方信貸擔保、項目融資擔保和固定利率融資以及保函保險等手段實現;第三,為出口商參與巨型出口或國際經濟合作項目提供了機會。這樣的項目涉及跨國采購,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關國家通常在一家保險機構牽頭的基礎上,合作承保各自國家的出門或信貸部門:第四,國際化與一體化的發展有助于減少摩擦,保證各國出口商的平等競爭。

以英、法、德等國為代表的OECD國家于1998年4月1日達成最新的出口信貸與信用保險“君子協定”,它要求各成員國的信貸條件不得高于“君子協定”,否則必須事先通報其他各國,防止出現損害有關成員國利益的不平等競爭。正是這種公平與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險得到WTO規則的認可。根據WTO有關補貼與反補貼的協議,出口信用保險屬于補貼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險在國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獨到的。相應地,在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成為不可逆轉的大趨勢下,各國政府已經紛紛改變過去對出口所采取的補貼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國際社會所接受和廣泛采取的間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險正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據國際信用與投資保險人協會(簡稱“伯爾尼協會”)統計,全球國際貿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最高時達到14%。有些國家如日本、法國、韓國的這一比例已高達39%、21%和13%。英、法、德等國的經驗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已成為擴大本國資本貨物出口、大宗貨物出口和海外投資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顯。上述三國向發展中國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這使它們的企業能夠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實力和高度保障進出新興市場。

二、出口信用保險對外貿出口的促進作用

1.出口信用保險有利于企業防范和控制國際貿易風險,提高風險管理水平。辦理出口信用保險的過程是一個風險防范和控制的過程。作為風險的承擔者,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處理及評估。在多年的業務實踐中,出口信用機構逐漸形成自己的信息網絡,并積累了大量的不同國家的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國別資料以及各國買家的資信材料。

出口商在辦理信用險的過程中,出口信用機構往往根據具體項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承保前,保險機構要對貿易雙方進行詳細的資信調查,充分了解債權、債務雙方的支付能力,為評估出口業務的風險程度提供充足的證據。承保后,保險機構還能及時跟蹤債務方的經營狀況,一旦出現支付風險或者信用風險,保險機構能夠及時向出口企業提出建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保險業務完成后,保險機構可以幫助企業建立較完備的客戶檔案,為企業總結經驗提供資料,全面提高出口企業的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險不僅為擴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機構,更主要的是增強了出口創匯的信心和勇氣。

2.出口信用保險有利于出口企業采取靈活的貿易結算方式,擴大出口。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公認比較安全的信用證結算方式,由于手續繁雜、審查嚴格和成本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出口的進一步擴大。為簡化手續、減少資金占用、節約通訊費用,買賣雙方越來越多地采用非信用證付款結算方式,如D/P、D/A、O/A等,據統計,目前歐美企業之間信用證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評估國外買方的信用風險除涉及買方的經營狀況、財務實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還要考慮買方國家的政治、法律、經濟等方面的風險,所以,越來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難以把握出口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有些出口企業也因此而喪失了不少貿易機會,甚至還丟掉了許多老客戶。

目前我國大多數出口企業最為看重的結算方式還是傳統的信用證,一般公司內部對D/P、D/A、0/A等其他結算方式比較謹慎,有相當嚴格的權限規定,這樣在以買方市場為主導,大多數客戶都有賒銷方面要求的新的國際貿易大環境下,顯然處于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則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正由于出口信用險承擔了買方國家的政治風險及買方的商業信用風險,出口商才免除了因買方倒閉、拒收貨物、拒付貨款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出口收匯也有了一定的保證,從而減少了逾期賬款甚至壞賬的產生。在出口信用險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結識新客戶,開拓新市場,擴大業務量,促進出口貿易的迅速發展。

3.出口信用保險有利于出口企業獲得融資便利,提高企業的資金效益和競爭力。出口企業長期以來的老大難問題——資金緊張,融資困難,是制約其加快發展的“瓶頸”。在全國范圍內,外貿企業的自有資金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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