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鴉片戰爭前中國對外貿易的港口(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中國被迫開放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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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中國被迫開放的港口

;②增開牛莊(后改營口)、登州(后改煙臺)、臺灣(后定為臺南)、淡水、潮州(后改汕頭)、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

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簡介 被迫開放的港口城市有哪些

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年6月~1842年8月)是中國近代史的開端。爆發的原因,簡單地說,有三個方面:直接原因是林則徐虎門硝煙引起英國不滿。最根本的原因是,19世紀30年代英國率先完成工業革命,成為資本主義頭號強國,為了擴大海外殖民地和商品市場,英國迫切要求打開中國的大門。最重要的原因,是清政府的腐敗落后、國力衰弱為英國發動戰爭提供了可能。

第一次鴉片戰爭后,中國簽訂了近代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滿足了英國大多數的要求。主要內容:1、割香港島給英國。2、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允許英國人在通商口岸設駐領事館。3、向英國賠款2100萬元。4、英國在中國的進出口貨物納稅,中國與英國共同議定。5、英國商人可以自由地與中國商人交易,不受“公行”的限制。6、享有領事裁判權,英國人在中國犯罪可不受中國法律制裁。

清朝收復臺灣后開放了哪四個通商口岸?

1683年,臺灣地方政府投降收。

東南沿海廣大地區再無可以挑戰清朝的政治軍事勢力。

1684年在廣東等地官員的要求下,清朝解除海禁,在江、浙、閩、粵四省設置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和粵海關,對外通商貿易。清朝歷史上的四口通商時期由此開始。

鴉片戰爭前,中國對外貿易僅限定

于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正式停止海禁:“今海內一統,宇寧謐,滿漢人民相同一體,令出洋貿易,以彰富庶之治,得旨開海貿易”①。第二年,宣布江蘇的松江、浙江的寧波、福建的泉州、廣東的廣州為對外貿易的港口,并分別設立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和粵海關等四個海關,負責管理海外貿易事務②。這是中國歷史上正式建立海關的開始。至此,清初的海禁宣告結束,中國的海外貿易進入了一個開海設關管理的時期,一直延續到道光二十年(1840),長達156年。

在此期間,雖然有10年(1717—1727)的南洋海禁,但這與前次海禁不大相同。這時“內地商船,東洋(日本)行走猶可,……至于外國商船,聽其自來”③。說明只是部分禁海而已。即使如此,也同樣受到開明官員和反禁派的激烈反對。廣東、福建的地方官員紛紛“請弛其禁”④,認為“沿海居民蕭索岑寂,窮困不聊之狀,皆因海禁”。“開南洋有利而無害,外通貨財,內消奸宄,百萬生靈仰事俯畜之有資,各處鈔關,且可以多征稅課,以足民者裕國,其利甚為不小”⑤。雍正五年(1727),宣布廢除南洋禁海令。從此以后再沒有實行過海禁,海外貿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不過,由于“掠奪、謀害及經常訴諸武力,為歐洲國家與中國開始貿易的特色”⑥。乾隆二十年(1755)發生了英國侵略分子洪任輝(James Flint)駕船闖入寧波、定海和天津事件,清政府才又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十一月十日宣布:撤銷寧波、泉州、松江三海關的貿易,僅允準番商“將來只許在廣東收泊交易”⑦。從此,中國的海外貿易主要集中在廣東各口岸進行。這就是以往人們認為“標志著全面實行閉關鎖國政策時代的開始”和“閉關政策的最后形成”,而且認為廣州成為獨一無二的進出口貿易港口。但是確切地說,廣州并不是唯一的通商口岸。清政府的對外貿易也不是完全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因為:第一,清政府規定海外貿易在當時中國最大的港口廣州進行,木身就是一種開放,只不過是沒有全面開放全國的港口而已。但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統治者,從國家、民族和他們自身的利益出發,根據海外貿易發展的趨勢,決定開放多少個港口和開放那些港口,完全是一種正常現象。只要不是閉關所有的貿易港口和完全斷絕與外國進行貿易,就不能斥之為閉關鎖國的貿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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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朝文獻通考》卷三三,《市糴》。

② 關于清朝初設四海關的地址.一般史書記載為云臺山、寧波.漳州和澳門。今據王土性:《北歸志》所記,為“江南駐松江,浙江駐寧波,福建駐泉州,廣東駐廣州”。

③ 《康熙起居注》,康熙五十六年。

④ 王之春;《清朝柔遠記》卷四。

⑤ 《清朝經世文編》卷八三第一三頁。

⑥ 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冊第126頁,中華書局1962年版。

⑦ 《清高宗實錄》卷五五0,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戊戌。

第二,當時所謂的“只許在廣東收泊貿易”,主要是對歐美各國而言,特別是英國和荷蘭等國。至于南洋地區的歐洲殖民地國家,仍許到閩、浙、江海關貿易。乾隆二十三年(1758)上諭:“如系向來到廈番船,自可照例準其貿易”①。故東南亞地區各國的商船,仍然不斷到福建廈門等地進行貿易。例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四十八年(1783)、五十一年(1786),嘉慶十二年(1807)、十四年(1809),西班牙的商人萬利落、郎嗎叮、郎安敦、郎萬雷、郎棉一等,就從呂宋(菲律賓)運載大批燕窩、蘇木、番銀、檳榔、烏木、呀蘭、米、海參、鹿脯、牛皮、玳瑁、火艾棉等到廈門貿易,然后從廈門運回大量的中國棉布、磁器、桂皮、石條、白紙、花磚、方磚、雨傘、紙、墨、石磨、麻線、土茶、冰糖、藥材等到呂宋②,使廈門對外貿易進人極盛時期。

第三,中國商人不受所謂“只許在廣東收泊貿易”之限,可從四海關出海貿易。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從福建、浙江、江蘇沿海港口出海貿易的商船仍是不少。如乾隆二十九年(1764),準“浙、閩各商攜帶土絲及二蠶湖絲往柔佛諸國貿易”③。道光九年(1829),到新加坡貿易的中國商船共9艘,其中從廣州去的1艘,潮州去的2艘,上海去的2艘,廈門去的4艘,共載貨47000擔④。道光十年(1830)從廣東的潮州、海康、惠州、徐聞、江門、海南,福建的廈門、青城,浙江的寧波,江蘇的上海、蘇州等地駛往日本、菲律賓群島、蘇祿群島、西里伯群島、馬六甲群島、婆羅洲、爪哇、蘇門答臘、新加坡、馬來亞

中國歷史上簽定的不平等條約都開放了哪些港口及城市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定《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通商;

第二次鴉片戰爭簽定《天津條約》開南京、營口、淡水、漢口、九江、煙臺、鎮江、瓊州、汕頭、

《北京條約》開天津,割九龍司

甲午戰爭簽定《馬關條約》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割讓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列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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