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我國大型海外投資失敗案例(企業海外投資案例+分析+啟發)

时间:2024-05-02 11:31:20 编辑: 来源:

聯性多元化投資(包括家用電器、鋰電池、電動自行車、海洋生物、房地產、金融投資等),投資決策失誤造成巨大損失。

資金鏈斷裂、巨額債務、高層變動、投資失誤、多元化困局等眾多因素,使得澳柯瑪形勢異常危急。

澳柯瑪癥結并非僅僅是多元化投資下資金問題,關鍵問題還有自身的管理模式,是魯群生近17年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魯群生在特定環境中創業成功,然而在擴張中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澳柯瑪近親繁殖任用領導現象是企業對市場缺乏應有的敏感度。

案例簡評:擴張幾乎是每個企業追求的目標。

而同在青島的三家家電集團(都是上市公司)卻有不同的選擇:海爾的擴張基于品牌戰略;海信的擴張基于技術突圍;而澳柯瑪的擴張卻選擇了不相關多元化道路。

“發散型的多元化擴張,不但沒有讓澳柯瑪做大作強,發而使其一盤散沙”。

澳柯瑪集團大額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用于其非相關多元化投資;然后頻頻發生的投資失敗和管理不善,致使資金鏈斷裂,也把集團風險也轉嫁給上市公司。

應當說,造成澳柯瑪危機的根本原因是管理層投資決策失誤、投資監管不到位、管理能力不足的綜合因素造成的。

(4)以上3個案例的歸納與分析

以上案例,簡單歸納如下:多元化投資引發資金鏈斷裂的重大風險,其主要原因是決策失誤、非主業/非相關性投資、快速擴張、過度負債等。

以上這三家大型國有企業,都是通過多元化投資實現快速擴張的,又是以高度依賴借款支撐其快速擴張的,最終引發了整個集團危機。

應當說此類操作模式及其風險發生案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并不鮮見:比如1997年日本發生的八百伴(YOHAN)破產案(日本戰后最大的一宗企業破產案);又比如2004年國內發生的德隆系崩潰案。

企業多元化投資,包括非主業投資和非相關性投資,是進入一個新的行業領域,企業往往對其認識模糊,容易引發決策失誤;另外,高度依賴借款投資,是引發風險發生的重大誘因。

也即多元化投資伴隨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都很大,因而發生的概率和損失也會很大。

尤其在中國,金融體制對大型國有企業的縱容和資本市場監管不力,都提高了此類風險發生的概率。

另外,多元化投資風險很多都歸因到決策失誤,尤其是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出現強勢個體領導時,特別容易受到領導個人權威的影響,使個人決策代替或凌駕于集體決策,致使導致“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2.金融工具投機

(1)中航油的金融衍生工具投機

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航油)是中國航油集團的海外控股公司;是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掛牌企業。

中航油于2004年由于石油衍生品交易導致5.54億美元的虧損;被迫于2004年1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債務重組。

而之前,中航油曾被評為2004年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中航油成立有風險委員會,還曾聘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編制了公司的《風險管理手冊》和《財務管理手冊》;風險管理手冊明確規定,損失超過500萬美元,必須報告董事會。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中航油自2003年開始做油品套期保值業務。

但總裁陳久霖擅自擴大業務范圍,從事石油衍生品期權交易;一直未向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報告,中國航油集團公司也沒有發現。

陳久霖一直獨立于中國航油集團公司班子的領導之外,集團公司派出的財務經理兩次被換,集團公司卻沒有約束辦法。

陳久霖和日本三井銀行、法國興業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和新加坡麥戈利銀行等在期貨交易場外,簽訂了合同。

陳久霖買了“看跌”期權,賭注每桶38美元;但是沒想到國際油價一路攀升。

中航油從事石油期權交易從最初的200萬桶發展到出事時的5200萬桶,致使中航油在清算時造成賬面實際損失和潛在損失總計約5.54億美元。

2005年6月3日,普華永道發布了有關中航油巨額虧損的最終調查報告。

報告認為以下因素單獨或共同的造成了公司在期權投機交易上受到損失:(1)后來被證明從2003年3季度開始的對油價走勢錯誤的判斷;(2)不想在2004年披露損失;(3)沒有按照行業標準對期權倉位進行估值;(4)沒有正確的在公司的財務報表上記錄期權組合的價值;(5)缺乏針對期權交易的適當的及嚴格的風險管理規定;(6)公司管理層有意違反本應該遵守的風險管理規定;(7)整個董事會,尤其是審計委員會,就公司投機衍生品交易的風險管理和控制未能完全履行各自的職責。

案例簡評: 中航油從事場外石油期權投機是我國 *** 明令禁止的。

國務院1998年8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取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允許進行套期保值,不得進行投機交易。”1999年6月,以國務院令發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

禁止不通過期貨交易所的場外期貨交易。”第四十八條規定:“國有企業從事期貨交易,限于從事套期保值業務,期貨交易總量應當與其同期現貨交易量總量相適應。”2001年10月,證監會發布《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獲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能從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進行投機交易。”

對從事金融衍生業務操作來看,中航油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還只是個新手;直接與國際大型基金進行對壘,無疑“以卵擊石”。

中航油事件最突出表現在“管理層凌駕”,導致監控機制的失效;直接抵觸了內部控制的經營合規性目標和報告可靠性目標。

其違規之處有三點:一是做了國家明令禁止不許做的事;二是場外交易;三是超過了現貨交易總量。

其報告不可靠表現在:從事期權場外交易沒有在財務報告上披露,也沒有直接向母公司匯報。

(2)南方航空的委托理財

南方航空集團公司2004年7月間曝出的巨額委托理財投資損失;隨后,國家審計署廣州特派辦對南方航空實施了專項審計;廣東證監局也在2005年10月對南方航空股份公司進行了檢查。

2004年績效考核的179家中央企業中,南航集團由于重大財務違紀事件,從B級降至了C級。

2006年4月底,在香港、紐約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05財年巨虧17.94億元人民幣;公司將其歸結為航空燃油價格持續暴漲,以及近年收購北方航空、新疆航空兩家公司導致的費用攀升;但這顯然難以說服市場。

南方航空集團屬于國有大型企業,在銀行貸款方面具備良好的信譽憑證,不用任何抵押即可以從每個商業銀行獲得10至20億元的貸款。

用銀行的錢來進行投資理財,確實是賺錢的商機。

南航集團從2001年就開始進行委托理財業務;與南航集團有過委托理財業務的有漢唐證券、中關村證券、世紀證券。

南航集團調集巨額資金乃至賬外資金進行委托理財,其中僅流向深圳世紀證券公司的委托理財資金即達12億元。

南航給世紀證券的委托理財資金基本上被世紀證券用于重倉持有南航集團旗下的南方航空(600029.SH)。

南方航空2003年7月25日上市,當時因“非典”的影響,南方航空上市首日收于3.88元,是四大上市航空公司中股價最低的。

世紀證券在此低位入貨,3個月不到,南方航空從4.2元上漲到6.8元,升幅超過60%,世紀證券也獲得了豐厚的賬面利潤。

但隨后,在油價不斷攀升的壓力下,航空股開始萎靡不振,世紀證券因此損失慘重。

從世紀證券賬面上看,南航委托理財的12億資產已經無法償還。

也正是由于對南航所形成的巨大債務壓力,世紀證券被迫走上重組之路。

世紀證券無力歸還南航集團12億元委托理財中的7.15億元,南航集團無奈只得將其實行債轉股。

2005年8月,南航集團副總裁兼上市公司董事彭安發、南航集團財務部部長的陳利明因涉嫌違法,先后被司法機關依法逮捕;2006年3月二人被廣東省反貪局移交廣州市檢察院起訴。

2006年10月16日,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原財務部部長陳利民因涉嫌挪用、貪污、受賄等罪,接受廣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庭審。

據檢察機關偵查證實,2001年8月至2005年5月,陳利民利用經辦委托理財的職務便利,采用先辦事,后請示或不請示;只籠統匯報理財收益,不匯報合作對象或隱瞞不報等方式,大肆超范圍地開展委托理財業務,已侵吞集團部分理財收益,收受回扣;超權限地從銀行貸款供個人、朋友注冊公司、經營所用;收受漢唐證券、世紀證券、姚壯文賄賂近5400萬元,挪用公款近12億元,貪污公款1200多萬元。

案例簡評:南航集團的委托理財業務,實際上是南航集團用自己的錢,借助于證券公司進行操作自己的股票。

從法律法規方面來說,不論是國有資金入股市炒股,還是利用自有資金操作自己股票,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從內部控制的角度說,南航集團幾十億的委托理財業務集中于公司2-3個人的運作,企業決策層、黨委、內部審計監管沒有跟上,雖然不能肯定存在管理層縱容,但是可以肯定地說是對重大投資監控不到位;個人收受賄賂、挪用和貪污公款,反映了關鍵人員的道德敗壞和企業基本內部控制的缺失或管理層凌駕等問題。

另外,中國的金融體制也為這種現象提供了便利。

(3)國儲局的銅期貨投機

2005年11月13日開始外電紛紛披露,中國國儲局一名交易員劉其兵在LME(倫敦金屬交易所)銅期貨市場上通過倫敦金屬交易所場內會員SEMPRA,在每噸3000多美元的價位附近拋空,建立空頭頭寸約15萬至20萬噸。

這批頭寸交割日在12月21日。

但自9月中旬以來,銅價每噸上漲約600多美元,這些空單無疑已經造成巨額虧損,而該交易員劉其兵則神秘失蹤。

國儲局的交易對手包括斯邁爾金屬公司、瑞福期貨、倫敦標準銀行、巴克萊銀行、曼氏集團、AMT、薩頓公司、以及一家總部在法國里昂的基金公司。

國儲局選擇了部分交割,即向倫敦交易所交付5萬噸現貨銅,其余15萬噸的空單展期到遠期。

市場人士指出,國儲目前以3.7億元左右的虧損,換得了短期的風平浪靜;但是與國際基金的對決還將繼續,最后的結局還沒有出現,不排除基金再度逼倉的局面出現。

在國儲銅事件上,同樣是普通的調節中心的交易員,一邊為中心做交易,一邊為自己建立了多達20萬噸的頭寸,嚴重被套且長時間沒人發現;另外,交易行為由原來的兩個崗位變成由劉其兵一個人操控。

案例簡評:國家物資儲備是國家直接建立和掌握的戰略后備力量,是保障國家軍事安全和經濟安全的重要手段。

事實上,當國儲局從負責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調節向投機賺錢的方向轉變時,它就已經開始背離其固有的職責。

同中航油期權投機案一樣,同樣是小角色、新手的國儲局,與國際基金大諤對壘,顯然不是其的對手。<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