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中國古代社會對外貿易政策演變及其原因(如何看待中國古代經濟發展的歷史特點?)

时间:2024-05-18 06:28:32 编辑: 来源:

郡縣制的地區,多為農業為主或者農牧并重的定居民族;郡道制的地區民眾的定居程度稍差,常進行小范圍的遷徙。至于藩屬制主要用于那些一時難以完全征服的勢力強大的民族,如匈奴、烏桓、鮮卑等。都護制一般用于西域地區,這些地區離內地較遠,不適合設定郡縣,因為各項開支太大。漢王朝中央 *** 對這些地區的民族政策在寬嚴程度上是不同的,屬國制地區和置道地區寬于郡縣制地區,嚴于都護地區和藩屬地區。這種寬嚴程度的不同,正體現了漢王朝對居于不同地區的少數民族的羈縻程度的差別和統轄深度的不同。(三)是和親措施。和親并不始于漢代,早在先秦時期都已經出現了。漢代的和親,完全依漢朝與匈奴的關系變化為轉移。在漢朝初年,漢處于被動地位,和親是不得己而為之。到漢武帝中期,漢朝的和親開始以接援為目的,尋求軍事同盟。其主要物件是烏孫,通過和親實現了“遠交近攻”的策略。到了漢元帝末年,由于民族政策的重心由武力政策轉為與民為靜與以和為主的對外方針,所以這一階段的漢匈和親正是貫徹這一方針的產物。此時的和親是西漢王朝與匈奴貴族上層的共同愿望,促進了兩族友好關系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四)是互市措施。它是指在中原王朝 *** 的主持下,內地與邊疆少數民族之間進行經濟溝通的主要手段。這種互通有無的貿易關系,雖然是由社會經濟自身的發展規律所決定,但是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互市往往由官方壟斷,從而成為中央王朝調節和處理邊疆民族關系的一種主要的經濟手段。由于少數民族的牧畜經濟的不完整性和脆弱性,所以他們對中原農耕經濟產生很強的依賴性,這也決定了中原王朝在互市中的主導地位,利用互市來對邊疆少數民族進行控制和羈縻。

總之,兩漢時期的羈縻政策,與武力征服交錯使用,為漢朝的武力拓邊起到了輔助作用。同時,也起到了鞏固拓邊所取得的成果,促進了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兩漢之后,中國進入了長達三百多年的分裂的魏晉南北朝時期。民族政權更迭頻繁,民族關系極其復雜。但無論是王朝或政權的遞嬗,還是少數民族政權,都比較注重調節和處理該政權管轄下的民族間的相互關系。此時期,既有對秦漢時期統治經驗的借鑒,也有創造性地發揮,傳統民族政策并未因社會的動蕩而中斷。例如三國時,諸葛亮治蜀國時所采取的“恩威并用”“以夷治夷”“分而治之”的民族政策,正是唐朝羈縻州府制的藍本。

隨著隋、唐統一王朝的建立,民族政策也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唐朝一方面繼承了秦漢、魏晉以來的“因俗而治”等統治方針,創設了羈縻府州,同時也延襲了冊封、和親、互市等傳統的統治方式,并創設節度使制,對民族地區,懾以兵威。

羈縻府州的設定是基于唐王朝的強大,弱小民族歸附可以得到唐的庇護,勢力較強的民族,則可借唐的聲威以自重。同時,這也跟唐開明的民族政策有很大的關系。唐初年,羈縻府州多集中在西南地區,數量較少,范圍也較小。到了唐太宗即位以后,歸附的少數民族接踵而至,數量猛增,分布范圍迅速擴大,遍及北方、東北、西北、西南等地。幾乎涵括了當時大多數少數民族。但自“安史之亂”起,中原地區藩鎮割據,民族分裂勢力抬頭,中央對一些府州已不能完全控制,大多逐漸廢置,數量銳減。唐代的羈縻府州不同于正州,它們設定在四周邊境地區。它也不同于“藩國”,它與朝廷有明確的隸屬關系,朝廷主要在羈縻府州行使行政領導、實施法律、征調兵馬、收取貢賦等權力。它的設定實際是“分而治之”的結果。羈縻府州都以土酋為官,賜予他們封號爵位,世代沿襲。對于內部事務,朝廷很少過問,任憑土官裁處。從而朝廷可以“坐而制服”邊疆少數民族。唐代的羈縻府州,上承兩漢時的屬國制,下啟元、明、清時的土司制度,是中國古代以土官統治為核心的羈縻政策的發展完善階段。

清朝是我國封建社會最后一個王朝,也是封建專制主義集權統治登峰造極的時期。傳統的羈縻政策也在這一時期有完善鼎盛,走向了衰弱。這是由于封建專制集權高度發展和強化的結果,也是邊疆民族地區自身發展的結果,民族地區與內地聯絡日益密切。民族地區最終被納入到封建大一統的體制當中。到了鴉片戰爭后,傳統的羈縻政策在列強的堅船利炮下,名存實亡。

清承明朝體制,保留了土司制。它是封建統治者對西南等地少數民族采取的一種特殊的統治方式。它用少數民族的首領進行統治,在經濟上“讓舊生產方式維持下去,自己滿足于征收貢賦”。這種制度以任原有酋長為官,統治其固有土地及人民,不變更或調整其領土,官職世襲。經過明請的不斷完善它具有了一套完整的相對獨立的官職體系。這套體系異常嚴密,這也反映了中央對土司控制的嚴格。改土歸流是清王朝加大對土司地區直接統治的標志性措施,但改土歸流后,土司制度并沒有被徹底消除。甚至在某些地區還有土司復興的現象存在。

盟旗制度也是清朝的一項重要羈縻政策。它的設定與蒙古各部歸附清王朝有著直接的關系,也是清朝加強對蒙古各部統治的結果。清 *** 根據各部與自己關系的親疏、功績大小及忠順程度等,把蒙古分為“內屬蒙古”和“外藩蒙古”。內屬蒙古實行八旗制度,為直接管轄的旗,不設盟。盟旗制度主要施行于外藩蒙古中,統治相對松散一些。清王朝通過會盟、課稅、派差、調遣等手法來加強對蒙古族的控制和利用。盟旗制度主要表現在,盟長按清 *** 的規定定期會盟,朝貢互市,將軍、都統或大臣節制各盟旗,分而治之等幾個方面。盟旗制度的推行,加強了對蒙古各部的控制,有助于消除蒙古各部之間的紛爭和維護清王朝北部邊疆的穩定。

三、 古代羈縻制度給我國民族政策帶來的啟示

通過以上對歷代中央王朝對邊疆少數民族的籠絡、恩撫、懷柔等羈縻政策的簡要論述,我們發現傳統的羈縻政策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和多樣性,在不改變周邊少數民族政策實體內部結構的前提下,來加強中心對邊區的影響,從而建立起較為穩定的政治關系格局。古代羈縻制度中這些合理成分,已被我國現代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所吸收和借鑒,為我們國家當前和諧的民族關系作出了貢獻。

唐 明清時期農村經濟發展的相似特點

相似特點;1.農產品日益商品化。2.農村市場發展,如草市,工商業市鎮興起。3.農業形成規模化生產,大茶園和產棉區的出現。4.農村經濟結構逐漸調整,如經濟作物種植擴大,商業發展等。

元明清時期的戲劇和小說有?

小說:儒林外傳,紅樓夢,三國演義,水滸全傳,聊齋志異,本草綱目,農政全書,徐霞客游記,天工 開物,西游記,四庫全書,永樂大典

戲劇:牡丹亭,瑯嬛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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