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珠海華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關于金融危機下專業素質更重要的辯論賽 我方的觀點是專業素質比實踐更重要(我是正方希望提些刁鉆的問題))

时间:2024-05-07 05:56:10 编辑: 来源:

林中的一員,就不怕風吹霜凍了。”

■專家獻策?

練好“內功”方是過冬良策

面對出口環境惡化所帶來的沖擊,廣東家電業將如何作為?部分業內著名的專家、學者給出了精辟的建議。

建議1、守好大本營

“在這次金融海嘯中,中國受到的沖擊最小,我相信未來外資家電品牌會加大在中國市場的拓展力度”,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表示,在堅持出口不放松的同時,廣東家電企業必須珍惜原有的“蛋糕”,加大對本土市場的精耕細作。在國內市場,家電企業特別是黑電企業受到外資品牌不斷“入侵”的威脅。這并非危言聳聽,三星、索尼等全球彩電大亨們已經開始進軍本是國產品牌陣地的二三線市場,2007年夏普在廣東增加了東莞、佛山、中山等9個辦事處,意圖非常明顯。

陸刃波建議,大的廣東家電企業針對國內市場必須“雙管齊下”,既要通過品質和技術在中心城市和“洋家電”繼續競爭,同時將產品“沉下去”,利用國家推廣 “家電下鄉”的契機,把產品“沉下去”,以耐用價低的產品,迅速占領鄉鎮市場。“和城市現在家電連鎖銷售業態為主不同的是,農村居民分散,依賴傳統經銷商、供銷社等渠道,而這正是國內企業的強項。

建議2、調整出口結構

雖然,出口放緩的跡象已經越來越明顯,但是專家們認為,并不必太過悲觀。

著名營銷管理專家、華南理工大學教授陳春花表示,從國際分工來看,中國制造的地位已經非常穩固,特別是作為全球最主要的家電制造中心,加工能力、規模經濟、成本優勢等非常明顯,出現大規模轉移的可能性很低。中國家電協會副秘書長徐東生也認為,在全球經濟衰退時期,消費者會更注重產品的價格,因此,中國將比那些生產高檔產品的國家反而更容易應對經濟衰退的影響。“家電產品特別是空調器、微波爐及小家電產品,其全球采購的首選仍將是中國。”

徐東生建議,企業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同時,應該開拓、深耕新興市場。他認為,受本次金融危機影響,明年甚至更長一段時間對發達國家出口形勢總體上看淡。而今后,印度、俄羅斯、中東、南美等潛力巨大的新興市場,將成為中國家電出口的主要增長點。”

“應看到危機中的機會”,陳春花表示,過去廣東家電出口以代工為主,沒有品牌和渠道優勢,而本次危機,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給中國企業提供了進入國際市場的最佳機會。“通過差異化和高品質,加強同海外高端渠道商的合作,開拓新的市場”。

建議3、盲目并購不可取

值得慶幸的是,相對于海外和國內企業同行,廣東家電企業在財務和資本運作上一般都偏保守,而過去繁榮期間存在的“家底”讓它們在“冬天”里依然握有充裕的現金。面臨全行業的蕭條所帶來的收購機遇,手握重金的廣東家電巨頭們,是應該留著現金過冬,還是應該冒險擴張?

“我還是堅持企業應該財務保守的觀點”,陳春花表示,不要盲目并購,只有當規模增長有需求,有資源整合的必要時再去并購,并購應該以企業自身的發展為主線,而不是看中危機帶來的低價買入機會。

陸刃波也表示了同樣的觀點,“并購應該慎重,畢竟需求萎縮是現實,與其偏面擴大規模,不如夯實自身,廣東企業過去偏愛追求有形資產,未來在技術、品牌等無形資產上也要側重”。

而在出口的“寒冬”,苦練內功顯得更為重要。徐東生指出,經過30多年的發展,家電業規模已經世界領先,但是產業升級步伐遲緩,當前擺在家電業面前最重要任務就是要在未來的5—10年內實現產業的升級。

建議4、小企業改變定位

如果說大企業還有能力過冬的話,廣東大量依靠出口生存的小家電廠商又該如何應對呢?百靈達深圳工廠已經倒下了,危機仍在蔓延。

陳春花表示,即使沒有金融海嘯的發生,廣東家電業的二次整合也將再會發生,“危機只是加速了這種過程,改革開放30年,也到了產業升級的關鍵時點。她建議,小企業再去跟大企業在產品上進行直接競爭,并非明智之舉,應該選擇在配送、安裝、維修等外包服務上下功夫。從國際經驗看,大企業在產業鏈上,也需要小企業進行“屬地化配合”以提高效率,這對消費者也是好事。

最高院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問題

最高院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問題

 

下面的我就給大家分享下關于最高院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問題,歡迎閱讀!

一、專利案件審判

(一)專利民事案件審判

1.功能性特征除外情形的認定

在再審申請人深圳市華澤興業科技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廣州同明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申1018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對于包含有特定功能、效果的技術特征,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僅通過閱讀權利要求即可直接、明確地確定實現該功能或者效果的具體實施方式的,該技術特征不屬于“功能性特征”。

2.同時使用結構與功能限定的技術特征不屬于功能性特征

在再審申請人臨海市利農機械廠與被申請人陸杰,二審被上訴人吳茂法、李成任、張天海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以下簡稱“蔬菜水果分選裝置”專利侵權糾紛案)【(2017)最高法民申1804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如果技術特征中除了功能或者效果的限定之外,同時也限定了與該功能或者效果對應的結構特征,并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僅通過閱讀權利要求書,即可直接、明確地確定該結構特征的具體實現方式,并且該具體實現方式可以實現該功能或者效果的,則這種同時使用“結構”與“功能或者效果”限定的技術特征并不屬于“功能性特征”。

3.普通技術特征等同與功能性特征等同的區別在前述“蔬菜水果分選裝置”專利侵權糾紛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等同特征”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相應技術特征與功能性特征……等同”的認定在適用對象、對比基礎以及認定標準方面存在重要區別,不可混淆。

4.共同侵權的判斷標準

在再審申請人SMC株式會社與被申請人樂清市中氣氣動科技有限公司、倪天才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以下簡稱“電磁閥”專利侵權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再199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共同侵權應該具備以下要件:加害主體為兩人或者兩人以上;各加害人主觀上具有共同意思;各加害人彼此的行為之間客觀上存在相互利用、配合或者支持;各加害人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在其共同意思的范圍內。

5.專利法意義上幫助侵權的認定

在前述“電磁閥”專利侵權糾紛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專利法意義上的幫助侵權行為并非泛指任何形式的幫助行為,而是特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將侵權專用品提供給他人以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6.納入標準的藥品專利的許可使用是否適用“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

在再審申請人齊魯制藥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北京四環制藥有限公司侵害專利權糾紛案【(2017)最高法民申4107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涉及藥品管理和注冊的現行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要求藥品專利權人在配合制定國家強制性藥品標準時對藥品專利的許可使用作出“公平、合理、無歧視”承諾。本案也沒有證據證明涉案藥品專利權人在與涉案專利有關的國家藥品標準的制訂過程中,針對涉案專利的許可使用作出過“公平、合理、無歧視”承諾,因此,涉案藥品專利的許可使用不適用“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

7.適用禁止反悔原則的舉證責任分擔

在再審申請人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天津聯力化工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再387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修改后的權利要求增加了技術特征,被訴侵權人主張適用禁止反悔原則的,應舉證證明權利人“限縮性修改”的具體情形,以及是否因此導致放棄了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而權利人主張其修改或者陳述“未導致技術方案的放棄”,不適用禁止反悔原則的,則應由權利人就“限縮性修改被明確否定”承擔舉證責任。

8.專利權人應承擔方法專利中“新產品”的舉證責任

在再審申請人義烏市貝格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張海龍與被申請人上海艾爾貝包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一審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廣告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申4149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專利權人主張適用新產品制造方法專利舉證責任倒置時,應當對方法專利直接獲得的產品為新產品承擔舉證責任。

9.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

在再審申請人無錫國威陶瓷電器有限公司、蔣國屏與被申請人常熟市林芝電熱器件有限公司、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再111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事實,選擇以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計算專利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時,對于多部件或者多專利的被訴侵權產品,原則上不宜簡單采用侵權產品銷售總金額乘以侵權產品利潤率的方式計算侵權獲利,而需要考慮涉案專利對于侵權產品利潤的貢獻度,以“侵權產品銷售總金額×利潤率×專利技術對產品價值的貢獻度”的方法進行計算。對于專利技術對產品價值的貢獻度,可以結合涉案專利對產品的重要性等因素酌定。在侵權行為可分的情況下,計算侵權損害賠償時,如果既存在可以較為精確計算權利人損失或者侵權人獲益的部分,又存在難以計算權利人損失或者侵權人獲益的部分,可以對前者適用以權利人損失或者侵權人獲益計算賠償,對后者適用法定賠償,以兩者之和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10.同一產品侵害不同專利客體,賠償數額應當分別計算

在再審申請人山東金鑼新福昌鋁業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山東鼎鋒門業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申4148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專利權人以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對同一被訴侵權產品提起侵權訴訟,屬于兩種不同性質的侵權行為,人民法院分別確定損害賠償數額,并不屬于重復計算。

11.簡要說明和使用狀態參考圖對外觀設計保護范圍的影響

在再審申請人北京華捷盛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鼎盛門控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以下簡稱“電動收縮門”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案)【(2018)最高法民再8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對于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具有解釋作用。在不考慮使用狀態參考圖對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影響,會與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發生明顯抵觸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在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應當考慮使用狀態參考圖。

12.依據部分視圖推定被訴侵權產品設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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