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世界三大貿易石油軍火(當今世界上軍事,經濟,科技這三方面最強大的國家是哪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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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建立起,準予30年的經營期限,若在此期間增加了投資額(擴大投資項目),對于所擴大的項目另行準予30年的經營期。對印度尼西亞規定外資可進入領域方面,在1967年的外資法中規定比較簡單,只是規定了禁止外資占全部股份的領域(主要是國計民生領域):港口、公用電力、海運、電訊、航空、飲用水、公共鐵路、原子能開發和大眾傳媒。同時規定,采礦業領域需要和政府合作。印度尼西亞政府在1995年第三十一號總統令中對限制和禁止投資的行業目錄作了補充和修訂,其后,2000年又進一步作了修正和完善。2007年3月印度尼西亞國會通過政府擬訂的新《投資法》,該法規定除國防、軍火等領域外,內外資享有同等權益,并規定了投資企業享受的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等內容。

2007年印度尼西亞政府又頒布2007年1號條例,規定15類行業的投資和增資企業將獲得減稅及分期支付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減為全部投資額的30%,并可分5年付清;外國投資企業紅利所得稅則減為10%,15類行業為食品、紡織品與成衣、造紙與紙漿、化學工業原料、化學藥品、樹膠、陶瓷、鋼鐵材料金屬、非鐵材料金屬、機械及其配備工業、電動機和發電機、電器和遙控儀器、陸路運輸工、船舶及造船業,該條例2007年1月1日起生效。2007年11月印度尼西亞政府頒布有關工業發展的總統決定書,給予32種工業免稅或減稅優惠,以此促進其發展,獲得稅務優惠的32種工業概括為五大類,其中第一大類是工廠生產類,具體包括鐵礦開采和鋼鐵工業、水泥工業、化工產品業和瓷磚工業等基礎原料工業。

為了促進石油工業的發展,印度尼西亞1960制定出臺了石油和天然氣工業法,并在不同時期頒布了不同的石油法令,從租讓合同到工作合同又到產量分成合同制和聯合經營產量分成合同制,目前主要采用產量分成合同形式,主要內容:印度尼西亞對石油資源擁有所有權;外國石油公司承擔從勘探、開采到經營的全部費用,并承擔一切風險;勘探期限為6年,可申請兩次延期,每次2年。近年來印度尼西亞原油產量不斷下降,目前為95萬桶/d,比2001年的130萬桶/d減少35萬桶/d,為鼓勵在邊際地區投資,增加油氣開采,2007年11月印度尼西亞政府擬向在深海和邊疆地區油氣區塊進行開發開采的公司提供更優惠的產品分配方案,這些公司將得到49%的產量,印度尼西亞政府得51%,而目前的分配是油、氣開采公司分別得15%和30%,同時政府也將修改產品分配方案中有關補償營運費用的規定。

為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2007年印度尼西亞財政部和內政部的聯合工作小組已經廢除了1276項阻礙投資的地方條例,其中省政府簽發的135條,市政府簽發的231條,縣政府簽發的910條。

2009年1月12日印度尼西亞正式頒布新的《礦產和煤炭礦業法》。該法案經過約4年漫長的審議過程才得以通過。該法在礦業管理方面做了較大的調整,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間權力的重新分配、礦業權管理實行許可證制度、建立新的稅費體系等。

與石油工業一樣,按照22/2001號油氣法律對天然氣工業進行了改革,印度尼西亞國家石油公司(Pertamina)放棄了在天然氣工業上游生產的壟斷地位,但仍居主要地位,目前在印度尼西亞從事天然氣生產的公司為PT Pertamina及道達爾、埃克森美孚、Vi買粉絲(BP和埃尼公司的合資公司)、康菲、BP和雪佛龍6家國際公司,合計天然氣產量占印度尼西亞天然氣總產量的90%。天然氣的下游輸送和分配為印度尼西亞政府擁有的Perusahaan Gas Negara(PGN)公司負責。

近年來印度尼西亞石油產量不斷下降,因此印度尼西亞2008年5月28日退出OPEC組織。目前印度尼西亞石油產量為不足100萬桶/d,為OPEC組織內唯一石油凈進口國。印度尼西亞1962年加入OPEC,退出的主要原因是該組織高昂的費用。

五、展望

印度尼西亞以初級礦產品出口為主,為增加礦產品出口收入,防止錫降價,印度尼西亞能源礦產部官員表示,自2008年起印度尼西亞中央政府將限定每個省份的錫錠出口額,其中產錫大省邦加勿里洞省的出口限額為9萬t。目前印度尼西亞國內煤炭需求超過4000萬t,預計2015年將達到3億t,為了保證國內市場需求,印度尼西亞政府從2010年開始限制煤炭出口,每年出口限額1.5億t,2009年印度尼西亞每年的煤炭出口量為2.3億t。

1950年4月中國與印度尼西亞建交,1967年10月斷交,1990年8月恢復外交關系。近年來中國和印度尼西亞貿易發展較快,隨著2010年1月1日實行的中國—東盟自貿區實施的“零關稅”政策,使雙方進出口企業積極性空前提高。2010年中國與印度尼西亞雙邊貿易額再創新高,突破400億美元,達427.5億美元,比2009年增長50.6%,其中中國對印度尼西亞出口219.7億美元,增長49.3%;中國自印度尼西亞進口207.8億美元,增長52%。中國對印度尼西亞小額順差11.9億美元,基本實現貿易平衡。

2010年10月25日在上海舉行的中國和印度尼西亞商務論壇上,在印度尼西亞總統蘇希洛的見證下,中國和印度尼西亞兩國企業簽署6項能源礦礦產合作備忘錄,涉及油氣、電力、煤炭、冶煉等領域,目前我國企業在印度尼西亞礦業投資的領域涉及石油、煤炭和多金屬等礦產。

主要參考文獻

[1]Chin S.Kuo.The Mineral Instry of Indonesia.USGS.Mineral Yearbook,2010

[2]British Petroleum Company.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London,June 2011

[3]Marilyn Radler.Worldwide Oil Proction Steady in 2011;Reported Reserves Grow.Oil&Gas Journal,Dec.6,2011

[4]Ken White.East Africa Dis買粉絲veries Stand Out.

E&P Had Big Wins Despite E買粉絲nomy,Unrest 買粉絲://買粉絲.Aapg.org/2010/01jan/dis買粉絲veries.cfm

[5]Indonesia Country Analysis Brief,January 2010.

買粉絲://買粉絲.eia.doe.買粉絲/emeu/cabs/Angola/Background.買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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