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國際貿易合同的法定效力性表現在哪些方面(國際商法的主要內容)

时间:2024-05-21 14:42:05 编辑: 来源:

約人答復要約人說:本公司愿意考慮你公司的來信“,這顯然不是決定,也就不是承諾。承諾必須與要約相結合致使貿易合同成立為宗旨。

③承諾必須在要約的有效期內作出,要約失效時,受要約人的承諾權利亦同時終止。失效后所作的承諾表示沒有承諾的效力,只能視為新的要約。

④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與后者內容不一致的承諾是無效的承諾。部分承諾要約,部分對要約的內容提出異議或不同意或有條件地作出承諾,或附加條件地表示承諾,都不構成法律上的承諾。受要約人對要約人表示承諾時,如果對某些內容提出了修改的意見,或附加了條件,那么實際上是告訴要約人,要約不能接受,需作修改方可接受。這個通知否定了原要約,使要約歸于無效,而他的這一通知對原要的人來說倒成了另一個要約。原要約人成了受要約的人,他可以有是否承諾這一項要約的權利。

外貿跟單 分析簡答題

選擇合格的供應商(生產企業)

一、核實企業法人登記注冊情況

核實企業法人登記注冊情況,任何個人或組織都能到當地工商注冊管理部門查詢。

(一)核實企業法人名稱

從名稱上判斷企業的要點是:

1.鑒別名稱中的行政區劃。

2.鑒別名稱中的行業、經營類型。

3.鑒別名稱中的組織形式。“集團公司”一般規模大于“實業公司”,“實業公司”一般規模大于“有限公司”,“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企業,其需要由上一級法人企業授權經營等。

(二)核實企業注冊地址及經營場所

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個。

1.營業執照企業注冊地與企業經營辦公地不一致:凡出現不一致的,需要跟單員認真查明原因。如有的企業近期搬新址,還來不及進行工商變更;如有的企業違法經營,有意搬離注冊地等。因此需要跟單員認真核實。

2.對企業改變地址的要查明原因:主要把握四個方面:(1)場地改變條件改善。說明企業經營較好,想加快發展。(2)場地改變,規模縮小。表明企業前一時期經營情況不好,企業正在進行收縮。對這類企業需要注意。(3)場地大規模擴大。跟單員不能被大規模投資的表面繁榮所迷惑,應認真評估該企業搬人新址的資金投人對企業正常經營所帶來的資金壓力。(4)要重視到工商管理部門查詢變更的原因。

(三)核實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四)核實經濟性質(注冊類型):股份有限公司,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而私營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五)核實經營范圍:跟單員需要關注該企業經營范圍涉及的經營項目內容。

(六)核實注冊資本、注冊資金: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七)核實成立時間:通常企業注冊成立的年限越長,積累的經營經驗,越值得信賴。

(八)核實經營期限:經營范圍屬“許可經營項目”的,有關批準部門有經營期限限止,跟單員要核實是否在期限之內。

(九)核實營業執照:如果跟單員在查看營業執照時發現沒有工商部門的年檢標簽,應當查明原因。

(十)核實聯系方式:聯系方式包括收集長途區號、電話號碼、分機號、手機、傳真號碼、郵政編碼、電子信箱和網站地址等。

(十一)核實企業集團下屬公司情況:對于與企業集團開展經營往來的,跟單員要核實集團公司下設的獨資、控股、參股、聯營等企業的數量,核實調查的內容與上基本類同。

二、了解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及經營條件

跟單員在商務情報有限的情況下,如何正確判斷一個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落實好訂單、保證按時、按質交貨,對企業來講就更顯重要。

(一)跟單員分析判斷基本方法

跟單員雖然可以從被調查企業的營業執照、財務審計報告、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中定量分析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及經營條件,但仍不能就此作出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及經營條件狀況好壞的結論,仍然需要跟單員作更精確的分析和判斷。

(二)了解企業全年生產經營情況

1.工業企業生產、經營能力指標

(1)工業總產值。指生產企業在報告期內生產的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工業最終產品和提供工業勞務活動的總價值量。

(2)工業銷售產值(當年價格)。其內容包括:銷售成品價值、對外加工費收人。

(3)出口交貨值。指生產企業交給外貿部門或自營(委托)出口(包括銷往香港、澳門、臺灣等地區),用外匯價格結算的在國內批量銷售或在邊境批量出口的產品價值,以及外商來樣、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等生產的產品價值。

(4)本年生產量。指生產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并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實物數量。

(5)本年銷售量。指報告期內生產企業實際銷售的由本企業生產(包括上期生產和本期生產)的工業產品的實物數量。

(6)出口交貨量。指生產企業在報告期內交給外貿部門或自營(委托)出口(包括銷往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用外匯價格結算的批量銷售,在國內或在邊境批量出口等的產品數量;還包括外商來樣加工、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等生產的產品數量。

(7)本年銷售額。指產品的銷售額,即企業在報告期內按各種價格銷售同一種產品所得到的銷售總金額。

(8)本企業自用量。又稱企業自產自用量,指生產企業在報告期內生產的、已作本企業產量統計的、又作為本企業生產另一種產品的原材料使用的產品的數量。

(9)產品庫存量。指在某一時點上,尚存在企業產成品倉庫中暫未售出的產品的實物數量。

(10)年末生產能力。一般指產品的綜合生產能力,分為兩種情況:①產品年末生產能力;②設備能力。

2.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經營能力指標

(1)商品銷售總額。

(2)批發額。

(3)零售額。

(4)全年營業收人。營業收人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人。

(5)主營業務收入。

(三)核實企業生產經營條件

1.核實企業生產設備。

2.核實經營場地。

3.核實從業人員。

(1)生產員工人數。其中半熟練員工多少,熟練工人多少,技術工人多少,學歷構成等。

(2)了解工人工資待遇。

4.核實質量管理情況

(1)有無質量檢驗部門;

(2)有無質檢總監,能否對產品質量獨立行使職權;

(3)有無獨立行使職權的質量控制人員,QC (Quality Controller)人員占整個工人比例;

(4)有無計量證書及實驗室環境記錄;

(5)有無ISO證書及其他認證證書(如UL認證證書、CE認證證書等);

(6)有無產品產前測試報告及成品批驗測試報告;

(7)質檢程序文件是否完善。

5.核實交通、水電氣熱供應情況

6.了解環保、安全情況

7.了解技術能力情況、

8.了解企業內部經營管理能力

在進行了上述一系列的考評后,考察人員匯總并填寫“驗廠報告”。

四、測算企業實際生產能力

跟單員應學會分析計算企業的生產能力,檢查企業生產能否按期保質保量交貨。

五、核實用印及簽字

(一)企業印章

企業印章包括:公司法人、財務、合同和部門專用章。公司宣傳、企業管理、對外業務、公司決策、行政事務等有關文書(包括各類合同)需加蓋公司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司財務專用章主要作公司對外開具的票據和與公司相關的金融事務以及財務報表之用途;公司內部生產、管理使用部門專用章。部門專用章不直接對外使用,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只用于本部門對外的一般業務宣傳或代表本部門向公司書面匯報情況或提議之用。

(二)對合作企業的印章核實及監控

跟單員在核實雙方有關經營類文件時,需認真審查對方所使用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這項工作責任重大,不可馬虎。

國際商法的主要內容

1、代理的概念(代為處理)

代理(Agency)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 Principal,又稱被代理人)的授權(authorization),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訂立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2、合伙的概念

合伙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伙人為經營共同事業,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而組成的企業。

3、有限合伙的概念

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組成的企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負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只負有限責任,即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伙承擔有限責任。

4、公司治理的概念

目前對公司治理尚未有統一的定義,但各國普遍認為,公司治理機制實際上是一種制度性的安排。它是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處理因兩權分離而產生的委托代理關系所適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宗旨是使公司的管理人員能夠為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服務。

5、外國公司的概念

外國公司一般是指根據其他國家的公司法的規定而設立的公司。

6、要約(offer)

要約是具有足夠的確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的意圖的訂立合同的建議。

7、產品責任的概念

由產品缺陷導致消費者、使用者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時,該產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所應承擔的責任。

8、匯票的概念

匯票是由出票人簽名出具的要求受票人于見票時或于規定的日期或于將來可以確定的時間內向特定人或憑特定人的指示或向持票人支付一定數額金錢的無條件的書面支付命令。

9、匯票的背書

匯票的背書指執票人在匯票背面簽名,并把它交給對方的行為。

10、匯票的提示

執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請求其承兌或付款的行為。

11、匯票的承兌

承兌是指匯票的付款人接受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擔支付匯票金額的義務,而將此項意思表示以書面文字記載于匯票之上的行為。

12、匯票的追索權

當匯票遭到拒付時,為了保護執票人的利益,各國法律都認為執票人有權向前手背書人以及匯票的出票人請求償還匯票上的金額,這項權利在票據法上稱為追索權。

13、匯票的偽造簽名

匯票上的偽造簽名是指假冒他人名義或未經授權而用他人的名義在匯票上簽名的行為。包括假冒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的名義在匯票上簽名,也包括盜用他人的印章在匯票上蓋章。

14、本票的概念

本票又稱期票,是出票人約定于見票時或于一定日期,向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書面承諾。

15、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支付一定金額的支付證券。《英國票據法》把支票看作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

16、橫線支票

由出票人、背書人或執票人在支票正面劃有兩道平行線,或在平行線內載明銀行名稱的支票。橫線支票的特點是收款人只能是銀行。

普通橫線支票:付給銀行

記名橫線支票:付給指定的銀行

17、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各方當事人通過仲裁協議的方式,自愿將其之間的爭議交給仲裁協議所確定的第三人予以裁決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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