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公司什么時候確認收入(出口發票的開具時間,外銷收入的確認時間)

时间:2024-05-17 10:17:02 编辑: 来源:

出口商貿企業如何確認收入

出口商貿企業的收入確認一般有3種方法,分別如下,

1、以FOB金額確認收入,運保費代收代付。

2、運保費沖減收入。還有一些企業采用沖減收入,其實質也是FOB金額確認收入,這是按照原財商字1995620號的規定,即先按成交金額確認收入,等運保費確認之后再用運保費沖減收入。

3、成交金額確認收入,運保費作價外費。

出口貨物什么時候確認收入

出口貨物不論以何種方式報關出口,均以貨物實際出口取得提單并向銀行辦妥交單手續的日期,作為出口貨物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記載出口銷售賬。

取得索取相應價款的憑據,所以就是那天作為收入的時間,也就是選擇那天的匯率。而會計做賬的時間比較隨意,所以不能以會計做賬時間作為收入確認時間。

轉口貿易是確認主營業務收入還是代理費收入

如果受托方為專門從事代理業務的外貿公司其外匯收入款及出口貨物成本應計入“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核算;如果受托方為非專門從事代理業務的外貿公司其外匯收入款及出口貨物成本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核算;

轉口貿易是指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通過第三國所進行的一種商品交易方式。

即使商品直接從生產國運到消費國去,只要兩者之間并未直接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第三國轉口商分別同生產國與消費國發生的交易關系,仍然屬于轉口貿易范疇。它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因某種原因不能直接進行商品買賣,而須通過第三國進行商品的買賣活動.第三國不僅是中介人的身份,而且也是貨主,也要通過此類交易獲取利潤.這種形式就是轉口貿易.第三國參與此類活動,必須經過商品的價值轉移活動一買和賣,但不一定要經過商品的實物轉移,可以不經過本國而對商品進行生產與消費國的直接運輸.

現我們假設生產國為A 國,消費國為C 國,中國企業B 為第三國轉口商,則實物轉移沒有經過中國的轉口貿易可簡單描述如下:

貨物報關:A 國一C 國(注:報關具體規定和限制項目以及需要的相關資料請買粉絲相關部門,注意收貨單上的提貨人應該是C 國)

支付款項:C 國一B 公司一A 國(注:具體收、付匯的規定和需要的相關資料請和B 開戶銀行確認)

B公司賬務處理:B 按照本公司開具外銷發票和收取C 轉載自經濟生活網買粉絲://買粉絲.e買粉絲nomicdaily.買粉絲.買粉絲,請保留此標記國的款項確認銷售收入,按照支付給A 國的款項和A 國開給B 公司的外銷發票確認銷售成本。

B公司稅收:免征增值稅

帳務處理:

【例】某公司從巴西訂購了一批10萬美元的棉紡織品發往韓國,給韓國商人商談的價格是12萬美元,這筆交易中,賬務處理如下:

1、 向巴西訂貨并支付貨款:

借 預付貨款 ----巴西XX商戶 10萬USD

貸 銀行存款 ----美元賬戶 10萬USD

收到提單后,設轉口庫存商品賬戶

借 轉口庫存商品 10萬USD

貸 預付貨款 ----巴西XX商戶 10萬USD

2、 與韓商簽訂合同,

借 應收賬款 ----韓國X客戶 12萬USD

貸 主營業務收入----轉口貿易收入 12萬USD

3、 收到韓商貨款

借 銀行存款 ----美元賬戶 12萬USD

貸 應收賬款 ----韓國X客戶 12萬USD

4、 提單轉讓給韓國商人,結轉成本

借 主營業務成本 ---轉口貿易成本 10萬USD

貸 轉口庫存商品 10萬USD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從事轉口貿易這項業務在國稅主要涉及企業所得稅,不涉及增值稅。因此不需要在增值稅報表的主表和附表中體現這一項業務取得的收入。

出口發票的開具時間,外銷收入的確認時間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a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第三十三條規定,填開a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a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z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三十八條規定,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銷售收入實現時間具體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

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六)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出口發票的開具時間,外銷收入的確認時間

出口發票以申報報關日期為準開具,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只用來申報退稅時計算期限 。

出口發票設計的初衷是統一出口發票的樣式,但是目前國際貿易中無法統一使用稅務機關監制的出口專用發票,所以現在只能用來申報出口退稅時使用。因為有國家的文件要求必須使用出口專用發票,目前各地執行也不一樣。

出口發票的開票金額要按照銷售收入的全額開具確定。銷售收入是指銷售商品產品、自制半成品或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貨款,勞務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憑證確認的收入。

企業商品產品銷售和其他銷售所取得的收入。前者的銷售收入包括產成品、代制品、代修品、自制半成品和工業性勞務銷售收入等。后者的銷售收入包括除商品產品銷售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和其他業務收入,如材料銷售收入、包裝物出租收入以及運輸等非工業性勞務收入。企業專項工程、福利事業單位使用本企業的商品產品,視同對外銷售。

稅法關于銷售收入確認時間的規定如下: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另外可參考下圖進行理解:

按新會計準則,貿易按全額法確定營業收入,還是凈額法確定營業收入?

按全額法確定營業收入.

拓展資料:

新會計準則主要影響有哪些?

1、庫存

新會計準則取消了后進先出法,允許部分存貨借款費用予以資本化,商品流通企業進貨費用計入存貨成本,規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只能采用一次或平分攤銷法。存貨準則的修改,更加真實地反映企業存貨的流轉,有利于企業管理層、稅務等會計信息使用者根據存貨使用和流轉情況做出決策,更側重于反映企業的長期經營情況。存貨準則的變化導致原先采用后進先出法、生產周期長、存貨多和存貨周轉率較低的企業在短期內存貨金額增加,營業利潤增長。

2、資產

金融資產被重新分為四種類型,分別采用公允價值和實際利率法進行后續計量,嚴格控制其減值轉回。新會計準則在金融工具方面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企業當期財務報表數據,使得企業利潤在短期內發生較大變化。對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利潤的變動取決于股票價格的走向。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使得所有者權益大幅增加,持有投資在未來出售時也會帶來當期收益的提高。

3、不動產

新投資性不動產準則中允許企業按照公允價值對投資性房地產計價,反映擁有投資性房地產上市企業的真正價值,體現了對市場的應變能力。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一方面不計提折舊或攤銷,使費用減少,各期利潤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房地產公允價值的波動,將會反映到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直接影響到當期利潤。同時也給一些績差企業帶來盈余調整空間,將自用房地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后續計量模式,從而使業績大增。

4、投資股權

新會計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產生重大變化,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使原來可以計入“投資收益”的子公司賬面損益不能再被確認,母公司只能在編制合并報表時進行調整;投資時,當初始投資成本小于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時,其差額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會調高上市企業的當期利潤;在當時市場經濟看好情況下,合理的投資給上市企業帶來巨額投資收益,大大影響其利潤總額。

5、債務重組

新會計準則規定債務重組范圍僅包括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做出讓步的債務重組,將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在債務重組中,債務人一旦獲得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將直接反映在當期利潤表中,使當期利潤增加。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