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公司承兌匯票貸款騙局(銀行承兌在外面貿易公司貼現違法嗎)

时间:2024-05-18 05:12:40 编辑: 来源:

案例識騙局,揭秘騙貸的那些套路!

案例識騙局,揭秘騙貸的那些套路!

所謂騙貸,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貸機構內部人員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做法騙取信貸機構的 貸款 。隨著經濟下行,行業競爭加劇,各種騙貸案件層出不窮,通過一些典型騙貸案件,希望能對您識別騙貸有啟示和參考意義。

案例1——廣西玉林信貸員冒用143名村民名義騙貸800萬被捕

【主要問題】員工道德風險、冒名貸款

近期多家媒體報道,廣西玉林市陸川縣某金融機構的信貸員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義,騙取該金融機構800余萬元貸款供自己使用。近日,陸川縣檢察院以涉嫌騙取貸款罪依法批準逮捕該名犯罪嫌疑人。據媒體報道,該犯罪嫌疑人鐘某由于參與“”輸了錢,為了籌集資金繼續參與賭博,其動起了騙取貸款的壞心思。在2013年至2015年兩年期間,鐘某以幫助曾經辦理過貸款的村民補辦貸款手續為由,騙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貸款手續中簽名,并私下開設村民賬戶以便自己領取。

鐘某利用之前村民在辦理貸款時留檔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村民的名義申請了貸款并供自己賭博使用。隨后,一些村民陸續發現存款被金融機構莫名地劃撥,甚至欠了幾十萬的款,至此,鐘某騙貸的事實才浮出水面。

從媒體報道來看,截至2016年2月案發時,鐘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義騙取貸款800多萬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償還騙領的貸款。

案例2——表兄弟合謀騙貸銀行60萬元

【主要問題】員工道德風險、內外勾結

2015年2月,鄆城某銀行負責人到鄆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稱,其下屬分行負責人徐某某放貸60余萬元至今未收回,涉嫌違規放貸,請求查處。經偵大隊接報案后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發現徐某某利用工作職務便利,利用手中審批發放貸款權利,與其表弟李某某合謀操縱,違規發放貸款60余萬元,全部用于其與表親李某某合伙開的企業經營上。由于企業經營不善倒閉,60余萬元貸款全部賠了進去。2015年3月,徐某某被逮捕,同年11月份,徐某某被判刑。案發后,李某某一直潛逃外地,公安機關多次追捕未果。4月15日,專案組偵察民警得到可靠消息,在河南鄭州發現其蹤跡。4月16日,專案組立即趕赴鄭州,在當地警方配合下于一賓館內將李某某抓獲歸案。經審訊,李某某如實交待了犯罪事實。

經查,2014年,李某某與其表哥徐某某商量,利用徐某某在銀行的便利條件貸一筆款來做生意。兩人經過合謀由李某某擔任企業法人,隨后由李某某出面申請,并找來了張某某、李某、劉某等親戚朋友做擔保,分三次貸出60余萬元用于企業經營,結果由于經營不善不但沒掙錢,反而連多方籌資也全部賠了進去。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案例3——煙臺海參養殖戶為擴大經營規模騙貸2600萬被刑拘

【涉及問題】虛假資料、歸集貸款

根據新聞報道,煙臺蓬萊一個海參養殖戶王某在今年3月18日因騙取貸款罪被煙臺開發區警方刑事拘留。王某經營海參生意,原本生意經營出色,因擴大經營規模需大量資金,為了獲得銀行貸款,王某通過向銀行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虛假陳述,騙取銀行貸款達2600萬元。

王某為煙臺海參養殖戶,這些年搞海參養殖掙了些錢,想在福建海域包海進行大規模養殖,由于投資資金缺乏,于是他想到了向銀行貸款。恰好在這個時候,煙臺市一家股份制銀行推出了一項針對水產養殖戶的貸款業務,該銀行的貸款業務為“三三聯保”型,即符合貸款條件的三個主體,可以互為擔保人,審核通過后三方分別可以貸款300萬元,貸款成功后三方總共可以獲得900萬元的資金。

王某感覺銀行的這個業務正好能解決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一比照條件,自己如果想貸款的話缺少保證人,于是王某想到了自己家里的親戚。

王某利用自己平時建立起來的買粉絲,找到了自己的親戚,讓他們在相關文件上簽字、摁上手印,通過這種方式他偽造出來貸款所需要的文件。沒想到的是,王某的這些虛假材料竟然通過了銀行審核,貸款順利批下來了。

王某通過“三三聯保”的形式共獲取了3組貸款,兩組900萬元,一組800萬元,合計2600萬元。大量資金被王某用來擴大規模,他在南方海域的養殖攤子隨之鋪開。

但是,從2013年開始,海參加工行業持續低迷,王某的海參養殖加工生意變得風雨飄搖。

王某從銀行獲得貸款后,前幾年還能按期還款,但是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王某已經無力償還銀行貸款了。無奈之下,銀行向開發區警方報案。警方受理后,通過偵查,發現王某用于申請貸款的資料中多名貸款客戶存在虛假情況,且資金有歸集使用的情況,相關人員涉嫌騙取貸款罪。

2016年3月17日,開發區分局決定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證,于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處將其抓獲。王某目前因涉及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4——男子為圓“豪車夢”銀行騙貸最終因合同罪獲刑

【主要問題】無還款能力、提供虛假房產證、收入證明

根據新聞報道,大慶的小劉因看著身邊的哥們都買了車,為了面子,他在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通過朋友介紹與某銀行簽訂 信用卡 汽車專項分期付款業務合同,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小劉提供虛假的房產證及收入證明,騙取了某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擔保,取得銀行購車款近20萬,用這筆錢買了車。

因小劉連續幾期沒有收到還款,且經過調查,小劉買的車也去向不明,于是銀行選擇報警。小劉隨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小劉被龍鳳區審理后認為,小劉在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與銀行簽訂合同時,提供虛假資信證明,隱瞞真相,其行為構成合同,被判處4年11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案例5——濰坊三男子偽造財產騙貸270萬拒不歸還被抓

【涉及問題】虛假行駛證、房產證、土地證、流程漏洞

付某、馬某和張某在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做不銹鋼生意2011年,一個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們,問他們需不需要貸款,并稱自己有“門路”可以幫他們代辦手續。由于沒有財產可以抵押,三人便一同偽造了假的車輛行駛證、房產證、土地證等財產證明交給了付某某,請他來辦理貸款。

付某某以前在某銀行信貸部門工作過,非常熟悉貸款流程,在行業內認識幾個熟人,知道銀行在哪個環節有把關不嚴的漏洞。三人將假的財產證明交給付某某,每人還付給了他2萬元的中介費。付某某幫張某貸款70萬元,幫付某和馬某各貸款100萬元,期限都為1年,并與三人約定其中的70萬元由他來償還。

成功騙取貸款后,付某、馬某和張某除了將一部分錢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其余的全部用來消費。放貸以后,銀行多次向三人 催收 還款,但三人拒不償還,經濰坊市奎文區人民判決,三人還是拒不還款,并且三人家中沒有任何可執行財產。今年1月份,奎文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銀行報案后,立案展開偵查,并將付某和馬某抓獲歸案,為銀行追回經濟損失46萬元。

目前,付某、馬某涉嫌騙取貸款已被取保候審,張某被列為網上追逃。

案例6——女子偽造30本假證騙貸720萬躲藏兩年后終落網

【主要問題】提供虛假合格證

劉某2012年在泉州經營著一家集貿易、美容、汽修于一體的汽車貿易公司,其向銀行申請了三筆72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每一筆的還款日期約隔半個月,還款日期到了,她卻無力還款。

于是,她找了家擔保公司,從擔保公司貸出錢還給銀行。再以如期還款的能力從銀行貸出另一筆錢還給擔保公司。這樣操作到第二筆時,銀行不放貸了。沒了銀行放貸的錢,就無法再從擔保公司借錢了。

她找了30本機動車合格證抵押給擔保公司,繼續貸款還給銀行。與此同時,她以同樣的形式向兩位好友分別借了40萬元和60萬元。此后,她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擔保公司人員拿出抵押的30本機動車合格證比對,發現竟是假的。報警后,警方確認證書是偽造的,并于2013年將她列為在逃人員。

躲藏兩年后,劉某日前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準備移送。

案例7——聯合“內鬼”騙貸案

【主要問題】內外勾結、虛假資料

2003年8月,廣東省佛山市著名民營企業家馮明昌因涉嫌金融大案,被司法機關收審。可在2003年2月,他剛剛當選為廣東省40位“最佳民營企業家”之一。

此后,馮旗下的擁有“亞洲最大的膠合板生產基地”美譽的華光板材因資金鏈斷裂而停產。華光板材曾擁有員工過萬,年產值達20億元。

同年11月,中央與廣東省有關部門組成“806”專案組進駐佛山市南海區。2004年春節后,馮明昌被正式扣查。

2004年6月,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十屆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披露,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關聯企業,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累計從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貸款74.21億元。

據悉,至審計時尚有余額19.29億元。這些貸款大量轉入個人儲蓄賬戶或直接提現,有些甚至通過非法渠道匯出境外。經初步核查,銀行貸款損失超過10億元。

最終,馮明昌以及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副行長葉家聲、南海支行原行長林裕行、佛山分行原行長林俊江均被處以重刑。

案例8——農行包頭騙貸案涉案金額1.1億元

【主要問題】內外勾結、虛假資料

2005年3月,中國銀監會通報一起中國農業銀行涉嫌違法經營大案:在不到一年時間里,銀行工作人員與信用社及社會不法分子相勾結,采取挪用資金、虛開大額存單等手法,騙取銀行資金逾1.1億元。

2004年,內蒙古銀監局在銀監會的統一部署下,組織開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貸款進行現場檢查。包頭銀監分局在對農行包頭市分行進行現場檢查中,發現所屬匯通支行、東河支行在辦理個人和貼現業務中,個別工作人員與信用社及社會不法分子相互勾結,騙取銀行貸款。

檢查發現,從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農行包頭市匯通支行市府東路分理處、東河支行,包頭市達茂旗 農村信用社 聯社所轄部分信用社的人員與社會人員相互串通、勾結作案,挪用聯行資金、虛開大額定期存單、辦理假、違規辦理貼現、套取銀行信貸資金,謀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資金累計98筆、金額為11498.5萬元。

案例9:一國有銀行支行被兩空殼公司騙貸2600萬

【主要問題】員工失職、空殼公司

一家國有銀行從化支行被廣州兩家空殼的皮包公司先后貸款共計2600萬元。2015年,廣州中院依法判處該支行副行長、金融業務分中心經理及兩名信貸員構成國有公司、企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被判處刑事責任1年9個月到3年。

2011年6月期間,時任某國有銀行從化支行客戶經理(即信貸員)的李某(女)在經辦廣州大翔軟件有限公司(下稱“大翔公司”)貸款業務中,未按照規定嚴格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借款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出具調查報告,貸前調查流于形式,貸后未嚴格監管。而身為小企業金融業務分中心經理的鄺某,主管信貸業務的副行長陳某,也沒有深入調查核實而予以同意確認,致使銀行被張某等人利用大翔公司貸款2000萬元,至案發時造成銀行損失將近1600萬元,形成不良貸款。

幾乎在同一時期,另一客戶經理吳某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間經辦廣州億鵬貿易公司(下稱“億鵬公司”)貸款業務。吳某也未按照規定進行實地調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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