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公司報關流程(一般貿易報關流程是什么?要什么資料?)

时间:2024-06-10 03:14:21 编辑: 来源:

外貿報關詳細流程(含各單據的使用)

報關流程

1、國內客戶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確定由國內出口貨物到國外。(此時國內出口商應當知道出口此類商品需要何種相應需要的出口監管證件,如出口許可證、商檢、配額證、機電證等)

2、國內出口商聯系運輸公司(或者在FOB條款下由國外客戶聯系運輸公司),通常出口商會通過貨代(或者直接與船公司聯系)作一站式服務(從產地一直到船邊的所有運輸過程)

3、貨代根據出口商的要求(貨物目的國家、貨物重量、體積等),負責安排拖車、訂艙、報關、裝船的手續

4、當貨物在安排拖車運輸前(或者運輸同時),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報關所必需的報關資料(外匯核銷單、出口合同、發票、裝箱單、報關委托書、以及根據貨物所受國家海關監管出口需要的證書:如許可證等)

也有些沒有進出口權利的出口商可以通過貿易公司代理出口,由他們提供上述文件及辦理后續結匯收款及退稅的手續,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稅,直接買份出口核銷單及報關資料報關出口,自己解決收款問題。報關資料當中的外匯核銷單于2012年8月1日起取消

5、當貨物經拖車運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據訂艙時的船公司及船名決定了出口口岸),貨柜進入碼頭堆場閘口時,開始受到口岸海關的正式監管,此時貨柜無論出入碼頭堆場都必須經過海關同意才能繼續運作

貨柜回堆場后發現貨物短裝、質量有問題等,需要重新將貨柜提出碼頭,就必須向海關申請監管出閘手續,在海關查核實際情況與匯報相符的情況下監管貨柜離開碼頭堆場

6、當貨柜進入碼頭堆場后,碼頭電腦會紀錄此貨柜的進場時間、柜號、封條號、堆場位置等信息,并通過與海關電腦聯網受到海關電腦的監控

此時才可以正式向海關申報出口,首先由報關公司通過聯網電腦向船代根據客戶提供資料輸入要報關的船名、航次、柜號、訂艙號、出口單位名稱、收貨人名稱、貨物名稱、件數、毛重等資料,船代收到資料并審核通過后會自動向海關電腦傳輸資料

擴展資料:

報關相關注意事項

1、首先應與港池調度室取得聯系安排計劃

2、根據提箱的多少與堆場聯系足夠的車輛盡可能按港方要求時間內提清,以免產生轉棧堆存費

3、提箱過程中應與堆場有關人員共同檢查箱體是否有重大殘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設備交接單上簽殘

4、重箱由堆場提到場地后,應在免費期內及時掏箱以免產生滯箱

5、貨物提清后,從場站取回設備交接單證明箱體無殘損,去船公司或代理部門取回押箱費

報關的具體流程?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2、貨物發票

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托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后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準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

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單,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

其份數同發票

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出口收匯核銷單

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并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6、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7、其它有關單證

包括: (1)經海關批準準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設備清單;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出口報關流程圖出口報關解析 一. 通關的基本程序: 申報、查驗、征稅、放行 申報:1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后,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準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托專業(代理) 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2

需要委托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托報關手續

接受委托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托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托書,報關委托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準

3

準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

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申報應注意的問題:報關時限: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后,法律規定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

出口貨物的報關時限限為裝貨的24小時以前

不需要征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查驗: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并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

1

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2

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后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

海關查驗貨物后,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

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

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征稅: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征收關稅

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征收

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并于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放行: 1

對于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并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后,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2

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準后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3

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后,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

在我國每天大約出口價值1

5億美元的貨物,出口核銷退稅每延遲一天,就要給廣大客戶造成很大損失

如何加快出口核銷退稅速度呢?在單證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正確填寫出口報關單

報關單的有關內容必須與船公司傳送給海關的艙單內容一致,才能順利的核銷退稅

對海關接受申報并放行后,由于運輸工具配載等原因,部分貨物未能裝載上原申報的運輸工具的,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及時向海關遞交《出口貨物報關單更改申請單》及更正后的箱單發票、提單副本進行更正,這樣報關單上內容才能與艙單上內容一致

進出口報關具體操作流程: 進口: 一、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及換單費、THC費等給我司,由我司代客戶到所屬船公司換取進口提貨單

二、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

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托書各一份

2

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制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制的提供無木制包包裝

3

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 4

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三、進口申報后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

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關打印稅單后,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

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五、報關查驗放行后,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 貨物到港后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

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

出口: 一、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注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

客戶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

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托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3

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

(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

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

客戶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

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2

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客戶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

如熏蒸產品是木制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

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客戶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

(熏蒸時間需24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

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

貨物單證放行后,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

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

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后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后,及時到海關打印退稅核銷聯

七、出口通關結束

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出口報關流程

出口貨物報關流程:報關一般應經過以下四個環節,即申報、查驗、征稅與放行。

根據《海關法》的規定,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除海關特準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前向海關申報。至于裝貨24小時前到什么程度,是3天、5天還是1個月,可由報關人視口岸的倉儲能力自定,海關一般不予過問。出口方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出口報關的操作流程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