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公司章程范本(貿易有限公司章程)

时间:2024-06-02 13:30:35 编辑: 来源:

貿易有限公司章程

貿易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利,并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行為受國家法律的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有關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干預和處罰。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一)名稱:xx貿易有限公司

(二)住所:xx省市xx區xx路xx號

二、經營范圍:xxx、xxx的銷售(可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寫)。

三、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xx萬元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時間:

股東:張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以貨幣認繳出資xx萬元,占注冊資本的xx %,于公司注冊之日起xxx(時間)內繳足。

五、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公司不設股東會,設執行董事、經理、監事、公司秘書。

一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⑴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⑵ 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⑶ 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⑷ 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⑸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⑹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⑺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⑻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⑼ 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⑽ 修改公司章程;

⑾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作出以上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二)執行董事

1、股東任命1名執行董事。

2、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3、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⑴ 負責向股東報告工作;

⑵ 執行股東的決定;

⑶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⑷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⑸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⑹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⑺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⑻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⑼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⑽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三)經理

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⑴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定;

⑵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⑶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⑷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⑹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⑺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⑻ 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監事

1、股東任命x(1-2名)名監事。

2、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3、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⑴ 檢查公司財務;

⑵ 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⑶ 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⑷ 向股東提出議案;

⑸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⑹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五)公司秘書

1、公司秘書由股東任命和更換。公司設一名公司秘書。

2、公司秘書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和聯絡;

(2)負責向社會公眾披露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司信息;

(3)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查詢公司的相關情況;

(4)籌備公司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5)管理股東材料和公司文件、檔案;

(6)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命執行董事(經理)張xx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七、財務管理制度與利潤分配形式。

⑴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⑵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作為公司法定公 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⑶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八、營業期限:xx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九、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⑴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⑵本章程與法律法規不符的,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作規定的事項,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⑶ 本章程一式貳份,股東壹份,公司登記機關壹份。

法定代表人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股東簽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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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濟特區有限責任公司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受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三條 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

名 稱:××市 有限公司。

住 所:××市 區 路 號 樓 層 室。

第四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第五條 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對外投資,設立分公司和辦事機構。

第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 年,自公司核準登記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股 東

第七條 公司股東共 個:

甲 方:

姓名或名稱:

住 所:

執照注冊號:(自然人為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姓名或名稱:

住 所:

執照注冊號:(自然人為身份證號碼):

(注:若有多個股東照此類推)

第八條 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有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董事、監事的權利;

(二) 根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要求召開股東會;

(三) 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和日常管理進行監督;

(四)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和質詢;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有優先認繳權;

(六)公司清盤解散后,按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時,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糾正該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 按規定繳納所認出資;

(二) 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 公司經核準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十條 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名稱,繳納的出資;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名并由公司蓋章。

第十一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二)股東的住所;

(三)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比例;

(四)出資證明書編號。

第三章 注冊資本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股東名稱或姓名 出資額 出資比例

第十三條 股東以(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

第十四條 各股東應當于公司注冊登記前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于公司注冊登記之日起兩年內分期繳足,首期出資額于公司注冊登記前繳付,并且不低于注冊資本的50%。股東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股東可以以非貨幣出資,但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 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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