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合同要交印花稅嗎(采購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时间:2024-06-01 11:31:12 编辑: 来源:

采購進貨過程中有合同和發票要不要交印花稅嗎?

報紙、購銷結合及協作

按照購銷金額萬分之三的稅率貼花、貿易等合同,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

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期刊和音像制品的應稅憑證,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

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采購合同要交印花稅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訂數單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我們這兒是這么規定的、預購,還包括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之間訂立的圖書,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采購

對于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購銷合同包括供應、調劑,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補償,例如訂購單

采購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采購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擴展資料:

貿易代理服務費是否要交印花稅的嗎

貿易代理服務費不要交印花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公司收取代理費不屬于列舉范圍,所以不用繳納印花稅。

外貿企業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要。需要繳納的稅收如下: 1、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2、增值稅按銷售收入17%、6%(分別適用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生產加工納稅人)。 3、 教育費附加 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根據“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 6、 城鎮土地使用稅 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 9、 企業所得稅 按 應納稅所得額 按25%繳納。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 個人所得稅 。上述稅種中除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到國稅局申報繳納之外,其他都到地稅局申報繳納,同時一定要注意納稅申報日期,要不然會收滯納金,一般滯納金按天加收萬分之五。

貿易公司要交那些稅

首先明確兩點:納稅人包括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增值稅的計算方法不一樣。一般納稅人是銷項稅額(銷售貨物的銷售額加價外費用*適用稅率)-進項稅額(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可以抵扣)=本期應納稅額,基本稅率是17%;小規模納稅人是的應納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一般是3%)。這些都是比較正常的銷售業務,其他有特殊的,按照特殊規定計算。

第二,3個點的增值稅票肯定有。增值稅票最基本的有兩種:增值稅普通發票(一般是小規模企業開具,購進貨物取得此票不得抵扣進項)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取得該票可以抵扣進項)。另外注意小規模企業請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取得該票可以抵扣銷售額(不含增值稅額)的3%。

第四,營業稅和增值稅是不重合的,交增值稅的就不交營業稅,交營業稅的就不交增值稅。增值稅是針對銷售貨物和修理修配勞務征收的,營業稅就是除這些以外的。有些兼營業務分別核算就分別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而混合銷售則根據稅法來,自己參考稅法來,一般是根據主營來和稅務機關認定來征收那個稅種。

最后建議,剛參加工作的買本稅法書,比如CPA的稅法教材看下,很有幫助的。希望對你有幫助的。

出口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嗎

印花稅,是在經濟活動中比較常見的一個稅種,因為在繳納稅之后會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準也得名,因此我們就需要對這一方面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那么下面為你整理了出口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嗎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能幫到你。一、出口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嗎

      對出口業務購銷合同應按其采購與銷售總額的100%核定征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印花稅是根據購銷合同的萬分之三計算。針對這種情況稅務局征收合同印花稅就直接根據經濟業務的金額計算,具體的計算方式,不同的地方會有所不同。

      方式有兩種:一種按企業的全部銷售收入作為合同金額,另一種是按采購商品的成本加上銷售收入之和的70%作為合同金額。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二、出口貿易合同風險

      進出口貿易合同風險根據引起風險的原因來劃分,進出口貿易合同風險可以分為貿易合同法律效力風險、交貨與合同不符風險以及利用合同條款進行欺詐的風險。

      1、貿易合同法律效力風險。

      進出口貿易雙方對合同的成立與否存在不同的理解從而產生糾

      紛,引起貿易合同法律效力風險。可以分為:

      (1)與對方簽訂合同后,由于合同主體不合法引起合同無效產生的風險。

      (2)由于合同成立程序不合法引起合同無效產生的風險。

      (3)合同的目的和約定的合同內容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或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引起合同無效的風險。

      2、交貨與合同不符風險。

      貿易合同中規定了貨物品質、規格、交貨數量、包裝、交貨地點等條款,在實際履行合同過程中,因買賣雙方對條款的理解差異或履行能力的不足等,導致交貨與合同不符,引起合同糾紛而產生的風險。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一致;交貨數量與合同規定不一致;貨物的包裝與合同不符;貨物規格與合同不同;交貨地點糾紛等。

      3、利用合同條款進行欺詐的風險。

      合同欺詐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1)合同當事人(欺詐方)沒有履約能力的欺詐。在這種欺詐類型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往往是虛構的,或者確實有這么一個當事人,但這個當事人是一個注冊資本很低的有限公司,他所負的只是有限責任,被欺詐的一方要想追回損失,是非常困難的。

      (2)合同當事人(欺詐方)有履約能力的欺詐。欺詐方主要是利用合同條款進行欺詐,特別是合同中品質條款、違約條款、擔保條款和索賠條款常常被欺詐者利用。

      三、商訂出口貿易合同的主要環節

      1、詢盤

      詢盤是交易的一方向對方探詢交易條件,表示交易愿望的一種行為。詢盤多由買方作出,也可由賣方作出、內容可詳可略。如買方詢盤:“有興趣東北大豆,請發盤”,或者“有興趣東北大豆,11月裝運,請報價”。詢盤對交易雙方無約束力。

      2、發盤

      發盤也叫發價,指交易的一方(發盤人)向另一方(受盤人)提出各項交易條件,并愿意按這些條件達成交易的一種表示。

      發盤在法律上稱為要約,在發盤的有效期內,一經受盤人無條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發盤人承擔按發盤條件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發盤多由賣方提出。也可由買方提出,也稱遞盤。

      實務中常見由買方詢盤后,賣方發盤,但也可以不經過詢盤,一方逕直發盤。

      3、還盤

      受盤人不同意發盤中的交易條件而提出修改或變更的意見,稱為還盤。在法律上叫反要約。

      還盤實際上是受盤人以發盤人的地位發出的一個新盤。原發盤人成為新盤的受盤人。

      還盤又是受盤人對發盤的拒絕,發盤因對方還盤而失效,原發盤人不再受其約束。

      還盤可以在雙方之間反復進行,還盤的內容通常僅陳述需變更或增添的條件,對雙方同意的交易條件毋需重復。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