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W 出廠價 是一種成交方式
具體含義么 就是 我的貨就在工廠了 你買家得自己過來拿 所有運到你家的運輸費用以及風險都你買家承擔 我啥都不管 就負責生產貨就行了。。。
如果成交方式是EXW的話,進口報關單上應填FOB,同時要填寫保費和運費金額或率,有的海關還會根據對方城市到港口的距離,質疑從工廠到港口這段的運費,只需寫個說明就可以了,有的海關就不那么較真
exw條款隸屬于國際經濟法,是國際貿易的術語,意思是賣方在工廠或倉庫交貨,即賣方只要在自己的工廠或倉庫,將貨物裝上買方派來的車上,即告完成交貨義務。
exw是ex-works的簡寫,是“工廠交貨”國際貿易術語。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或指定的貨代,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不承擔運輸費和辦理后續出口報關,即完成交貨。
在exw成交方式下出口貨物,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也就是說,賣方是不需承擔裝運、運輸和出口報關責任。
若雙方約定在起運時賣方負責裝載貨物并承擔裝載貨物的全部費用和風險時,則須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使用EXW時,賣方事前需要溝通確認買方是否具備辦理出口報關的能力。
若買方實際上無法辦理報關,就不能使用EXW術語,而需要使用FCA貿易術語(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出口報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使用exw術語應注意的問題:
(1)在exw術語后面要盡可能清楚地寫明指定交貨地點內的交付點。如果在指定交貨地點沒有約定特定的交付點,且有不止一個交付點可供使用時,賣方可以選擇對其來說最方便的交付點。
(2)賣方不需要將貨物裝上任何前來接收貨物的運輸工具,如果賣方協助買方裝貨,應使用fca。
(3)需要清關時,賣方無需辦理出口清關手續。賣方只有在買方提出要求并承擔風險和費用時才有義務協助買方辦理出口手續。因此,在買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辦理出口手續時,不應使用這一術語,而應使用fca。
(4)當買方提出要求并承擔風險和費用時,賣方有義務及時向買方提供或協助買方取得貨物進出口相關單證和信息,包括安全信息。而買方僅有限度地承擔向賣方提供貨物出口相關信息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區域經濟組織。
EXW是工廠(賣方)交貨價。而你是進口商,即買家。
我幫你搜索的是一家問進口成交方式CFR的。
有人答:
CFR 不顯示,用000//代替.
FOB 都顯示,保費沒有實際數據用責為0.3%的保費率,有的話填寫實際保費.
CIF 都不顯示,用000//代替(系統自動生成的)
我覺得你這個EXW應該和CFR或者CIF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