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安全包括什么(進出口貿易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是什么?應如何有效地規避風險?)

时间:2024-05-25 17:39:14 编辑: 来源:

產業與貿易安全措施包括哪些內容

產業與貿易安全措施包括以下內容:

1. 提高本土企業對貿易救濟的認識。

2. 適度加大運用貿易救濟維護產業安全的力度。

3. 完善公平貿易預警平臺建設。

4. 建立常態化的反傾銷。

急求:質量安全屬于什么貿易壁壘?有什么特點?中國出口企業如何應對“質量安全”貿易壁壘?

貿易壁壘(Barrier to trade) 又稱貿易障礙。對國外國間商品勞務交換所設置的人為限制,主要是指導一國對外國商品勞務進口所實行的各種限制措施。

一般分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兩類。就廣義而言,凡使正常貿易受到阻礙,市場競爭機制作用受到干擾的 貿易壁壘

各種人為措施,均屬貿易壁壘的范疇。如進口稅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捐稅;商品流通的各種數量限制;在生產者之間、購買者之間或使用者之間實行的各種歧視措施或做法(特別是關于價格或交易條件和運費方面);國家給予的各種補貼或強加的各種特殊負擔;以及為劃分市場范圍或謀取額外利潤而實行的各種限制性做法等等。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所推行的關稅自由化、商品貿易自由化與勞務貿易壁壘,盡管在關稅方面取得較大進展,在其他方面卻收效甚微。某種形式的貿易壁壘削弱了,其他形式的貿易壁壘卻加強了,各種新的貿易壁壘反而層出不窮。 隨著WTO等國際間貿易組織成員的不斷增加以及各地區組織的建立,如北美自由貿易區等,對這兩類組織的非成員國關稅壁壘還在起著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國際上非關稅壁壘的作用正在上升,或有上升的趨勢。一些發達國家利用其自身的技術優勢對來自其它國家產品的認證要求,極大地阻礙了欠發達和發展中國家制成品的出口;而只能出些資源性的初級產品。加劇了南北間的經濟及貿易發展差距。另外,發達國家,以及一些次發達甚至發展中國家越來越多地采用的反傾銷手段,也是非關稅壁壘之一。就我國而言,配額,許可證制度也屬于后者。 所謂關稅壁壘,是指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所設置海關向進出口商征收關稅所形成的一種貿易障礙。按征收關稅的目的來劃分,關稅有兩種:一是財政關稅,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二是保護關稅,其主要目的是為保護本國經濟發展而對外國商品的進口征收高額關稅。保護關稅愈高,保護的作用就愈大,甚至實際上等于禁止進口。 非關稅壁壘,是指除關稅以外的一切限制進口措施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又可分為直接限制和間接限制兩類。直接限制是指進口國采取某些措施,直接限制進口商品的數量或金額,如進口配額制、進口許可證制、外匯管制、進口最低限價等。間接限制是通過對進口商品制訂嚴格的條例、法規等間接地限制商品進口,如歧視性的政府采購政策,苛刻的技術標準、衛生安全法規,檢查和包裝、標簽規定以及其他各種強制性的技術法規。 外國(或地區)政府實施或支持實施的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貿易壁壘: l、違反該國(或地區)與我國共同參加的多邊貿易條約或與我國簽定的雙邊貿易協定; 2、對我國產品或服務進入該國(或地區)市場或第三國(或地區)市場構成或可能構成不合理的阻礙或限制; 3、對我國產品或服務在該國(或地區)市場或第三國(或地區)市場的競爭力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的損害。 外國(或地區)政府未履行與我國共同參加的多邊貿易條約或與我國簽定的雙邊貿易協定規定的義務的,也視為貿易壁壘。 實踐中較為常見的貿易壁壘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違反承諾的關稅措施;缺乏規則依據的進口管理限制(包括通關限制、國內稅費、進口禁令、進口許可等);缺乏科學依據的技術法規、產品標準、合格評定程序、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不合理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政府采購中違反有關規則限制進口產品的做法;出口限制;補貼;服務貿易準入和經營限制;不合理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其它貿易壁壘等。

產業與貿易安全措施不包括

貿易安全與產業安全是一種前后連接的關系,具有聯動性。產業安全為貿易安全提供前端支撐。貿易安全與一國產業競爭力直接相關.強大的產業實力將在國際市場的激烈爭奪中起到決定性作用,對貿易產生正面推動力,產業安全貿易安全得以鞏固。貿易安全又叢神會反作用于產業安全,通過技術滋出效應、規模效應等途徑帶動產業發展和轉型升級襲鄭孫,實現貿易安全是促進產業安全的重要途徑。在全球化背景下,產業安全與貿易安全的聯系更加緊密,產業安全以國際價值鏈為紐帶的產業發展模式為產品內貿易奠定了基礎,導致各個國家的產業結構關聯性大幅提高,一個國家的產業結構必須在與其他國家產業結構的融合中實現動態化調整和升級。產業安全如果產業安全先受到影響,不僅直接影響貿易安全,而且會滲透拍鏈到就業、社會穩定等方面,動搖經濟發展的根基。如果貿易安全先受到影響,對國際貿易投資關系帶來沖擊,產業的價值鏈發展模式將可能被截斷,從而使經濟陷人困境。

經濟發展安全主要包括什么

經濟發展安全包括五類內容:產業安全、商業安全、金融安全、財政安全、市場安全。

所謂國家經濟安全,是指經濟全球化時代一國保持其經濟存在和發展所需資源有效供給、經濟體系獨立穩定運行、整體經濟福利不受惡意侵害和非可抗力損害的狀態和能力。是指一國的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實力處于不受根本威脅的狀態。

1、產業安全

產業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所謂產業安全是指一國在對外開放的條件下,在國際競爭的發展進程中,具有保持民族產業持續生存和發展的能力,始終保持著本國資本對本國產業主體的控制。

產業安全一詞有兩種含義:一是從國際貿易領域提出的,是指在開放的經濟體系中,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特定產業如何在國際競爭中保持獨立的產業地位和產業競爭優勢;二是指產業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即生產安全。

2、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指貨幣資金融通的安全和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金融安全是金融經濟學研究的基本問題,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下,金融安全在國家經濟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加強。金融安全是和金融風險、金融危機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既可用風險和危機狀況來解釋和衡量安全程度,同樣也可以用安全來解釋和衡量風險與危機狀況。

安全程度越高,風險就越小;反之,風險越大,安全程度就越低;危機是風險大規模積聚爆發的結果,危機就是嚴重不安全,是金融安全的一種極端。

3、經濟

經濟指的是整個社會的物質資料的生產和生產,指社會物質生產、流通、交換等活動。經濟是人類社會的物質基礎。與政治是人類社會上層建筑一樣,是構建人類社會并維系人類社運行的必要條件。其具體含義隨語言環境的不同而不同,大到一國的國民經濟,小到一家的叫支出,有時候用來表示財政狀態,有時候又會去表示生產狀態。

貿易保護是什么意思?

貿易保護主義是一種為了保護本國制造業免受國外競爭壓力而對進口產品設定極高關稅、限定進口配額或其它減少進口額的經濟政策。它與自由貿易模式正好相反,后者使進口產品免除關稅,讓外國的產品可以與國內市場接軌。各國實行貿易保護的主要手段有:關稅壁壘、非關稅壁壘和鼓勵出口等。關稅壁壘是一種最古老、最常用的貿易保護措施,起初關稅是作為增加政府收入的渠道,后來發展成為行之有效的保護本國市場、限制進口、實現貿易歧視以及改善貿易收支狀況的重要手段。非關稅壁壘有直接的非關稅壁壘和間接的非關稅壁壘。前者包括進口配額制(一國政府在一般為1年的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商品的進口規定一個數量上或金額上的限額)、自動出口配額制(出口國或者地區迫于進口國的要求,規定通常在 1〜3年的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商品出口到該國的限額)、進口許可制(進口商只有領取了政府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審批的進口許可證后才可以進口商品)。間接的非關稅壁壘是指不直接規定進口商品的數量或者金額,而是通過對進口商品制定種種條件來漸進地限制商品進口,如:進口抵押金、歧視性政府采購、煩瑣的海關手續、技術標準壁壘、安全衛生標準壁壘,以及近幾年在環保浪潮中出現的綠色壁壘等。鼓勵出口的措施主要包括:鼓勵出口的財政政策(如財政補貼、出口退稅減稅、出口獎勵等)、鼓勵出口的信貸政策(包括出口信貸和出口信貸擔保等)、經濟特區政策以及傾銷政策等。

進出口貿易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是什么?應如何有效地規避風險?

主要風險如下:

1、訂單突然大幅增加

當買方規模一般,下達給經營者的訂單量突然增加,而這些訂單并不是從其他供應商轉移的,需要留意買方是否有足夠的下游銷售能力。如果買方對下游銷售過于樂觀,盲目采購的風險最終可能轉移給供貨企業。

2、同時與多家供應商交易

3、下游為單一新興市場

如單一市場為高風險的新興市場時,更需要當作重大的負面信息對待。下游市場一有風吹草動,將嚴重影響買方的經營。阿聯酋和中國香港都有大量的中間商,由于終端市場的差異,使得阿聯酋買方的風險要遠高于中國香港買方。

4、高負債經營

當經營收益無法覆蓋融資成本,或者融資機構收緊政策時買方資金狀況將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對上游供應商形成拖欠。需要想辦法了解高負債的詳細信息,包括實際負債水平,向銀行融資還是向其他機構融資,融資到期期限以及融資政策延續性等信息。

5、信用期限不斷延長

體現現代國際貿易特點的信用銷售,正在被廣泛使用,也成為廣大中國企業提高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

出于對習慣性事物的惰性思維,往往對買方要求不斷延長的信用期限缺乏應有的足夠警惕。當買方要求的信用期限偏離行業慣例,遠遠超過其下游銷售回款期時,需要提防買方對資金是否有意挪作他用。

6、經營偏離主營業務

7、從事離岸采購

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買方利用合法手段保護自身權益,以減輕因經營失敗導致的后果。較為典型的是知名買方通過在第三國(地區)成立采購公司進行離岸采購,因采購公司法人地位的獨立性,對其付款責任追究難以溯及至其有實力的母公司。

近幾年來,在我國海關的統計中,出口至維爾京群島、馬紹爾群島等地的業務少之又少,但出口合同的買方為這些地區的情況則占據了相當大的比例。買方通過在新加坡、阿聯酋、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成立采購公司的情況則更加普遍。

8、高度管制國家的買方進口

國際貿易中,是否能安全收到貨款,不僅取決于買方本身的信用和實力,也與買方所處的國家(地區)有關。

在一些對貿易和外匯高度管制的國家,如伊朗、委內瑞拉等,不乏一些實力雄厚的買方,具有非常強的對外支付貨款的意愿。但受國家政策管制的影響,或無足夠的外匯可供兌換,或無法順利對外支付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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