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貨到付款英文縮寫國際貿易(買粉絲d手續費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5-19 07:18:37 编辑: 来源:

那些貿易術語中,哪些是到付?哪些是預付呢?

C組是預付:

例如CFR C&F CIF CPT CIP

D組也是預付:

例如DES DAF DEQ DDU DDP

E、F組都是到付:

例如EXW FCA FAS FOB

貿易術語(Trade Terms)也被稱為價格術語(Price 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和交貨條件,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拓展資料:

常用貿易術語解析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于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并及時通知買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并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DDP:即“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稅后交貨。“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EXW術語下買方承擔最大責任,而DDP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大責任。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應使用此術語。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

付款方式COD是什么意思

COD是Cash

on

Delivery的英文縮寫,意為:貨到付款,交貨付現,

C.O.D.貨到付款是指賣方將貨物運出,貨物到達目的地時,買方須將全部貨款交付賣方或其代理人,才可取得貨物。國際貿易中采用此種付款方式的甚為少見,一般僅見于空運出口情況。買賣雙方約定以C.O.D.方式付款,賣方托運貨物時,委托承運人代收貨款,航空公司將貨物運到目的地后,即通知買方付款提貨,然后再由航空公司將代收貨款轉交賣方。

外貿具體流程

外貿基本知識(更新有關嘜頭的相關知識)外貿詳細操作流程圖取得外貿交易的資格

1.取得進出口權

2.準備貨源

3.商品檢驗

4.申報出口

5.辦理國際運輸

6.通過銀行收取國外客戶支付的貨款----一般是美金。

7.向外匯管理局申報

8.向稅務機關申報

1.外貿洽談前期,制作形式發票用于報價、交易參考或客戶申請進口許可等。

2.交易確認以后,制作外貿合同。

3.準備交貨的時候,制作商業發票、裝箱單、核銷單、報關單,申請商檢放行單等報關出口。

4.報關后海關退返核銷單、報關單的收匯聯與核銷聯等。

5.交貨付運后,得到三證三副提單。

6.制作、申辦、整理客戶所需的全套單據,如發票、裝箱單、商檢證、產地證、受益人證明等等以收取貨款。

7.憑收匯銀行水單、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等辦理核銷與退稅。

申請外貿經營權

1.在工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

2.到外經貿委作個人外貿經營權登記。

3.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

4.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對外付匯進出口單位名錄”或者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手續。

5.在銀行開立個人對外貿易結算帳戶,辦理外匯收付。

1.提單(即提貨單Bill of loading,縮寫為B/L)

2.發票(Invoice)。

3.裝箱單(Packing List)。

4.其他說明貨物情況的文件,如證明貨物品質的檢驗證書,證明產地的產地證書等。

信用證最基本的一般有四個關系方:

1.進口商----負責向自己的開戶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叫做信用證申請人。

2.進口商的銀行----負責開立信用證并審核單據、撥付款項,叫做信用證開證行。

3.出口商----負責根據信用證出貨,享有信用證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證受益人。

4.出口商的銀行----負責替出口商領取信用證、轉交單證并與開證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產品從出廠到通過集裝箱遠洋運輸交付到國外客戶指定的外國海港碼頭或某個地點,將可能產生下列幾種或全部費用:

1.產品的出廠價格。

2.申報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檢驗以及出具品質證明的費用,即商檢費。

3.申報中國海關出口的費用,即出口報關費。

4.租用集裝箱裝貨并運到中國海港碼頭的費用以及在中國碼頭產生的各項雜費。以上為貨物運至中國海港碼頭出口前的手續和費用。

5.用遠洋貨輪運至外國海港碼頭的運費,即海運費。

6.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費。以上為貨物運至外國碼頭的手續和費用。

7.集裝箱在外國海港碼頭卸貨及其他碼頭上收取的雜費。

8.申報外國海關進口的費用,即進口報關費,有時候還需要繳納進口關稅。

9.貨物從外國海港碼頭運至客戶指定地點的費用。

USD50 FOB Ningbo意思是“單價為50美金,在寧波港口交貨”;又如USD90 CIF Newyork,即“單價為90美金,紐約港口交貨,已辦理保險”。

出廠價格為117元人民幣含稅價的產品”來實際核算一下。

所謂“退稅”,主要指的退“增值稅”。當我們以117元含稅價從國內采購貨源時,117元價格就包括了生產廠家代繳的增值稅17無(假設該商品的增值稅率為17%),同時,國內供貨廠家會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發票上注明了銷售價格100元,以及稅金17元。

那么,當我們把這個商品出口以后,稅務局會按照規定的退稅率----這里假設該商品的退稅率為13%,以購進成本100元為基數折算退稅款退返給我們,也就是13元。

這樣一來,從業務員的角度上看,實際上我們的購貨成本就不是117元,而只有117-13=104元。換句話說,117元買進的東西,104元賣出去,仍可平本。我們就以這個104元作為保本價來計算,假設客戶打算購買1000個產品并運往荷蘭鹿特丹碼頭,假設人民幣與美

金匯率為1:8,相關費用構成為:

1.出口1000個產品,這時抵扣退稅后的保本價為104000元人民幣,折合USD13000.00

2.商檢、報關、集裝箱裝貨、碼頭雜費共計2000元人民幣,折合USD250.00

3.海運費1500美元

4.保險費250元人民幣,折合USD31.25

則保本價簡易算法為:

FOB=出口成本+雜費=USD13000+USD250=USD13250

均攤到單價即為USD13.25/個

CNF=FOB+海運費=USD13250+USD1500=USD14750

均攤到單價為USD14.75/個

CIF=CNF+保險費=USD14750+USD31.25=USD14781.25

均攤到單價即USD14.78/個

以上是外貿公司出口退稅和計價方法的簡易理解。

發票(INVOICE)日期一般早于所有單證;

裝箱單(PACKING LIST)一般與發票同日,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提單日(ON BOARD DATE)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

保單(INSURANCE POLICY)的簽發日應早于或等于提單日期,不能早于發票;

產地證(C/O、FORMA)不早于發票日期,不遲于提單日;

商檢證(INSPECTION CERTIFICATION)日期不晚于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早于提單日;

受益人證明(BENEFICIARY CERTIFICATION

等于或晚于提單日;

船公司證明(FORWARDER CERTIFICATION):等于或早于提單日;

匯票(DRAFT)日期應晚于提單、發票等其他單據,但不能晚于L/C的效期

1.發貨人(Shipper):填寫出口商的完整名址。

2.收貨人(Consignee):填寫收貨人名址或“憑指示”(下面在提單分類中將具體說明二者區別)。

3.通知方(Notify Party):填寫約定的貨到碼頭后需通知的人,如客戶或客戶的運輸代理名址電話。

4.船 名(Ocean Vessel):此欄裝船后由貨代通知并填寫。

5.航 次(Voyage No.):同上,此欄裝船后由貨代通知并填寫。

6.收貨地(Place of Receit):通常就是裝運港。

7.裝運港(Port of Loading);出口地裝運港。

8.目的港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