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保護理論的主要內容及其實施政策影響及理論的不足(自由貿易政策與保護貿易政策的理論依據是什么?各有何利弊)

时间:2024-05-07 04:33:07 编辑: 来源:

保護貿易理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在對外貿易中實行限制進口以保護本國商品在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競爭,并向本國商品提供各種優惠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的主張和政策。

貿易保護主義在限制進口方面,主要是采取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兩種措施。前者主要是通過征收高額進口關稅阻止外國商品的大量進口;后者則包括采取進口許可證制、進口配額制等一系列非關稅措施來限制外國商品自由進口。

擴展資料:

特點:

保護貿易理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在對外貿易中實行限制進口以保護本國商品在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競爭,并向本國商品提供各種優惠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的主張和政策。

貿易保護主義在限制進口方面,主要是采取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兩種措施。

前者主要是通過征收高額進口關稅阻止外國商品的大量進口;后者則包括采取進口許可證制、進口配額制等一系列非關稅措施來限制外國商品自由進口。

擴展資料:

特點:

1、主要保護手段由關稅轉到非關稅措施 。

一系列的國際貿易與關稅談判中形成的決議,大大降低了關稅總水平,于是各國轉而采取非關稅措施來推行保護主義政策。

這些措施靈活、隱蔽、限制性強,世界貿易總額一半以上受到各種非關稅限制。

2、保護政策對產品的針對性越來越強,如對工業品限制減少和降低,但對農產品的保護卻極少松動,對工業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別。

3、實行保護政策所針對的國家和地區的區分加強了。

一般地說一國總是針對自己直接、強勁的競爭對手加強保護主義政策,而對其他國家則適當放松。

世界多數國家都是根據自己的國情和競爭對手的狀況,分別采用自由貿易和保護主義政策,以期保護本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增強其在國際中的競爭力。

凱恩斯超保護貿易理論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超保護貿易理論是在20世紀30年代提出的凱恩斯主義的國際貿易理論,它試圖把對外貿易和就業理論聯系起來。 超保護貿易理論的主要論點包括鼓吹貿易順差以擴大有效需求;鼓吹貿易順差有益,貿易逆差有害。政策主張包括認為古典學派的國際貿易理論已經過時,反對自由貿易;鼓吹貿易順差有益,逆差有害;擴大有效需求的目的在于救治危機和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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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自由貿易政策與保護貿易政策的理論基礎

國際間的貿易政策是一把雙刃劍,既不能說貿易保護政策絕對的好,也不能說貿易自由政策絕對的不好。

貿易自由政策可以帶來與別國進行貿易交換、互通有無的效果,進而 帶來外匯的增加,從而帶來一系列的經濟發展和進步,但是 ,貿易自由政策的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貿易自由政策也就意味著在把自己國家 的商品銷往國外的同時,國外的商品也可以進入本國的市場,假如別國的商品較本國商品具有優勢,無疑 會損害本國的民族工業。貿易保護政策也是如此,保證本國民族工業發展的同時,卻會造成本國的商品制造缺乏廣闊的市場,從而造成本國商品制造業的萎縮與停滯,進而影響經濟的發展。

中國當下的貿易政策遵循的是鄧小平在20世紀70年代末提出的改革開放中的“開放”政策,可以說已經使得中國的經濟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從這一方面來講,貿易自由政策對當下的中國來說是較合時宜 的,也是中國應該采取的貿易政策。

但是,退一步來講,中國在70年代末所倡導的經濟上的自由政策只是當時世界形勢所迫,應為在20世紀70年代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是積極的倡導世界貿易的自由政策的,為了實現經濟學上所倡導的“資源最優化配置”。

但是近些年來,國際貿易的自由政策已經使得國際上出現了一系列的經濟現象——危害到中國經濟發展的現象。中國的貿易出現結構性的畸形。一方面是以人力、資源為優勢的制造業占據了世界制造業的絕大多數的份額,另一方面,高科技領域還是在對外貿易中進口的多,出口的少。當然,高科技領域還是有占優勢的行業的,比如說軍工業。

所以說,我國所應采取的貿易政策并不是依據貿易的自由與貿易的保護來衡量其好壞,應該將我國的國際貿易的關注點轉移到貿易結構上,這樣才能根本上改進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和狀況。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貿易保護理論

李斯特從強調落后國家的特殊國情、落后國家所處的較低的發展階段以及落后國家的特殊利益的角度,提出必須對私人經濟實行干預的主張。李斯特尤其強調,當一國經濟實力處于擴張并且正在向農業和制造業或農業、制造業和商業并存的經濟強國轉變的關鍵時期,尤其需要借助于國家干預的力量,他甚至認為這一時期的國家干預應當是有意識、有目的的,使本國的經濟發展“趨于人為的方向。”李斯特不贊同英國古典學派的自由放任的經濟理論,為此,他力主在現有的經濟學體系中加進國家經濟學的內容,使之趨于完善。他為了突出其國家干預學說的理論地位,甚至這樣寫道: “作為我所創立的體系中的不同特征的是國家。國家的本質是處于個人與整個人類之間的中介體,我的理論的整個結構就是以這一點為基礎的。”

那么,國家應當如何對經濟實行干預呢?李斯特認為,對經濟的一切領域實行干預并非明智之舉,國家的干預或管制只能限于部分領域,即“關于國民個人知道得更清楚、更加擅長的那些事,國家并沒有越俎代庖;相反地,它所做的是,即使個人有所了解、單靠他自己力量也無法進行的那些事。”李斯特還具體提到了國家需要做的事情,包括:借助于海軍和航海法規保護本國的商船;修筑公路、鐵路、橋梁、運河、防海堤等基礎設施;制定專制法和各項有利于生產與消費的法規;為促進本國制造業成長,實行保護貿易,等等。總之,國家的使命是促進財富和生產力增長,使本國由野蠻轉變為文明,由弱小演化為強大。 從某種意義上說,李斯特的貿易保護理論是他的國家干預學說的延伸。他根據對貿易史所作的考察,提出了大致上同他的經濟發展階段相對應的三個貿易發展階段。在第一階段,經濟落后的國家應同較先進國家實行自由貿易。以此為手段。使自身擺脫未開化狀態并求得農業上的發展:在第二階段上實行保護貿易,以促進本國制造業、海運業和商業的發展;在第三階段,當該國的制造業、農業、商業及整體經濟實力有了高度發展之后,再逐步恢復到實行自由貿易,在國內外市場上同其他國家進行毫無限制的競爭。李斯特認為農業、原料、科技可以自由貿易,但工業產品自由貿易有損國內工業發展,因此國家干預經濟發展十分必要。一個相對落后國家,應該建立起保護性而非財政性,且有條件、有時間限制的關稅制度。他認為,隨著本國生產力發展,關稅水平應該上升,以便于本國商品占有國內市場。李斯特認為關稅保護對象是工業中重要部門,經發展能與外國產品競爭部門,應重點保護技術部門;對于不太重要經濟部門應低層次保護,對雖新生但并無強有力競爭部門則不需保護;根據國家特有環境和工業情況來決定采取對工業品禁止輸入或規定適當稅率辦法。對輸出加以禁止或征稅,不對自然產物輸入征稅;退稅辦法只適用于仍

然要從國外輸入的半制成品;不鼓勵為使本國工業品能在第三國競爭而使用獎勵金;課收關稅應當有一定限度:“不可使輸入和消費因此受到限制,否則不但將削弱國內生產力,而且也將使增加稅收的目的受到挫折”“如果任何技術工業不能用原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保護稅率建立起來,不能靠在20%-30%稅率不斷保護下持久存在,那就缺少工業力量基本條件”關稅保護措施實施應有步驟進行,“關稅只應當隨著國內或從國外吸引來的資本、技術才能和企業精神的增長比例而提高,只應當隨著國家對于原來專供輸出用的那些剩余原料與天然產物能夠改由自己利用的進展比例而提高。”李斯特用民族主義代替古典學派世界主義,他看到了不同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利益沖突,并分析了關稅政策對國內產業影響。不僅著眼于國際分工靜態利益,還注意到貿易對一國產業結構動態調整的影響。李斯特理論成為后來各種貿易保護主義重要理論基礎。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實行保護貿易在性質上有很大不同。發展中國家實行貿易保護源于其經濟發展內在要求,除非放棄其經濟發展。貿易保護政策是發展中國家實現工業化唯一選擇。而且其政策目標之一是糾正國際貿易中由于需求彈性不同而產生的一系列不平等因素,縮小制成品與初級產品收入需求差異,因而并不會妨礙世界貿易增長速度。然而發達國家貿易保護政策對制成品保護旨在擴大制成品與初級產品收入需求差異,如果發達國家對本國初級產品生產也進行保護,則進一步加重了制成品與初級產品之間不平等貿易程度。因此,不僅不是必須的,而且還會降低世界貿易規模和增長速度。如果發達國家減少或取消貿易保護政策,發展中國家出口將增加,世界貿易將會擴大。不僅如此,由于發展中國家存在較高的工業品進口需求彈性,因此,貿易形成了“互惠”特征。

自由貿易政策與保護貿易政策的理論依據是什么?各有何利弊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以促進全球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增進世界各國經濟交往和世界人民的福利為目標,通過削減和限制關稅、非關稅壁壘為手段,來創造一個世界范圍內商品和服務自由流通的世界貿易環境。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在貿易和投資自由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展,給世界各國帶來了實惠。中國加入WTO后,正確認識WTO這一多邊貿易組織的性質,以及在其機制下當今各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性質和動機,才能正確定位中國在加入WTO后,應如何在宏觀政策上制定出相應的既符合WTO原則,又能充分反映中國利益的貿易政策,才能不被加入WTO給我們在理想狀態下的期望沖昏了頭腦。

對保護性貿易政策的理論解釋

2.1 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

徐建斌、尹翔碩在“貿易條件惡化與比較優勢戰略的有效性”一文中指出: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的持續惡化和自由貿易下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使得人們不得不反思基于比較優勢的貿易戰略的有效性。并用擴展后的李嘉圖模型,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現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做模型化分析,得出: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雖然確實對貿易雙方都有好處,但貿易雙方因自由貿易得到的好處是不均等的。一般來說,發達國家在與發展中國家的自由貿易中,發達國家得到的好處比發展中國家得到的好處要多。這樣,發展中國家想追趕發達國家,實現本國復興的愿望就很難實現。于是,國家之間在對貿易利益的爭奪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保護貿易政策的實行[1]。而且歷史證明,沒有一個國家是一直極力鼓吹貿易自由化的國家,在實現工業化之前也采取了高關稅的保護政策。GATT對發展中國家的例外條款、普惠制(GSP)等一系列的糾正貿易利益分配不公的措施,充分說明了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但是,為什么作為發達國家的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出現了新貿易保護主義呢?

2.2 國家內部各行業因自由貿易帶來貿易利益的分配不公,是造成貿易保護的又一壓力

為了解釋這個現象,以美國的鋼鐵產業為例。作為發達國家的美國,在自由貿易中其得到的利益應該要大于發展中國家得到的貿易利益。那么為什么美國布什政府還要揮舞201條款的大棒,不惜引發一場世界性的鋼鐵大戰呢?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美國各行業在自由貿易體系中得到的利益不均等,甚至有些部門是負的利益。資料顯示,由于在自由貿易下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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