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術語DDU和DAP的區別(DDU 與DDP的區別)

时间:2024-05-16 17:18:33 编辑: 来源:

DDU與DAP有什么區別?

百度百科——D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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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U 與DDP的區別?

DDU與DDP的區別如下:

1、二者交貨方式不同:

DDU是目的港未完稅交貨,在指定的目的地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DDP是目的港完稅后交貨,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

2、二者進口報關不同:

DDU是賣方處理進口報關,并承擔交貨前的費用;DDP是買方處理進口報關,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繳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DDU賣方的責任:

DDU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除進口手續和關稅以外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同時2000年通則建議在與辦理進口結關困難和費時的國家進行交易時,為避免因買方未能及時辦理進口結關而影響交易的進行,賣方還是不要使用DDU為好。

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除進口手續和關稅以外的一切費用包括:運費,保費,出口稅還有相關費用+適當的利潤+生產成本。

DDP與DDU分別是什么意思

1、DDP,英文全稱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稱為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

“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

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2、未完稅交貨(DDU,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指賣方負責租訂運輸工具,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已清關貨物運抵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工具上交貨并承擔交貨前的費用、風險的貿易術語。

注意事項

1、在DDP的交貨條件下,賣方是在辦理了出口結關手續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貨的,這實際上是賣方已將貨物運進了進口方的國內市場。如果賣方直接辦理進口手續有困難,也可要求買方協助辦理。如果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或辦理進口手續,則不應使用DDP術語。

2、如果雙方當事人愿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貨物進口時需支付的某些費用,如增值稅,則應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稅后交貨,增值稅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確。

3、買方負責在指定目的地將貨物從到達的運輸工具上卸下,但賣方要保證貨物可供卸載。賣方在簽訂運輸合同時應注意運輸合同與買賣合同相關交貨地點的協調,如果賣方按照運輸合同在指定目的地發生了卸貨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無權向買方要求償付。

4、由于賣方承擔在特定交貨地點交貨前的風險,買賣雙方應盡可能清楚地訂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貨地址,具體到指定目的地內特定的點。如果沒有約定特定的交貨點或該交貨點不能確定,賣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5、賣方對買方沒有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但由于整個運輸過程的風險要由賣方承擔,賣方通常會通過投保規避貨物運輸風險。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DDP、百度百科-未完稅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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