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貿易行業的風險有哪些(國際貿易的風險有哪些?)

时间:2024-05-20 11:15:17 编辑: 来源:

國際貿易的風險有哪些?

1、不接收風險

當貨物不被接收時,貨物被滯留在國外港口,這可能會產生大量的滯期費。由于距離遙遠、法律制度不同等原因,這可能會是一個漫長且困難的過程。

預防解決方案

1、找到當地征信機構查詢對方是否有惡意拖欠、惡意不接收的信息

2、找到當地的專家(法律、商業談判等),從而得到公正、合理的處理,把損失降到最低

2、財務風險

由于資不抵債導致的付款緩慢的風險。買方在收到貨物后在銷售協議規定的日期無法正常付款。

預防解決方案

1、提前查詢買方公司的征信,對其財務情況是否穩定做判斷

2、熟悉相關財務知識、指標,推薦關注財務指標——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

3、運輸風險

在進出口交易中,貨物的運輸可能面臨污染、卡死、事故、故意破壞、盜竊、丟失和破損等問題的風險。受到疫情波及導致的運力不足也可能會導致運輸風險增大。

預防解決方案

查詢貨運保險種類,根據情況購買運輸貨物險

4、政治風險

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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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戰爭、內亂或革命導致的風險;

(2)不能立即獲得外匯、賣方需要等待外匯的分配;

(3)政府可能會采取一些意想不到的臨時行動來阻止付款。

預防解決方案

1、時刻關注國外政治信息,提高政治敏感度

2、購買相關保險(如戰爭險、罷工險等),以對抗政治變動造成的損失

5、質量風險

出貨之后,交議付行的單據沒有做到單單相符、產品屬性與合同規定的產品相違背,單證質量差都有可能產生風險。

預防解決方案

1、提前查詢對方國家的海關提單的要求、細則,確保貨到時候單證齊全、單單相符、單證質量合格

2、產出產品前,認真核對合同規定(種類、型號等),以防貨驗不合格

6、書面文件風險

賣方沒有認真準備和完成所需文件可能會導致貨物通關的延遲和取得外匯的延遲甚至重罰。書面文件可能包括運輸、包裝和標識需求,進口許可證和進口前外匯批準等。

預防解決方案

1、賣方提前了解買方國家的運輸、包裝和標識規定,按照其規定準備書面文件

2、出口前獲得對方國進口許可證和外匯批準

7、外匯風險

賣方收到本國貨幣以外的貨幣時,就可能產生因匯率貶值帶來的風險。

預防解決方案

1、雙方約定較短的帳期

2、雙方約定以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最大程度降低外匯的風險

8、不付風險

延遲付款甚至不付款,導致壞賬發生。

預防解決方案

提前查詢對方征信,是否曾經存在“欠款”風險,公司是否存在失信等情況,若有,則及時停止交易

9、信息不對稱風險

買家不愿意分享企業信息,或者信息不準確。

預防解決方案

10、供應鏈變動風險

對賣家來說,原材料穩定是貨物穩定的基礎,供應鏈上游的原材料變動直接影響產品的數量、質量和價格。

預防解決措施

賣方需時刻注意供應鏈上游行業行情,如若原材料數量、價格產生較大變化,需提前囤積大量原材料,防止無法在規定時間出貨。

外貿行業中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一、出貨規格、日期與合同規定不符造成收匯風險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證規定交貨,一是生產廠誤工,造成晚交貨;二是用類似規格的產品代替合同規定的產品;三是成交價格低,以次充好。

二、單證質量差造成收匯風險

出貨之后,交議付行的單據沒有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這時即便買方同意付款,卻白白支付了昂貴的國際通訊費用和不符點扣款,且收匯時間大大推遲,尤其對數額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來會出現虧損。

三、信用證規定的陷阱條款所造成的風險

某些信用證規定,客檢合格證是議付的主要單據之一。買方會抓住賣方急于出貨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時提出種種付款的可能,迫使企業出貨。一旦放貨給了買方,買方極可能故意驗貨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錢、貨兩空。信用證規定運輸單據出具后7個工作日內在國外到期等等。這類條款議付行及受益人都無法保證做到,必須認真審證。一旦出現陷阱條款,應及時通知修改,千萬勿貪一時省事,給日后埋下風險隱患。

四、沒有一套完整的業務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且兩頭在外,易出現問題。如果企業沒有完整的業務管理辦法,一旦出現官司,會造成有理打不贏的局面,尤其對那些只注重電話聯系的企業。其次,由于每年企業的客源在擴大,為了企業在貿易中有的放矢,必然要對每一個客戶建立業務檔案,包括資信度、貿易量等等,逐年進行篩選,降低業務風險。

五、與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風險

對出口業務來講,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墊付資金,盈虧由委托方承擔,代理方僅收取一定的代理費用。而現在實際業務操作中,不是這樣。其原因一是自己本身客戶少,收匯能力差,又要力爭完成指標;二是想多盈利,嫌代理費少。一種是收購販賣式,工廠取得安全收匯。一旦出現買主問題,預借款必將成為泡影。另一種是“賣單”業務。如代理商不認真對工廠進行跟蹤,也會出現與客戶串通出貨,欺騙“賣單”人。

六、使用D/P、D/A遠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造成的風險

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種遠期商業付款方式,如出口方接受了這種方式就等于給進口商融資優惠,雖然開證人自愿支付延期的利息,表面上僅需出口商墊款、放款,實質上是客戶等待貨物到港后查驗到貨的數量。如市場變化銷路不暢,進口商可申請銀行拒付。有些公司放貨給國外做生意的同學、朋友。以為是關系客戶,不存在收不了匯的問題。一旦出現市場銷售不暢,或客戶問題,不但錢收不回,貨也可能收不回。

外貿行業中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不接收,也就是對方故意不收貨,壓價或等貨物拍賣;

不付款,防止提單詐騙的前提下,如果賬期較長,還有可能就是當老賴;

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太大了,可以通過綁定固定匯率或約定匯率結算;

質量和文件風險,合同約定清楚,質檢要嚴格,按對方的要求來,同時保留好所有相關文件,別被設套;

還有很多風險,慢慢摸索吧

貿易公司的行業風險,市場風險和金融風險各是什么,急求,所有的分了

行業風險: 競爭不用說,就是自己沒有開發新產品的能力,導致坐以待斃!

市場風險: 瞬息萬變的國際市場,隨時可能因為天災人禍,戰爭...等因素導致無法生存!

金融風險: 就像再次發生的金融風暴,導致全球金融危機,無法正常運作貿易行為!

企業市場風險包含哪些內容

市場風險指因股市價格、利率、匯率等的變動而導致價值未預料到的潛在損失的風險

因此,市場風險包括權益風險、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以及商品風險

利率風險是壽險公司的主要風險,它包含資產負債不匹配風險

外貿風險有哪些?該如何規避?

目前,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即匯款、信用證、托收、保函和保理等。那么,究竟選擇何種國際結算品種對于成交最有利呢?這主要取決于國際經貿活動的內容、融資需求,風險保障程度以及銀行服務范圍等因素。在這里僅就各種結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問題進行分析,供客戶根據自身的要求量體裁衣。

1.匯款

匯款是一種古老的結算方式,今天在外貿活動中仍得到廣泛的運用。“匯款結算”又根據其性質,分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后T/T”(DEFFERREDPAYMENT)兩種。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然后,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后T/T”又稱“貨到付款”,就是在簽署合同后,賣方先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后,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預付貨款”是一種對于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因為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實際上等于得到了進口方的無息貸款,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已經得到了控制。換言之,出口商已經接受了進口方的“購貨擔保”,從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動權。

也可以說,“預付貨款”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為不利的結算品種,因為(1)貨未到手就付了款,等于向對方提供了無息貸款,造成了利息損失;(2)進口商實際承擔了貿易中的風險,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不按時、按量、按質地發貨,使自己處于被動地位。

而“后T/T”,即“貨到付款”,則剛好相反,是一種有利于進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結算方式。所以,“匯款”的交易方式實際上完全處在買、賣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因而,被稱為“商業信用”。當前,在進、出口貿易中,還有一種沿用“國內貿易”的結算辦法(在浙江省的義烏、柯橋等地使用得最為廣泛),即,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后,由買方先付50%~60%的訂金。工廠先開工生產,等到貨物出運后,再以交付提單為憑據(即,象征性“交貨”),支付余下的40%~50%的貨款。

一般而言,這種貿易結算辦法,所付“訂金”數額的多寡,要視買、賣雙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當的伸縮余地。如果雙方是“老客戶”,對方所付訂金也可在30%~40%之間。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許進口商在收貨、驗貨之后,再支付余下的貨款。

“分批發貨、分批收匯”,可以降低結匯風險程度。在實務中,是一個可以考慮“規避風險”的結匯模式。

2.托收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程序較為簡便,這個“簡便”是相對于信用證結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風險也是不言而喻的。“跟單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體做法,是由出口商開立跟單匯票,連同一整套貨運單據交給出口地銀行,委托銀行通過其在國外的代理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據其性質,分為“D/P即期”和“D/A遠期”兩種。“D/P即期”就是出口國的托收行收到單據,審核無誤后,寄給進口國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進口商前來付款贖單。因此,“D/P即期”手續較簡單,風險相對也較校“D/A遠期”的具體做法是,托收行將單據寄到對方銀行,進口商前來銀行取單。但是,這次進口商并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簽署一個“托收承兌書”,保證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貨物的單據取走。

因而,“D/A遠期”的風險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時,如果進口商取單后不來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對此,出口商毫無辦法。因為托收結算方式,進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據進口商的信譽來完成付款行為的。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對此并不承擔責任。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手續迅捷、簡單。在跟單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貨權”的單據來控制貨物。托收銀行以交付代表“貨物”的單據來代表“交貨”。而銀行的“交單”,又以進口商的“付款”或“承兌”為先決條件。

但是,“托收結算方式”對于出口商來說,就較為不利了。因為賣方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于進口商的信用。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買方就有可能遲收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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