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外出差補助標準2023(出差補助標準2023)

时间:2024-05-17 09:33:20 编辑: 来源:

出差補助標準2023

1、出差補助指的是單位員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費標準、市內交通費標準、伙食補貼、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補助。企事業單位出差補助沒有明文規定,一般視企業規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補助金額參差不齊;

2、一般分為兩種情況,即分項目如住宿標準是多少錢一天,市內交通是多少錢一天等,也有的單位實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錢,不再承擔住宿、市內交通費及餐飲費。但國家公務員出差補助一般都有明確標準,但各地視經濟條件也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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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費開支標準,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仍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務緊急的,市級單位經局級領導批準,區、縣級單位經區、縣級領導批準方可乘坐;

2、工作人員出差期間不再發放市內交通費。

出差伙食補助費,具體如下:

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一般地 區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區由16元提高到30元。

法律依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住宿費限額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報財政部。

2023年差旅費補助標準是什么

出差補助標準如下:

      一、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一)出差地區分類

      1.國外地區劃分 發達國家:美國、加拿大、日本、南韓、新加坡、巴西、歐洲各國。 一般國家:除發達國家之外的其它國家。

      2. 港澳臺地區(香港、澳門、臺灣)

      3.國內地區劃分

      一類地區: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及各省會城市、沿海地區城市。

      二類地區:一類地區以外的其它地區 國外出差發達國家每人每天補助120元(RMB);一般國家每人每天補助80元(RMB); 香港、澳門地區每天補助80元(RMB); 國內出差每人每天補助:一類地區35元;二類地區30元。

      二、出差住宿報銷標準

      1 各類人員單獨1人出差按下表標準,憑出差地的住宿發票報銷住宿費用,發票超標按標準報,發票未達標按發票實報。職位國內地區報銷標準(人民幣元)國外報銷標準港、澳臺地區報銷標準一類二類發達國家一般國家 總監以上干部350250120美元以內60美元以內600港幣以內 部級、主管級250200主管以下人員2001504.

      2 兩人同性別一起出差,只能按1人住宿費用標準報銷;3人一起出差,按2人標準報銷;以此類推。不同職位人員可按兩人中高職位員工的報銷標準額度報銷。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內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中央單位)。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

      第三條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中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五條財政部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見附表)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八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十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一條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二條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住宿費限額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后,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住宿費限額標準。

      對于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準在旺季可適當上浮一定比例,具體規定由財政部另行發布。

      第十三條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五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六條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干使用。

      第十七條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參照所在市公務接待工作餐、會議用餐等標準提出伙食補助費標準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后,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

      第十八條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第五章市內交通費

      第十九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二十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第六章報銷管理

      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二十三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

      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報銷。

      市內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報銷。

      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四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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