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話是需要的。
父母雙方或一方“授權委托書”公證。該“授權委托書”公證主要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依法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出國期間,全權委托老師、親朋好友或父母一方監護該未成年人的一切活動。
說明:
1、辦理此項公證的目的是證明監護人委托和同意在孩子出國期間將監護權利臨時交給帶孩子出國的人。
2、生父生母共同帶孩子出國不需要辦理此公證。
3、生父母一方帶孩子出國,需要不出國的一方到公證處辦理。
4、委托學校老師、培訓機構人員、旅行團隊人員帶孩子出國的,需要生父母共同到公證處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