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網紅是網絡意見領袖嗎(怎么看待網紅這個職業???)

时间:2024-05-15 05:47:20 编辑: 来源:

網紅與意見領袖(KOL)的區別具體有哪些?

1、核心不同

網紅的核心是網紅本身。kol的核心是意見、知識、觀點,人反而只是該意見的載體。

2、平臺不同

網紅,自然是只在網絡上紅而已,主要存在微博、直播、社群等平臺。

kol可以是網絡上,可以是電視上,可以是雜志上,可以是報紙上,可以在生活中。

3、身份不同

網紅一種是被動網紅,一種是主動網紅。意見領袖有自己的專業身份,一般都在專業知識領域、專業技能領域。

4、內容深度不同

網紅,一般很難產出專業內容,局限于搞笑、顏值、流行、淘寶。kol根植于專業知識,產出專業內容。

5、生命力不同

網紅很難有長時間的關注度,更新的頻率越來越快。

怎么看待網紅這個職業???

什么火做什么,那就是一個無以倫比的坑!

Miss 劉是一個正要奔三的互聯網人士,就職在某互聯網公司的市場部,工作不錯,待遇不錯。但她見天的嚷嚷要去做網紅,已經到了成瘋成魔的地步。

春節前,她終于辭職創業做網紅去了。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她沒有美到空前絕后,嘴里也吐不出蓮花!所以,我們大概能想到結果。

網紅開始泛濫并稱為一個人人向往的“職業”,似乎是得益于思聰的女朋友們。在此之前,還是網紅的1.0時代。

那時候,網絡紅人概念剛剛興起,突出特點就是草根成名。一個懷有夢想的社會底層老百姓一躍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這是一種反差感,不能再勵志。

進化到網紅2.0時期,一切開始與經濟牽扯,并開始有人艷羨。此時的網紅不再是“草根”,相反,其中很多甚至來自富裕階層,大多通過展現令普通人羨慕的生活迅速積累關注度,而后通過進入娛樂圈或者開淘寶店,迅速變現——簡單粗暴。

而當下,隨著咪蒙、papi醬等的出現,網紅已經進入3.0時代。前者的自媒體大號一條廣告20萬,后者已經簽約angelababy的公司——更有了“職業化”的可能,這些也似乎在告訴我們,網紅已經形成了一條相對“成熟的產業鏈”。

但就像之前被熱炒的IP、網紅的前身草根明星,說實話,現在再面對網紅,已經有點兒“疲勞”了。

太多人奔著網紅去,甚至不是人,一條狗、一只貓都可以成為網紅。但是,那些嚷嚷著要做網紅的,你們知道這是一條什么路嗎?

正經的說,從心理學上講,網紅是一種社會心理的變異,“網紅”文化也是一種社群社交文化的衍生。

對于社群心理意識,心理學家賽爾森是這樣解釋的——是對于其他人有類似的知覺、與其他人交互相依、借由給予或為其他人做所期望之事而有意愿去維持交互相依,并且是一部分較為可靠及穩定的結構的情感。

用大白話來解釋,網紅們一般通過顏值、行為、個性等特點聚合受眾,取得認可。然后,通過這種天然的共鳴,締造出網紅與受眾之間的連接意識,讓受眾與其產生共鳴。而通過社會環境、大眾心理、消費模式等一系列的變化,網紅打破了傳統的機制,得到了內容變現的機會。簡單來說,網紅向受眾傳播的不僅是簡單的產品或者內容,更是一種個性化的生活方式、消費場景以及個人魅力。

但有一點,共鳴很容易找到,但是粘性確實需要長期維系。所有成為網紅的,無非是在迎合某一種情緒,但是情緒轉瞬即逝。尤其是想通過挖掘或者展示人性的丑惡,比如那些原罪色欲、妒忌、暴怒等,來獲得成功,網紅們必須保證每次的刺激不失水準,甚至比上一次更強,這就并不簡單了。

由于社交媒體信息的流動太快,新陳代謝頻繁,你美到天際就有美到外太空的,你吐槽功力無敵但仍有后來人能靠這個“發電”的,大多數“網紅”不具有“不可替代性”。甚至當下特別火的papi醬,雖然她在內容策劃以及制作緊抓了熱點,但其傳遞的價值觀卻沒有走出吐槽、扮丑、搞笑的圍城,這種模式容易復制,也更容易被覆蓋。

而互聯網上就是這樣喜新厭舊,之前數度出現的各類現象級APP同樣如此命運——更替速度很快,變紅的方式與路徑是很清晰的、但用戶也很容易產生消費疲勞。

要么紅要么死,但大多數是墊腳的那個,所以要不要掂量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

其實,Miss劉他們對網紅的心生向往,特別像當年的“我們”對于選秀的追逐。

2005年,湖南衛視選秀節目《超級女聲》橫空出世,一場不問年齡,出處、不分唱法、不論外形的電視比賽,迅速火爆全國,造就了李宇春、張靚穎、周筆暢等來自普通家庭的年輕人踏上星途。

受此影響的年輕人前赴后繼的參加各種選秀,和電視活動,幻想著一夜成名,這種焦慮本質上和想要成為網紅的Miss劉們并無二致,然而在誘惑面前人永遠是盲目的,即使知道中500萬大獎比被雷劈中的概率還要小,仍然趨之若鶩。

如果網紅們能研究一下超女的歷史,就會發現對于大多數選秀歌手來說,成功的永遠是少數幾位,站在金字塔尖,最成功的到目前為止還是李宇春等屈指可數的那幾位,但那幾屆下來可以被稱為超女的選手卻無法估計,很多時候,他們只是留下一個身影,便已經匆匆消失。

即便是走到全國十強的幾十位,能夠發片的不足一半,即便是發片的超女中,她們的專輯幾乎被人遺忘殆盡,有多少歌曲被人記住,她們甚至沒有太多通告安排,很快消失在公眾視線之外,有的甚至淪為酒吧駐唱。

這還是在當年全民娛樂壓抑已久釋放的結果。現在,娛樂生活極大豐富,你怎么就自我感覺良好到可以成為網紅呢?

之前和創投界人士聊到創業泡沫的時候,大家都會說,其實概率是不變的,即便再多的創業者涌入,能夠成功的仍舊是那千分之一,甚至是萬分之一。

而網紅的成名邏輯與創業大致相同。據說,在社交媒體里也有一個1%定律,指的是互聯網里真正創造內容的只有1%的用戶,是真正的意見領袖;剩下9%的用戶是流行明星,偶爾抓住熱點輸出內容,但生命力不長;最后剩下的90%廣大群眾都在默默圍觀而已。

所以,你到底是1%,還是那9%,亦或是那90%?

所謂“高樓之下,尸骨為基”。我們都以為自己與眾不同,只要被發現,就能閃亮登場。但其實,我們都是浩浩宇宙中的微小塵埃,當浮在空中時,也就是PM2.5。

不久前,一位生活在澳大利亞昆士蘭、因美貌坐擁instagram上57萬粉絲的美少女網紅,突然厭倦了這樣虛假的生活,放棄了經濟利益曝光了自己的真實長相和形塑網紅的過程。她將自己的instagram名字改成了“Social Media Is Not Real Life”(社交媒體不是真實的人生)。

有些夢,該醒!

你如何看待現在中國網紅文化的盛行?

網紅,是通過在網絡平臺積聚起影響力而走紅之人的代名詞,是新媒介傳播變革中的弄潮兒。他們能夠準確把握受眾獵奇、窺伺和觀賞心理的興奮點,精通個體IP的包裝、經營和運作方法,從而在風起云涌的網絡環境中聚攏相當程度的注意力資源。從網絡紅人到網紅的進階,這一脫胎于亞文化的群體正在實現蛻變,某種程度上已成為網絡平臺上引領流行文化的意見領袖,展現出巨大的影響力。一時間,“人人都想當網紅”“人人都在尋找網紅”的勢頭涌現。然而,在網紅文化紅紅火火的背后,我們亦需要對這份熱鬧喧囂保持適度的清醒。除了直觀可見的所謂庸俗、低俗內容的傳播之外,網紅文化及傳播中隱含的諸如“重其表、輕其里”的虛榮導向價值隱患更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

為充分理解網紅文化的這種潛在負面影響,我們姑且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淘寶網紅群體作為一個認識的切口。“網紅”一詞剛開始被大眾熟知時主要指代的是一群外貌姣好、通過分享展示其精心修飾的個人美麗容顏的照片以及日常穿衣搭配和美妝護膚經驗的淘寶網紅。她們憑借靚麗外形吸引數十萬甚至百萬粉絲,在社交媒體上的受關注度和影響力遠勝于許多文化名人,甚至令諸多大眾傳媒望塵莫及。

與此同時,這類網紅背靠廣泛的粉絲影響力經營著一家家銷售額過億元的淘寶店,無形之中其所代表的名利價值也刺激了眾多人的追捧和效仿。在這類淘寶網紅的帶動下,一種“以顏值為正義”的價值觀和審美取向開始悄然流行。網紅被資本趨之若鶩地推崇,漂亮的美妝圖片導流的背后是一家家皇冠級淘寶店鋪日進斗金的光輝銷售業績,在消費主義主導流行文化的時代,美貌在資本的操縱下成為“變現”利器。于是,資本不僅定義了什么是流行,也在此基礎上建構了全新的審美標準,而大眾文化的消費者也在潛移默化中漸漸接受了類似于“雙眼皮、大眼睛、白皮膚、瓜子臉、大胸、瘦削長腿”為美的標尺,開始運用這樣的標準去看待周遭以及審視自己。

kol是網紅的意思嗎?

不是。

KOL是英文名詞Key Opinion Leader的開頭字母簡稱,指的是關鍵意見領袖,原本指的是在行業內有話語權的人,但隨著互聯網發展,現在也特指為在微博、買粉絲、視頻平臺等網絡渠道上有話語權的人。

“網絡紅人”(Influencer)是指在現實或者網絡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而走紅的人。

KOL的特征:

KOL不等于網紅,KOL是在其領域有號召力,影響力,和相當公信力的帳號,這一類帳號可以是真實的三次元名人,也可以二次元形象,甚至就是一個興趣,一種愛好。判定標準有三點:

1、圈層專業知識。

2、穩定而有見地的內容。

3、興趣或天賦。

kol是網紅的意思嗎?

對的。

KOL是Key Opinion Leader的簡稱,意思是關鍵意見領袖。它被視為一種比較新的營銷手段,發揮了社交媒體在覆蓋面和影響力方面的優勢。而KOL的粉絲黏性很強,價值觀各方面都很認同他們,所以這類人的推薦是帶有光環的,粉絲們真會細讀點贊。

網絡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絡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而走紅的人。他們的走紅皆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絡作用下被放大,與網民的審美、審丑、娛樂、刺激、偷窺、臆想、品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

把可以扮演不同“價值角色”的人叫做“關鍵人”,這些人中,其意見具有核心影響力的人即為“關鍵意見領袖”。“關鍵人”和“關鍵意見領袖”是銷售過程中價值形成和交換的源點,他們是銷售工作的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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