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網紅直播帶貨合同范本(網紅直播帶貨出問題誰擔責?)

时间:2024-05-28 16:41:28 编辑: 来源:

網紅直播帶貨取得的收入,交的是什么稅?

網紅直播帶貨需要交的稅是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以及附加稅,如果簽了公司或者自己開了公司的話還要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如果是自己開的公司旗下還簽約了別的網紅那么還應該繳納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基本上稍微有一點名氣的主播交稅的基數都是按照最高的級別來計算的,因為他們的收益比較高,所以納稅的金額也高。如果是小主播平常沒有這么高的收益當然就不用繳納這么多稅款了,主要還是根據年收入來判斷。

相信大家最近應該都知道薇婭因為逃稅被處罰的事情了吧,薇婭作為網紅屆的領頭羊,在直播屆是有很高的地位的,也被大家稱作網紅一姐。薇婭在走紅之后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而且還簽了很多娛樂圈的明星。只聽說過網紅為明星打工,但明星為網紅打工的消息還是第一次聽說,戚哥戚薇就是薇婭簽約的一名藝人。由此可見,薇婭的人脈已經不僅僅局限于網紅圈了,她平常的直播和活動也一直都是和明星一起。

可能大家也發現了,薇婭只專注于自己的直播,從來不和其他的網紅玩,就算是和別人合作也都是娛樂圈里有頭有臉的明星,而且還有電視臺專門為薇婭打造了一款綜藝節目,還請了明星做配。這樣的陣仗在網紅主播里可是不曾有過的,也就是說如果薇婭能夠本本分分的直播她還能吃很久的紅利,但是她自己顯然沒有意識到。

在雪梨和林珊珊因為稅務問題被處罰后薇婭迅速注銷了自己名下的企業,但是依舊被查出了偷稅漏稅。在補繳了13億額稅款之后薇婭有主動補了5億的稅款,看來主播這條路真的是一條捷徑,普通人不吃不喝一輩子都攢不到的錢薇婭卻能隨手掏出來。

如何看待網紅直播帶貨?

直播帶貨在近年來已經成為一種熱門的商業模式,許多網紅和明星都通過直播帶貨獲得了豐厚的收益。

在決定是否選擇直播帶貨時,這個人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1. 個人興趣和價值觀:直播帶貨通常需要與觀眾互動,了解市場需求并推薦產品。如果這個人對這種互動方式和銷售工作感興趣,那么直播帶貨可能是一個合適的選擇。

2. 營銷能力和產品知識:直播帶貨需要具備一定的營銷技巧和對產品的了解。如果這個人具備這些能力,那么他/她可以通過直播帶貨提高產品銷量,從而獲得收益。

3. 法律法規和道德責任:在進行直播帶貨時,這個人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推薦的產品合法、安全。此外,他/她還需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避免對消費者產生不良影響。

4. 持續學習和成長:隨著市場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直播帶貨行業需要不斷學習新知識、了解新趨勢。這個人需要有意愿和能力不斷提升自己,以適應市場的變化。

如果這個人考慮了以上因素并認為直播帶貨是一個可行的選擇,那么他/她可以嘗試這個行業。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任何行業都有競爭和挑戰,直播帶貨也不例外。在決定加入這個行業之前,請務必充分了解市場,為自己制定合適的發展策略。

網紅直播帶貨是不是一場騙局?

如果我說,我很反感那些流量明星網紅主播帶貨,有人認同我的觀點嗎?

我覺得術業有專攻,賣貨的事還是應該專業的賣家來承擔,只有這樣,才能有序的開展各項服務,比如,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才能一條龍的操作,事情才能有始有終。

那些流量明星們的帶貨行為都是東一榔頭西一榔頭的,雜亂無章,東西出了問題,解決起來很麻煩。而且,他們的行為也擾亂了有序的市場環境,帶來了不正當競爭行為,更是給普通大眾造成了很壞的影響,特別是年輕人,簡直就是毀滅性的蹂躪,他們感覺天道不酬勤,天道只青睞那些爆紅的人,網紅們一場直播帶貨的收入,是他們幾十年的收入,他們不愿努力不想踏實勤奮,他們覺得踏實勤奮是無能可笑的,他們每時每刻都在妄想著一步登天,都在鉆營著一夜暴紅的事情。

有時候,我會疑惑,我們的人生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

網絡迅速發展,讓我們的生活離不開網絡。手機已然慢慢演變成萬能的百寶箱,幾乎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手機來完成,小到買零用大到買房,網絡成為現代社會生活、溝通的重要媒介。在這基礎下網絡與現實碰撞發展出了許多新興職業比如陪聊、主播、網紅等。

但要說網絡的新興職業下最火熱的職業莫過于直播帶貨。2020年疫情期間我國當季水果時蔬無法通過線下渠道銷售出去,各地的負責人紛紛上線通過網絡推銷起自家商品挽回損失,顯然這個方法是奏效的,滯銷商品都通過網絡渠道銷售了出去。

網絡在近二十年來高速發展,孵化了萬千網紅成就了自媒體行業,在網絡的世界中讓大多數迷茫的90后找到了自己的價值,更有明星、大佬都紛紛入場直播,那么對于新興的直播帶貨這一行業來說是否可以長期發展下?

直播帶貨成就了千萬級網紅

說到直播帶貨我們不得不說到兩個人李佳琦和薇婭。

李佳琦原本是是在歐萊雅的專柜當美妝顧問,在做美妝顧問期間,他用自己的嘴幫客人試色口紅,也是他這一行為讓他成了銷售冠軍,2016年李佳琦簽約公司跨入直播行業,在行業內默默直播了兩年后因挑戰“30秒涂口紅最多人數”爆紅出圈,他開始被冠上了“口紅一哥”的名頭,在直播中他的“所有女生請注意,它來咯”仿佛是一句魔咒讓讓千萬女生買單,李佳琦成了名副其實婦女之友。

2019年李佳琦花式出圈登上熱搜,成了直播帶貨頂流,2020年淘寶618購物節李佳琦成交的銷售額為1.8億元,同年,李佳琦上榜上海特殊人才引進名單。

薇婭被大家稱為淘寶帶貨女王,曾經為一家0粉絲基礎的皮草店帶來了7000萬的銷售額。說起薇婭大家都知道,她以前在一家唱片公司當簽約藝人后來因和唱片公司的理念不合解約,于是“下海”開起了服裝店。2016年正式成為一名淘寶主播,她以親切的形象推薦好物,單場最高銷售額達3.53億。

在淘寶舉辦的直播盛典中,薇婭獲得最受歡迎女主播稱號,在今年的618的直播中增粉37.7萬,銷售額達1.3億。

直播帶貨讓李佳琦和薇婭成為人盡皆知的直播網紅,也讓他們的收入翻上了好幾番,曾有業內人士爆料,李佳琦斥1.3億在上海購入豪宅。

商界大佬上線直播帶貨

越來越多人吃到了直播帶貨的紅利,就連商業大佬也開始上線帶貨。

羅永浩錘子手機的創始人,從錘子科技離開后羅永浩與短視頻平臺簽約成為帶貨主播,2020年4月1日在首次直播中總成交額達到了1.1億元,總觀看量高達4800萬人,有人統計那一場直播下來羅永浩進賬3000萬,為此大家戲稱羅永浩的外債可以還上了。

號稱“鐵娘子”的董明珠也開始上線直播帶貨,2020年4月24日首秀直播共431萬人次觀看,銷售額僅22.53萬,第二次直播董明珠的銷售額達3.1億,第三次直播銷售額達7億,而在第四次直播中董明珠銷售額高達65.4億元,這個金額相當于格力第一季度營收的32%。

2020年8月1日“格力·中國造”全國巡回直播活動董明珠直播當天,河南線上線下“格力董明珠店”同步營業,完成銷售101.2億元,此時的董明珠已然將公司的銷售方向轉向直播。

另外,也有不少明星紛紛入場,比如在5月份的時候,劉濤在自己的“劉一刀直播間”直播帶貨,其中就有直播賣房, 1萬定金,房價47萬,直接秒殺。還有央視名嘴朱廣權、撒貝寧,甚至《新聞聯播》主播康輝都紛紛出現在了直播鏡頭下。

直播帶貨前景如何,是否會長期發展

對于直播帶貨是否在未來有發展的空間,能否長期的存在?我想這個答案是必然的。

首先從社會的發展情況來說,網絡已然成為了生活的必需品,線上交易成了人們普遍的交易方式。現如今不止是專業主播進行帶貨,2019年12月12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阿里拍賣聯合開展司法網拍直播活動,這次直播一小時成交額破億,這是首次司法與直播平臺聯合,也是司法給予直播的肯定。

其次,商界的各位大佬上線帶貨直播,間接肯定了直播帶貨這新興的銷售方式,在線上對商品的推銷,讓人們在家里就能直接了解產品,董明珠曾在直播結束后表示,直播帶貨不是結束是“永遠”。

最后,現在上班工作任務繁重,大多數過得996的生活,想擠出點時間去線下消費太難了,通過直播購物既能購買到心儀的產品也能借此休息。

所以直播帶貨行業,在未來是發展的前景明朗,雖然現在直播行業從業人員體量大,但是蛋糕很大,夠眾人分。

網紅彩虹夫婦稱帶貨一天賺400萬,直播帶貨的主播個人是如何納稅的呢?

根據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稽查局了解到,對于網絡主播彩虹夫婦在直播過程當中凈賺400萬元經濟引起了當地稅務局的注意,而根據當地稅務局官方表示,彩虹夫婦所得的網絡直播前都是依法繳納稅款的,所以這個消息出來以后很多網友才表示放心。畢竟現在很多網絡主播賺取很多的經濟從來就沒有依法納稅,這嚴重傷害了國家的利益和稅務政策。直播帶貨的主播個人是通過個人自由職業進行納稅的

要知道現在的網絡直播帶貨是一個很吃香的職業,可以說在短期內就能夠讓直播賺取很多的經濟,然而在高額收入的背后不可忽視的問題就是納稅。根據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直播帶貨的主播個人是通過個人自由職業來進行納稅的,也就是說主播獲得的收入之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然后在3%~45%超額累計稅率,也就是說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元的部分,也就適用45%的稅率,如果沒有超過這就適用20%的稅率。總結

總的來說,網絡直播帶貨確實非常賺錢,但是網絡直播帶貨所賺得的一切利潤都是要進行繳稅的,現在很多人或者明星就是因為自己賺了大量的資金沒有依法繳納稅款,所以遭到了國家稅務局嚴厲的懲處。

網紅直播帶貨出問題誰擔責?

通過網絡直播方式購物逐漸成為年輕人的一種重要購物方式,一些商家也看中了主播、明星的帶貨能力,通過合作等方式請主播甚至明星為自己的商品進行直播帶貨,那么一旦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主播是否要承擔責任呢,這里需要從主播的不同身份分別來看。

對于由商家、經營者的員工直接從事主播活動的情況,此時由于主播屬于商家自身雇傭的員工,與商家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其進行直播應屬履行職務行為,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問題出現糾紛,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當由商家自行承擔。

如果主播為自家商品直播帶貨,則主播即是商品經營者,又是銷售者,產品質量存在問題時,主播應依法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法律責任。

目前經常引起網絡熱議的往往是另外一種情況,即由網紅、明星擔任主播,對商家的商品進行宣傳,并通過自身的影響力提高商品的銷售量。

此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條的規定: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此時主播的身份容易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主播如果在直播帶貨時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一旦其推薦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則應承擔連帶責任。

網紅直播帶貨出事誰擔責?

直播帶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主播需要擔責。直播帶貨是指商家向主播支付服務費用,讓主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通過其影響力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服務。由此可見,網紅帶貨的本質是一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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