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網絡直播帶貨論文研究方法3000字(直播帶貨論文為什么不好寫)

时间:2024-06-03 08:48:58 编辑: 来源:

直播帶貨如何更好的發展政治論文?

1、網紅直播兼具線下零售和內容電商的優勢

任何銷售行為都分為傳遞信息、喚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認知)、維護承諾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層層遞進。從傳統的線下零售到互聯網時代的內容電商、網紅直播,銷售的本質并沒有改變,只是銷售環節朝著不同的方向縱深。

線下零售依靠實物介紹商品信息,綜合使用視、聽、嗅、味、觸五感喚起顧客的消費心理,再通過銷售人員的察言觀色和見縫插針式的說服,打破顧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響范圍局限在地理位置上。內容電商雖然缺少實物展示,也沒有銷售人員的影響,但是可以通過圖文內容種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軟廣,引發口碑裂變,影響范圍遍及全網。

2、網紅的信用契約來自專業影響力

在維護承諾階段,網紅直播有別于從前的直播形式。從前走街串巷賣大力丸或狗皮膏藥的商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藝,雜耍、戲法或相聲,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銷產品。這時的銷售依靠的是隱性的社會契約,即我以賣貨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應買點產品,不然豈不成了“白嫖”。盡管產品不一定好,也沒有可靠的售后服務。類似現在的一些專職自媒體人,會打出“以寫稿為生”的旗號向用戶請求打賞。發展到現代商超,直播變成了產品秀場。

3、依賴外部動機,缺乏品牌力

根據《2018中國網紅經濟發展報告》,網紅直播用戶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來自三四線城市。這些用戶大多屬于高消費欲、低購買力的階層,對消費的新鮮感和低價特別敏感。這兩個特點決定了網紅帶貨除了要有專業信用外,還要提供各種新鮮刺激和夠低的價格。但是這些消費動機都屬于外部動機,網紅的信用可以隨時轉向其他品牌,用戶會對新鮮刺激產生適應,低價更是一種缺乏壁壘的誘導手段。

4、拉高消費預期,透支產品力

網紅產品被詬病最多的就是產品質量問題。但這些質量問題并不都是產品本身導致的,而是感知質量決定的。感知質量是產品的實際體驗高于預期的那部分品牌價值。以帶貨著稱的網紅不是品牌擁有者,不對品牌的長治久安負責。他們是金牌銷售,只對眼下的銷量負責。他們善于喚起用戶的感性心理,在用戶意識薄弱的瞬間拋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媽呀”“好洋氣啊”,打破用戶的防御底線。

網絡直播帶貨的營銷策略有哪些?

1、注重以人為本的“人格營銷”和“粉絲經濟”。

人格營銷首先是要找準定位,要找到自身獨特的特點并根據這種特點持續不斷地拍成短視頻并在MCN的輔助下吸引大量粉絲關注,在積累了大量粉絲之后,充分利用這種精準的粉絲經濟進行直播帶貨變現。

2、直播技術的升級換代與社交媒體的加持。

基于社交媒體的裂變式傳播,能夠在短時間內范圍廣速度快且精準地喚醒因沉迷社交軟件而無暇顧及購物的潛在用戶。

3、滿足受眾需求的“刺激性”直播內容。

能夠促進消費者進行消費最重要的是能夠給予消費者一定的“刺激”,刺激物為個體反應設定了基本的框架。從產品到包裝到直播間主播對商品的介紹,這些對大腦信息處理的最終理解會產生重要影響。

產品策略

在網絡營銷中,產品的整體概念可分為5個層次,相應地有不同的策略:

1、核心利益或服務層次。企業在設計和開發產品核心利益時要從顧客的角度出發,要根據上次營銷效果來制定本次產品設計開發。要注意的是網絡營銷的全球性,企業在提供核心利益和服務時要針對全球性市場提供,如醫療服務可以借助網絡實現網絡遠程醫療。

2、有形產品層次。對于物質產品來說,必須保障品質、注重產品的品牌、注意產品的包裝。在式樣和特征方面要根據不同地區的文化來進行針對性加工。

3、期望產品層次。在網絡營銷中,顧客處主導地位,消費呈現出個性化的特征,不同的消費者可能對產品的要求不一樣,因此,產品的設計和開發必須滿足顧客這種個性化的消費需求。

4、延伸產品層次。在網絡營銷中,對于物質產品來說,延伸產品層次要注意提供滿意的售后服務、送貨、質量保證等。

5、潛在產品層次。在延伸產品層之外,由企業提供能滿足顧客潛在需求的產品。

直播帶貨論文為什么不好寫

直播帶貨論文不好寫是因為準入門檻過低

直播電商的蓬勃發展也逐漸暴露出該領域法律規制的不足,法律責任主體不明確,準入門檻過低導致大量主體涌入

直播帶貨的研究背景及意義

根據查詢搜狐網顯示。

1、背景: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移動手機的廣泛普及,電商已經成為了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培育出了眾多新的商業模式。

2、意義:研究直播帶貨的發展現狀、優劣勢及其對消費者行為的影響,有助于企業提供更加有效的營銷策略,提高銷售業績和品牌影響力。

虛擬現實技術直播帶貨的研究價值和意義

1、意義:幫助商家提升直播時長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直播效率,為用戶提供更靈活的觀看時間和更方便的購物體驗,同時為合作商家創造更大的生意增量。

你怎么看待直播帶貨的現象?

明星走進直播間原因探討

正所謂“消費不僅是人們用來滿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性活動,而且成為表達和實現多種趣味、格調、信念、價值的文化活動。另外,直播帶貨打破了人、貨、場三者之間的關系,以往的電商是人找貨,如今直播電商是貨找人。

明星們大批量選擇“下沉”直播賣貨,始于2020年。這一年,演員劉濤化名“劉一刀”,在淘寶直播首秀中交出了1.48億的銷售額;演員陳赫在抖音開啟直播,首秀4個小時帶貨8200萬;演員張雨綺簽約成為快手電商代言人,與辛巴合作帶貨2.23億元。再往后,賈乃亮、汪峰、張歆藝、袁姍姍、關曉彤、王祖藍等明星都陸續在各大平臺交出了個人帶貨首秀。

明星直播帶貨的名人效應

明星區別于大多數主播的地方在于,他們自帶流量,而且還是粘性更高、信任感更強的流量。這就導致,明星做直播帶貨不需要度過冷啟動期,他們無需采買流量甚至無需過多自我宣傳,因為平臺也希望能夠留住明星帶來的流量,比起明星自身,它們甚至更愿意為明星直播帶貨宣傳造勢。然而,當越來越多的明星踏入直播帶貨這條賽道,考驗著他們的,成了赤裸裸的帶貨數據,他們賺錢的核心邏輯實際上不單單是流量變現。

剖析明星帶貨本質——品牌營銷

賣貨只是品牌一個訴求,在直播過程中,通過對品牌的全方位的展示,拉近品牌與用戶的距離,這其實就是一場營銷。尤其是雙十一期間,直播帶貨火爆。天貓數據顯示,淘寶直播的爆發,讓超過50%的商家都通過直播獲得新增長。羅永浩、 papi 醬、薇婭、丁磊、何炅等互聯網圈、影視圈、直播圈達人競相亮相,將粉絲、名人之間的互動粘性、轉化效應轉化到極致。直播帶貨的本質不是帶貨,而是銷售直播帶貨的本質并不是帶貨,而是營銷。

明星透過自身影響力占據了話題引導者、輸出者的主要地位。粉絲經濟便是一種典型的“光環效應”,粉絲因為喜愛各個流量主播,受其影響會主動購買該主播所推銷的商品,從而產生主動消費行為,這種消費行為說到底是由明星主播的影響力。

明星帶貨存在的問題——負面影響

近年來,明星等公眾人物代言“翻車”的情況不時出現,讓不少消費者和投資者蒙受損失。由于明星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倘若虛假代言,往往會產生較大危害。前段時間戚薇直播間的假貨也是鬧的沸沸揚揚,明星帶貨具有帶貨能力跟效應無可厚非,但產品的質量保證是需要對得起相信你們的網友觀眾。網友是因為所謂的網紅明星在平臺上有名氣,辨識度,愿意相信其推薦的產品,結果得到的是信任破滅。

由于直播帶貨較為依賴主播的個人流量,加之明星效應和粉絲經濟的特質,帶貨主播一旦“翻車”,輕則影響主播個人形象、粉絲就地脫粉甚至回踩,重則傷及商品、廠家的經濟利益。明星直播帶貨應該加以監管,規范網絡直播亂象,減少違法假冒偽劣事情發生,促進明星帶貨規范化合理化,更好的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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