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美國綠卡海外資產納稅(移民美國之后如何進行納稅)

时间:2024-06-02 07:54:48 编辑: 来源:

人到美國移民后在國內或其它地方的存款要在美國交稅嗎?

移民美國在中國的財產,沒有申報的財產是不需要向美國交稅的,而申報后的財產,只要沒有增值,也是不需要交稅的。去的時候,可以不需要全上報財產。相關具體情況參考如下:

一、美國稅收基本政策

美國是有著完善稅收制度的發達國家,美國聯邦稅法規定,任何一個美國公民、合法居民、擁有社會安全保障卡號的暫住居民,都要申報納稅。根據美國國家稅務局

發布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實施細則,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的海外資產超過5萬美元,都需要向美國稅務局申報,否則將會面臨高達1萬美元的罰款。若在國稅

局通告后仍未繳納,罰款將升至5萬美元。

美國要求申報的海外資產,并不是總資產,而是特定的金融資產,比如直接投資所得、間接投資所得、經營所得、財產資本利得等,不動產則不在申報之列,中國籍的綠卡持有者不必擔心國內房產需向美國交稅的問題。

二、履行繳稅義務

移民美國有一套非常嚴謹的流程,申請人在獲得美國移民簽證后,需要在180天內入境美國報到,而登陸美國之日,新移民才開始履行向美國政府申報財產的義

務,在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之前所有的海外非增值資產都不需要向美國政府交稅,只有登陸后已經實現的增值收入,才需要向美國政府申報并依法納稅。因此要保存好

自己的收入和資產的各種來源證明文件,為了避免誤征或罰款,應盡量保證財產來源證明的準確性。

例如,申請人移民前在中國有1000萬美元資

產,移民后他再沒有賺錢,原來的資產也沒有產生任何的收益,則他在移民后是不需要交稅的,簡單來說,登陸美國之前,不管你在中國擁有多少資產,只要它們在

你移民后不再增值,那它就跟美國政府無關。這個規則是進行納稅籌劃的關鍵。

三、中美兩國無雙重征稅 海外收入有免稅額

長期在海外工作或做生意的凈收入都有免稅額,叫“海外收入抵稅額”。例如,美國2011年抵稅金額大概是9萬美元左右,若是夫婦一同在海外居住和工作,則兩人每年共有超過18萬美元的海外稅收免繳聯邦收入稅。

中美早已實現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在中國已繳了稅,在美國就不需重復繳稅了。舉例,中國企業所得稅為20-25%,再分紅給個人20%,累計近

40%,美國不同州個人所得稅稅率約15-20%,那在中國繳的稅就可以抵消美國要繳的部分。另外,購房投資等盈利收益在中國按20%稅率,而投資收益在

美國僅為15%稅率,那么在中國繳的同樣抵消美國要繳的部分。

移民美國之后如何進行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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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征稅"的問題,最近成為熱點。征稅也是很多移民申請人最關心的一個問題。不少有意移民的中國富豪,擔心移民后資產大縮水,甚至還想因此而放棄移民計劃。移民專家表示,其實大可不分擔心,只要掌握關鍵的時間點,提前進行納稅籌劃,就可以輕松進行合理避稅。我們以美國為例,深度介紹時下人們關注的"全球征稅政策"。

美國家庭繳納的稅到底有多高?由于各家收入不同、所在州的不同而各不相等。以三口之家一年的稅收作為例(包括夫妻兩人及18歲以下正在上學的小孩,擁有一個房子價值30萬美元),家庭年收入為10萬美元,除去養老金、生活費、購房貸款利息、學費、醫療賬戶、健康保險等,實際的計稅收入是69700美元左右。其中聯邦收入稅約為9761美元左右,州收入稅(以明尼蘇達州為例)為3067美元左右,房產稅為6000美元左右。其中,聯邦收入稅和州收入稅合計為12828美元。占家庭毛收入的12.8%。如果加上社會保險金6200美元和醫療保險1450美元。另加房產稅6000美元,該家庭共支付了26478美元,占其毛收入的26.48%。

移民美國如何申報資產?雖然美國的征稅頗高,但值得注意的是全球征稅有一個基本規則:獲得這個國家永久居民身份之前的所有財產與這個國家無關,不用交稅;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后的收入就需要交稅了。舉例:申請人移民前在中國有1000萬美元資產,移民后他再沒有賺錢,原來的資產也沒有產生任何的收益,則他在移民后是不需要交稅的,這個規則是進行納稅籌劃的關鍵。資產申報與交稅密切掛鉤,這會涉及到2個問題:一是申請時是否要如實申報擁有的全部海外資產?二是移民后是否要申報全部資產?各國移民政策對資產申報的規定是不同的:加拿大投資移民政策規定,申請投資移民的人士必須在申請時就要申報全部的個人資產;美國在移民時只要求申報50萬美元以上資產并解釋來源。澳大利亞在獲得臨時居留簽證期間是沒有任何申報海外資產和納稅義務的,但在獲得永居后要申報。

移民后的資產申報,不同資產人士做法也會有差異。一般資產在1000萬美元以下的,后期預計收入也不是太大的申請人就全部申報。資產很大,后期收入很高的申請人,選擇區域征稅的國家。

移民美國如何納稅?美國人要交多少稅?聯邦收入稅(Federal In買粉絲e Tax)是按個人收入的多少,家庭供養人口的數量、家庭計劃的醫療支出等來確定繳納的數額,一般占工資收入的25%左右。州稅(State Tax)有收入稅和消費稅兩種。收入稅是聯邦和州一起交納,然后聯邦和州之間來分。各州和地方政府都擁有不同的地方個人所得稅稅率,從0(德克薩斯州)到接近10%(紐約州、加州等)不等。消費稅是依據消費額的多少而繳納的不同數額的稅,主要由州和地方政府征收,并且是在購物的同時就被扣除的。地方稅(Local Tax)即財產稅,一年繳納一次,根據財產的多少納稅。社保和醫保稅(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所有有工資的人都需要繳納,是從每個人工資里扣掉的。在美國如何合理避稅?七點建議供選擇

美國的稅收是以家庭為單位征收的,家庭年總收入并非為最后的納稅基礎,在總收入之后,可以減去例外(Exception)、折扣(Dection)、擴展項(Extension)、個人養老金計劃、購房及貸款等等。按照最后的凈收入來納稅。如何合理避稅?有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申請人在獲得美國移民簽證后,需要在180天內入境美國報到,而登陸美國之日,新移民才開始履行向美國政府申報財產的義務,在成為永久居民之前所有的海外非增值資產都不需要向美國政府交稅,只有登陸后已經實現的增值收入,才需要向美國政府申報并依法納稅。因此要保存好自己的收入和資產的各種來源證明文件,為了避免誤征或罰款,應盡量保證財產來源證明的準確性。

第二,收入低、財產少的配偶做主申請人。如夫妻申請移民時,以收入低、財產少的配偶當主申請人,如只有一人申請綠卡,則配偶在美國以外的資產就不會有海外所得課稅問題。

第三,海外收入有免稅額,中美稅收可互抵。對于永久居民一年在美國境外工作居留超過330天的,2011年單人抵稅金額是9.14萬美元。夫妻雙方可以免聯邦收入稅18.28萬美元。例如,中國企業所得稅為20%~25%,分紅的個人所得稅是20%,累計近40%,而美國不同州個人所得稅稅率約為15%~20%;購房投資等盈利收益在中國按20%的稅率,而投資收益在美國僅為15%的稅率,那在中國繳的稅就可以抵消美國要繳的部分。

第四,規避遺產稅,成為美國公民前,對于美國境內的財產,外國公民可以毫無顧慮地贈與給自己的子女。

第五,還可以成立公司,將家庭部分花費(能與經營相關的)計入公司營運費用(Business Dection),減少稅收。

第六,美國政府規定,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簽約買房的人,可以得到房屋總價10%的退稅(Credit),不超過8000美元,這部分在稅法上是退稅(Credit),與減免(Dection)還有區別,即退稅是多少錢就是多少錢,而減免則是在總收入中減去一部分收入,然后再根據余下的部分計算應繳稅額,因此,退稅比減免更有利報稅者,能夠得到退稅就不要采用減免。

第七,移民前考慮財產處分與否的差異,規劃資金如何流入美國。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將房產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現金后待移民后再買回,或者贈與家人,就可避免相關稅務問題。美國稅法有很多抵稅和免稅的條目,中國移民的牽涉面相當廣,因此省稅方式也很多。財產轉移與贈與、房屋買賣、長期投資都可以省稅,甚至坐飛機或開車外出也能獲得適當的減免。以一個在海外年收入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的申請人為例,除去海外收入抵稅額、房屋開銷減免額、個人免稅額,他在美國所需繳納的稅費僅為3000多美元,如在中國有合理交稅還可以抵扣。所以那些擔心自己移民美國資產要大縮水的人,可以不于擔心了。

移民去美國。拿的綠卡,聽說國內的財產存款也需要報稅?

美國歐巴馬政府于2009年5月發布稅制改革的「綠皮書(The

Green

Book)」,規定嚴加查核有關美國境外所得申報,目的是為確定納稅人的境外所得是否完整申報,并且追查境外金融機構所開之賬戶是否完整揭露。原先公布應于2009年9月23日前補申報海外賬戶,即所謂的「FBAR(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買粉絲unts)」,舉凡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或是符合美國「稅務居民」身分者,稅務年度中海外賬戶總金額超過1萬美元者均要申報,亦即只要「擁有」或「可支配」的美國境外個人或法人銀行帳戶(包含存款、衍生性金融商品、債券、有價證券及有現金價值的保單等金融資產之價值),金額總計超過

1 萬美元,在每年 4 月15日前都要向美國申報 FBAR 表(即 FinCEN 114

表),沒有自愿揭露的納稅人若被美國財政部查到將面臨嚴重罰款,包括詐欺罰款和外國訊息申報的罰款(Foreign Information

Return

FBAR。

2010 年,《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FATCA)被頒布為聯邦法律,要求美國公民、居民外國人、非居民外國人、美國信托公司和美國商業實體向美國國稅局報告某些離岸賬戶和資產。通常包括外國銀行賬戶、外國股票和證券、外國合伙權益、外國共同基金以及其他幾種超過《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5

萬美元報告門坎的外國投資或金融賬戶。

非美國銀行有一個簡單的選擇:要么遵守 FATCA,要么面臨巨大的貨幣罰款。美國國稅局稱之為「非參與性外國金融機構」(Non-Participating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簡稱為

NPFFI)的非合規外國金融機構,對于美國來源的支付,面臨著一項高額的 30% 預扣稅。為了避免處罰,大多數外國銀行和征稅當局將與美國政府分享信息,在某些情況下,將成千上萬的美國客戶暴露于國稅局。為了滿足美國國稅局的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必須提供有關納稅人的詳細信息,包括納稅人的姓名、賬號和余額、應計利息、股息或增加到賬戶中的其他資金以及賬戶持有人的納稅人識別號(包括

SSN、ITIN、EIN)。

為了給銀行和納稅人足夠的時間過渡到 FATCA

法規,國稅局最初設定了一個寬限期,該寬限期于 201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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