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網織紅細胞技數3.6(中意人壽《中意樂安福》條款如何?值得買嗎?)

时间:2024-05-29 06:19:40 编辑: 来源:

中意人壽《中意樂安福》條款如何?值得買嗎?

我在中山收到了中意的電話,說是優惠活動,參加辦理了.現在已經收到保單合同,對比起市場上面的其他保險.樂安福可以理賠后還可以返還本金.比其他保險有優勢.我個人覺得買得值得.以下系樂安福條款

閱 讀 提 示

本閱讀提示是為了幫助您更好理解條款,對本合同內容的解釋以條款正文為準. 您擁有的重要權益 簽收合同后 10

天內您可以要求全額退還保險費………………………………………… 1.6 被保險人可以享有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2

您有權解除合同………………………………………………………………………………7

您應當特別注意的事項 您應及時向我們通知保險事故………………………………………………………………3.2

受益人的保險金申請權應在一定期間內行使………………………………………………3.7

您應按時支付保險費…………………………………………………………………………4.1

在某些情況下,本合同效力中止………………………………………………4.2,5.2,6.1

解除合同會給您造成一定的損失,請您慎重決策…………………………………………7 在某些情況下,本合同效力終止……………………………………………………………8

我們對一些重要術語進行了解釋,請您注意………………………………………………11

條款是保險合同的重要內容,為充分保障您的權益,請您仔細閱讀本條款. 條款目錄 3.4 司法鑒定 3.5 保險金給付 3.6 失蹤處理 3.7 訴訟時效 4

保險費的支付 4.1 保險費的支付 4.2 寬限期 5 現金價值權益 5.1 現金價值 5.2 保單貸款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復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復 7 合同解除 7.1 解除合同的手續及風險 8 合同效力的終止 8.1 合同效力的終止 9 如實告知 9.1 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 9.2

本公司合同解除權的限制 10 其他需要關注的事項 10.1 年齡錯誤 10.2 未還款項 10.3 基本保險金額的變更 10.4 合同內容變更 10.5

地址變更 10.6 爭議處理 11 釋義 1.1 合同構成 1.2 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 1.3 保險期間 1.4 投保年齡 1.5 合同的簽收 1.6 猶豫期

1 您與我們訂立的合同

2 我們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險金額 2.2 保險責任 2.3 除外責任 3 保險金的申請 3.1 受益人 3.2 保險事故通知 3.3 保險金的申請

中意樂安福兩全保險條款

在本條款中,"您"指投保人,"我們","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與我 們之間訂立的"中意樂安福兩全保險"保險合同.

以下內容太多,可以上官網流覽

以下為本人覺得重點內容:

基本保險金額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 并在保險單上載 明. 如果該基本保險金額有所變更, 以變更后的基本保險金額為準.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如下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只承擔如下二項保險責任的其中一項: 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自該事故發生之日

起180天內以此事故為直接且單獨原因而身故,我們按本合同的基 本保險金額和本合同及《中意附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已

付保險費之和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 同時本合同及 其附加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非因意外傷害原因身故, 我們將按如下方式向身故保險

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同時本合同效力終止: (1)若被保險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以較

遲者為準)90天內(含90天)身故,我們將返還本合同及《中意附 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已付保險費.

(2)若被保險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以較 遲者為準)90天后身故,我們將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和本合同

及《中意附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已付保險費之和向身故 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 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 因被保險人身故給付的保險金總和

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身故給付的保險金 額總和約定也不得超過前述限制.

2.2 2.2.1 2.2.1.1

保險責任 身故保險金 意外身故保險金

2.2.1.2

非意外身故保險金

未成年人身故保險 金限制

2.2.2 2.2.2.1

生存給付保險金 生存年金 若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滿 1 周年時仍生存, 我們將在每 個保險單周年日向被保險人給付生存年金. 首次生存年金的給付時 間為第

1 個保險單周年日. 根據您選擇的保險費支付期限,生存年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若您選擇的保險費支付期限為 10 年,生存年金=本合同及《中意附

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當年所交保險費×3%,若保險費 支付期限已滿, 則生存年金與保險費支付期限的最后一個保單年度 對應的生存年金相同;

若您選擇的保險費支付期限為 15 年,生存年金=本合同及《中意附 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當年所交保險費×4%,若保險費 支付期限已滿,

則生存年金與保險費支付期限的最后一個保單年度 對應的生存年金相同; 若您選擇的保險費支付期限為 20 年,生存年金=本合同及《中意附

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當年所交保險費×5%,若保險費 支付期限已滿, 則生存年金與保險費支付期限的最后一個保單年度 對應的生存年金相同.

若被保險人于本合同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生存,我們按本合同及《中 意附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已付保險費給付"滿期金",同 時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終止.

保險金的申請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多人時,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

沒有確定份額,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可以由其監 護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并書面通知我們. 我們 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 在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

附貼批單.您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必須經過被保險 人同意. 被保險人身故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由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 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確定身故先后順序 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

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后應當在 10 日內通知我們.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 致使保險事故的

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我們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 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但我們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

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或者雖未及時通知但不影響我們確定保 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

寬限期

上載明.本合同的支付方式為分期支付保險費. 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 您應當在每個保險費約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 期的保險費.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 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險費,自保險費約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 60

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 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您欠交的保險費. 如果您寬限期結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險費, 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

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5

5.1 5.2

現金價值權益

現金價值 保單貸款 本合同的每個保單年度末的現金價值會在保險單上載明.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您可以向我們申請貸款.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本

合同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后余額的80%,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 過6個月.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以下兩者中的數值較大者,具體以 我們宣布的為準:

(1)同期中國人民銀行6個月期貸款利率與2%之和; (2)4%. 我們將每年宣布貸款利率兩次,時間分別為1月1日和7月1日.貸款

本金及利息應在貸款當期期限屆滿日前償還. 未能償還的利息將被 并入原貸款金額中,視同重新貸款. 自貸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項欠款達到本合同現金價值的次日

零時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復

效力中止 效力恢復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內,您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我們與您 協商并達成協議,

在您補交保險費及其他所有未還款項的次日零時 起,合同效力恢復.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 2 年您和我們未達成協議的, 我們有權

解除合同.我們解除合同的,向您退還合同效力中止時本合同的現 金價值.

7

7.1

合同解除

解除合同的手續及 風險 如您在猶豫期后申請解除本合同, 請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并向我們 提供下列資料: (1)保險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自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起,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自收到解 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 30 日內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您猶豫期后解除合同會遭受一定損失.

8.1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 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

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于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 類》 (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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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當于Bi買粉絲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相當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8.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 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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