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一般貿易貼中文標簽(一般貿易中文標簽必須貼嗎)

时间:2024-06-10 02:59:36 编辑: 来源:

sp;     《電子商務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有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的義務,消費者則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無論從市場監管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如果完全沒有可供查看的中文標簽,存在引起行政處罰或訴訟的可能。

      特別是對于平臺經營的主要產品化妝品、保健品而言,法規對其標簽內容有著嚴格規定。

      跨境電商經營者雖然可以在商品在不加貼紙質中文標簽,但仍然需要在網站顯著位置展示中文電子標簽,標簽的內容也應盡量滿足我國相關法規的要求。

(二)應充分履行告知義務

      缺乏紙質中文標簽,可以視為消費者在了解跨境電商商品特殊性,并同意之后,自愿承擔的風險。

      跨境電商經營者應履行對消費者的提醒告知義務,在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提供風險告知書,提醒消費者跨境商品可能無中文標簽,消費者確認同意后方可下單購買。

(三)僅適用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單一場景

      上述關于商品中文標簽的討論,僅適用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9610),其他方式進口的商品仍需遵守各自的規定。

      而且此處的場景單一,只能是中國境內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商第三方平臺經營者自境外購買商品一種情況。

      如果是通過跨境電商方式購買了食品,再在電商平臺或者線下店鋪銷售,這樣的行為不僅在海關層面屬于二次銷售違法行為,而且不適用跨境電商商品在加貼中文標簽方面的豁免政策,應當按照一般進口食品的相關規定標注中文,否則將面臨行政處罰及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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