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一般貿易進口方式下,增值稅稅率13(進料加工貿易和一般貿易的區別)

时间:2024-05-18 11:37:16 编辑: 来源:

外銷售的風險;來料加工不占用資金,也不考慮銷售存在的風險。三是物權。進料加工擁有產品的所有權,出口企業與外商是買入與賣出的交易關系。來料加工不擁有產品的所有權,出口企業與外商之間是受托與委托的協議關系。四是稅收。進料加工自營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生產企業 增值稅 執行“免、抵、退”稅辦法,其應稅消費品免征 消費稅 。外貿企業增值稅執行“免、退”稅辦法,其應稅消費品退還消費稅。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實行免征增值稅、消費稅辦法,加工企業取得的工繳費收入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出口貨物所耗用國內原料支付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轉入生產成本,其國內配套的原材料已征稅款也不予退稅。 稅收政策比較與分析 在加工貿易中,進口料件的占比、征退稅率之差的大小以及出口價格的高低,都會影響出口企業對進料還是來料加工方式的選擇,在同等條件下,看點就是稅負的差異(不考慮所得稅因素)。 (一)征、退稅率之差的大小 按照稅法規定,外銷收入乘以征、退稅率之差的積要計入主營業務成本,如果在外銷收入一定的前提下,征、退稅率之差越大,出口企業所要承擔的成本稅負就越高。 例如:某生產型出口企業A為國外客商B加工一批貨物,進口保稅料件組成計稅換算為人民幣的價格為2000萬元,加工后復出口的貨物換算為人民幣的總價格為5000萬元(單證收齊)。假設貨物全部出口無內銷發生,其加工所耗國內購進的料件及其他費用進項稅額為70萬元人民幣,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 出口退稅 率為13%,試分析出口企業選擇進料還是來料加工較為合適。 1.采用來料加工方式:3500萬元的出口貨物免稅,70萬元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成本自行負擔,其應 納稅 額為70萬元。 2.采用進料加工方式:3500萬元的出口貨物執行“免、抵、退”稅政策,進口料件2000萬元所計算的免稅稅額不予辦理退稅,應在計算的“免、抵、退”稅額中抵減。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退稅率差-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退稅率差=(3500-2000)×(17%-13%)=6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0-(70-60)=-10(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單證收齊)×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3500-2000)×13%=195(萬元) 則退稅為10萬元,免抵稅額為185萬元。如果考慮免抵稅額參與城市維護建設稅和 教育 費附加(以下簡稱稅費)計算,那么,其稅費為18.5萬元。 從以上假設的條件看,采用進料加工方式出口企業應納稅額為零,只繳納了18.5萬元的稅費,稅負小于來料加工應繳納的稅款。 再假設,如果將原退稅率13%下調為5%,采用進料加工方式,那么: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3500-2000)×(17%-5%)=18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0-(70-180)=110(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3500-2000)×5%=75(萬元) 則免抵稅額為75萬元,其繳納稅費為7.5萬元。如果采用來料加工,在稅負上要少于進料加工方式。 (二)進口料件占比的多少 在進料加工方式下,國內耗料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大小直接影響稅額的計算。 延用上例,如將國內耗料的進項稅額調增為90萬元,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調減為1500萬元,則: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5000-1500)×(17%-13%)=8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0-(90-80)=-10(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5000-1500)×13%=455(萬元) 其退稅為10萬元,免抵稅額為250萬元,繳納稅費為25萬元。如在來料加工方式下,則應納稅額70萬元,稅負大于進料加工繳納的25萬元稅費。 相反,如將國內耗料的進項稅額調減為10萬元,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調增為3000萬元,則: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5000-3000)×(17%-13%)=2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0-(10-20)=10(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5000-3000)×13%=260(萬元) 其免抵稅額為65萬元,繳納的稅費為6.5萬元。如在來料加工方式下,應納稅額為10萬元,稅負小于進料加工的16.5萬元應繳稅款。 (三)出口貨物價格的高低 延用上述案例,在進料加工方式下,如將出口價格上調為5000萬元,則: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5000-2000)×(17%-13%)=12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0-(70-120)=50(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5000-2000)×13%=390(萬元) 其免抵稅額為390萬元,繳納的稅費為39萬元。如在來料加工方式下,應納稅額為70萬元,稅負小于進料加工89萬元的應繳稅款。 相反,如將出口價格下調為2500萬元,則: 當期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2500-2000)×(17%-13%)=2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0-(70-20)=-50(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2500-2000)×13%=65(萬元) 其退稅為50萬元,免抵稅額為15萬元,稅費為1.5萬元。如在來料加工方式下,則應納稅額為70,稅負大于進料加工1.5萬元的應繳稅款。 選擇與效益 綜上分析,加工貿易的選擇必須要考慮以上三種條件,找出一個最佳的經營方式。 (一)當出口貨物耗用進口料件較小,且征退稅率之差較小時,選擇進料加工方式較為合適。因為在退稅額中要抵減的進口料件不予退稅額相對較少,應辦理退稅的實際數額就大。另外,征、退稅率之差較小,則進項稅轉出的就少,相比之下容易形成留抵稅額帶來退稅。 (二)當出口貨物耗用進口料件較大,且征退稅率之差較大時,選擇來料加工方式較為合適。因為來料加工免稅與征、退稅之差大小無關,并且進口料件較大則說明國內耗料較少,進項稅額不予抵扣部分相對變小,所承擔的稅負相對變少,又不動用資金購買進口料件。相比之下,進料加工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就會變大,有時在無內銷的前提下也能形成倒繳稅現象。

一般貿易進口要繳納的關稅如何計算

一、進口關稅稅款的計算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

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在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口稅款繳納形式為人民幣。進口貨物以外幣計價成交的,由海關按照簽發稅款繳納證之日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折合人民幣計征。人民幣外匯牌價表未列入的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確定的匯率折合人民幣。

2.完稅價格金額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稅稅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10元以下的免稅。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條件而有不同的價格形式,常用的價格條款,有FOB、CFR、CIF三種。現根據三種常用的價格條款分別舉例介紹進口稅款的計算。

(一)以CIF成交的進口貨物,如果申報價格符合規定的“成交價格”條件,則可直接計算出稅款

舉例如下:

某公司從德國進口鋼鐵盤條100 000千克,其成交價格為CIF天津新港125 000美元,求應征關稅稅款是多少?

已知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的外匯牌價:

100美元=847.26人民幣元(買入價)

100美元=857.18人民幣元(賣出價)

稅款計算如下:

(1)審核申報價格,符合“成交價格”條件,確定稅率:鋼鐵盤條歸入稅號7310,進口關稅稅率為15%。

(2)根據填發稅款繳款書日的外匯牌價,將貨價折算人民幣。

當天外匯匯價為:

外匯買賣中間價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幣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幣元

完稅價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幣元

(3)計算關稅稅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幣×15%=159 791.25人民幣元

(二)FOB和CFR條件成交的進口貨物,在計算稅款時應先把進口貨物的申報價格折算成CIF價,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計算稅款

舉例如下:

我國從國外進口一批中厚鋼板共計200,000公斤,成交價格為FOB倫敦2.5英鎊/公斤,已知單位運費為0.1英鎊,保險費率為0.25%,求應征關稅稅款是多少?

已知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的外匯牌價:

1英鎊=11.2683人民幣元(買入價)

1英鎊=11.8857人民幣元(賣出價)

(1)根據填發稅款繳款書日的外匯牌價,將貨價折算人民幣。

當天外匯匯價為:

外匯買賣中間價=(11.2683+11.8857)人民幣元÷2=11.577人民幣元

即1美元=11.577人民幣元

完稅價格=(FOB價+運費)/(1-保險費率)=(2.5+0.5)/(1-0.25%)

=3.0075人民幣元

(2)計算關稅稅款:根據稅則歸類,中厚鋼板是日本原產貨物適用于最惠國稅率,最惠國稅率為10%。

則:該批貨物進口關稅稅款=3.0075人民幣元×200 000公斤×10%=60 150人民幣元

第四節 海關征收進口環節稅和海關監管手續費

一、消費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國目前僅對4類貨物征收消費稅。

第一類:過度消費會對身體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酒精、鞭炮、焰火。

第二類: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化妝品以及護膚護發品。

第三類:高能耗的高檔消費品,例如小轎車、摩托車、汽車輪胎。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例如汽油、柴油。

(一)從價征收的消費稅

1.征稅貨物種類及其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隨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的規定,煙、酒和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煙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和小汽車11類貨物為消費稅應稅貨物。該表中同時列名了各應稅貨物適用的稅率,其中最高為45%,最低為3%。

2.計稅價格及稅額計算

我國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進口消費稅,計稅價格由進口貨物(成本加運保費)價格(即關稅完稅價格)加關稅稅額組成。我國消費稅采用價內稅的計稅方法,因此,計稅價格組成中包括消費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

從價計征的消費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稅額計算舉例:

某公司向海關申報進口一批小轎車,價格為FOB橫濱10 000 000日元,運費200 000日元,保險費率5‰。消費稅稅率8%。100 000日元兌換人民幣買賣中間價為8 500元。

關稅完稅價格:(10 000 000+200 000)/(1-5‰)=10 251 256.28141

10 251 256.28141×8500÷100 000=871 356.7839196≈871357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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