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重慶市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領導班子(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时间:2024-05-20 05:46:45 编辑: 来源:

重慶市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涉及對外貿易經濟和外商投資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有關的實施細則、管理規章和改革方案;指導國有外經貿企業的改革。

(二)擬定全市進出口貿易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分析國際、國內外經貿形勢和全市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項調控建議;指導、協調全市對外經貿進出口業務;研究和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依法負責對外反傾銷、反補貼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關事務,指導協調外國對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應訴;指導出口廣告宣傳。

(三)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有關工作;研究、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全市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負責配額許可證的確定和發放;管理全市出口商品商標登記后的有關事務;研究擬定全市“科技興貿”和促進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管理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負責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

(四)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市政府報送有關動態;擬定全市外商投資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建立招商項目庫;按國家規定審核、核準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變更;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核準國家規定權限以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指導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管理和協調外商投資工作。

(五)負責全市國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全市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買粉絲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審批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買粉絲項目;負責全市外派勞務人員許可證的年度審核和人員培訓;管理全市接受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多雙邊對全市的無償援助及增款工作;承擔執行外經貿部的贈款項目;承擔重慶市對外勞務合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市國際服務貿易工作;編制全市外貿運輸和倉儲業的規劃,組織合理運輸;負責重慶申辦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初審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管理全市外經貿倉儲行業的工作。

(七)審核、核準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并歸口管理;辦理有關獲取自營進出口經營權的管理、審查、登記、申報、年審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內舉辦的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洽談會招商活動等,管理赴境外舉辦的上述活動;組織承辦市政府舉辦的“一會一節”;管理外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常駐商業代表機構的核準業務;擬定港澳臺地區投資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渝港、渝澳、渝臺的聯誼工作。

(八)管理和使用有關對外貿易經濟發展基金和獎勵基金;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監管直屬境內外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和管理外經貿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外經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買粉絲服務;負責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指導對外經貿行業職工隊伍建設;指導有關協會、學會工作。

(九)負責重慶市WTO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建立全市應對入世的工作聯系機制和WTO工作的重要課題調研及對策措施研究;負責對涉及WTO規則的地方性法規、政策的清理;負責WTO信息資料的收集和信息服務。

(十)依法處理在WTO規則下涉及重慶的貿易爭端調查、取證、起訴、應訴和上訴工作;預警分析全市進出口貿易中的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反歧視情況并制定應對措施;協調指導重慶企業公平開展進出口貿易工作。

(十一)擬定重慶繭絲綢行業發展戰略,編制年度生產、產品出口等指導性計劃,推動繭絲綢企業向貿工農一體化方向發展。起草行業地方性行政規章,會同市內有關部門,規范行業市場經營秩序,負責鮮繭收購、蠶種質量等工作的執法監督,負責提供行業信息服務。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設31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經濟宣傳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及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行政、政務接待及安全后勤保障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書面意見和提案。

(二)信訪辦公室

負責受理、承辦、督辦信訪穩定事項和接待;指導中央在渝工業企業和直屬單位信訪穩定工作;督促檢查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分析信訪穩定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三)政策法規處(執法監督處、重慶市政府企業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本市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相關的立法規劃和計劃。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本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本市各類所有制企業依法治企工作,負責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組織實施本市各類所有制企業的企業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推動機關和直屬單位依法行政及普法教育工作。

(四)研究室

組織實施新興產業體系、工業和信息化等戰略研究;提出年度課題預算,歸口管理委內研究課題;參與本市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組織實施戰略性、前瞻性課題研究,提出戰略思路和措施;承擔理論性、綜合性材料與工作報告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審核工作;負責本市工業經濟信息網建設,承擔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收集和發布國內外經濟信息,指導本市工業經濟信息工作。

(五)經濟運行局(重慶市對口支援西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煤炭調運辦公室)

負責監測分析匯總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運行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本市煤、電、油、運、氣等重點資源的平衡協調及調度,幫助企業協調調度重點物資及原材料;定期檢查經濟運行實施效果并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負責工業資金的協調及企業資金運行效果的監測監控,以及對重點行業、企業運行的評價和重點企業的培育及評選;承擔天然氣供區劃分任務,負責CNG壓縮加氣站的選址審批及指導;對本市煤炭經營市場的規范管理,負責本市煤炭供需平衡以及電煤及重點用煤企業的資源平衡調度;負責重點工業品的運輸協調和煤炭鐵路運輸計劃審批工作;承擔本市對口援藏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援藏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及提出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和救援藥品及物資調度工作。

(六)規劃與投資處(產業政策處、重慶市三峽庫區工業經濟發展辦公室、重慶市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重點技術改造監管辦公室、重慶市三線企業調整搬遷協調辦公室)

研究并制定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會同相關處室制定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實施本市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跟蹤實施重大投資項目;負責辦理工業投資項目審批、核準與備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負責提出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工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區縣發展特色產業集群;綜合協調三峽庫區工業經濟發展工作,指導庫區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及城鎮移民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協調三線企業調整搬遷工作。

宣傳和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研究分析產業發展的情況,編制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工業各行業的地方性產業政策,提出產業發展方向,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提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修訂意見;提出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企業組織結構和產業轉移的政策建議;牽頭推進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作。

(七)科學技術處

制定工業和信息產業領域的技術創新、高技術的發展戰略、規劃、政策;負責推進本市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推進國家和本市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新產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等工作;指導推動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有關重大專項并促進項目實施;推進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

(八)企業處(重慶市政府集體經濟管理辦公室)

研究提出中央在渝和區縣國有工業企業改革的總體思路及工作方針,推進企業結構調整,指導企業加強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調中央在渝、區縣國有工業企業實施改制重組、關閉破產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指導本市集體經濟成份企業管理,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和改革措施;負責直屬事業單位資產財務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工作;

(九)工業園區處(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指導和平衡本市各類園區布局,協調推進工業向園區集中工作;指導推進本市工業園區產業定位、招商引資、發展評價和功能轉型等工作;負責本市工業園區設立和拓展的審查;負責本市工業園區的統計、考核及開發效果評價;協調工業園區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負責指導區縣工業經濟、本市非公有制經濟的協調發展;負責對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十)生產性服務業處(市場處、重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創意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市生產性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生產性服務業標準和規范性文件,引導和規范制造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協調有關處室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跟蹤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負責實施制造業領域品牌戰略;負責生產性服務業分析匯總工作及相關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組織參與生產性服務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培育發展和完善工業產品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工業產品市場狀況,推進本市工業現代營銷方式和協作配套;負責本市創意產業發展的規劃布局和組織協調、推進本市創意產業基地和項目建設,提出創意產業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和信用制度的建設,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承辦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創意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外經外事處(重慶市工業招商辦公室、港澳臺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利用內外資有關政策;負責管理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建設的國內外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本市工業經濟對外開放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生產企業進出口和工業外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境外投資;負責管理加工貿易和IT服務外包等新興產業利用外資工作;參與生產企業進出口政策落實協調工作;負責工業系統外事工作和因公出國(出境)團組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產業損害調查和產業經濟安全工作;承擔對港澳臺合作與交流;聯系工業系統異地商會工作。

(十二)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電力處、重慶市節約能源辦公室、重慶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三電辦公室、黃金處)

制定并組織實施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舉措;指導、管理、協調和推進資源能源綜合利用工作,指導推進節能監察、能效管理、合同能源、節能培訓、節能技改等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三廢”遷建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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