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防校園欺凌買粉絲宣傳稿(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加強了哪些方面內容?)

时间:2024-05-15 07:55:20 编辑: 来源:

教育部的一件頭等大事 "校園欺凌"誰之過,怎么防

“校園欺凌并不是一個階段性、地區性問題,而是一個長期以來世界性的客觀存在的問題。”耿申認為,“這是個人在青春期要展現力量、爭取權力和尊重,以及因為懵懂的情感不知如何處理等因素,而產生的一種外在表現。”

“校園欺凌問題的產生,是功利教育只關注知識教育,忽視學生除知識之外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法制和規則教育所產生的惡果。應該讓學校教育回歸育人本質。”

“這些孩子簡直就是喪心病狂,這是未成年人做的事嗎?”直到現在,田雪娟仍然無法接受兒子被同學打死的事實。

2016年4月23日,田雪娟的兒子——山西運城15歲休學少年張超凡,在網吧被同校6名十五六歲的同學毆打致死。田雪娟至今回想起孩子跪地求饒,被毆打了三四個小時的畫面時,都覺得無法承受。

這是2016年發生的又一起惡性校園欺凌事件。2016年4月28日,重慶彭水縣桑拓中學初二學生在廁所內被同學圍毆殺害;4月22日,河北保定校園女生被逼下跪、脫衣,并被扇耳光;3月3日,安徽黃山市田家炳實驗中學一位高三女生被班上3名男同學下藥……

校園欺凌事件頻發,已經引起國家層面的注意。5月9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一場全國范圍內的校園欺凌大整治已經拉開帷幕。

最重要的是轉變觀念

在兒子走了以后,田雪娟在學生們的聊天群里看到,“張超凡幾乎天天被打”、“當時都嚇得跑出學校了”的帖子,才知道孩子每天挨打是家常便飯。讓田雪娟意想不到的是,今年3月張超凡已經辦理了休學,即便如此,毆打還是從校內延續到了校外。

校園欺凌事件頻發已經引起了教育部重視。“如果你們問,教育部現在最大的壓力是什么,我告訴你們,就是安全問題。”2016年兩會期間,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談及校園暴力問題時曾表示:“校園安全是一件頭等要緊的大事,安全沒有,教育無從談起,成長成才也無從談起。”

“近幾年校園欺凌事件頻發,并借助網絡及移動終端在全社會廣為傳播,影響惡劣。”北京教育科學院耿申認為,“國務院督導辦發的通知,表明國家意識到了這一點,開始從國家層面給予關注。”

在《通知》發布后,安徽、廣西、海南、福建等地都已啟動專項治理行動。5月12日,安徽省正式發文,要求在全省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范圍啟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5月13日,海南省教育廳下發通知稱,“對工作不力,出現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問責。”5月18日,廣西教育廳在南寧召開的全區中小學安全穩定工作視頻會議,表示將從5月起集中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行動。

與此同時,不少學校也聯合地方公檢法部門進行整治行動。5月11日,河南駐馬店3名少年審判法官到遂平縣陽豐鄉中,為1000多名師生和家長講授“校園反欺凌”專題法制教育課。5月12日上午,山東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民警在轄區中小學校,組織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活動。

“治理校園欺凌,最重要的是轉變觀念。”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不能為了治理霸凌而治理,重要的是形成環境預防。”

“他們欺負你,就像欺負小動物一樣”

關于“校園欺凌”的定義,國內教育界尚無共識。在皮藝軍看來,“校園欺凌”不是一個法律上的用語,也不是一個具體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體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要發生于在校學生之間的行為。

校園欺凌按實施手段劃分,主要是兩類:一類是身體暴力,利用身體或物體去攻擊另一個個體的行為,如毆打、扇耳光、推搡、踢打、性侵犯等;另一類是心理暴力,通過非身體接觸的方式去傷害他人心理的行為,如口頭辱罵、威脅、恐嚇、孤立、網絡暴力等。

校園欺凌其實由“3+1”個方面構成,即欺凌者、被欺凌者、圍觀者加欺凌工具。近年來,公眾感覺校園欺凌事件陡增,與網絡和移動終端的傳播有極大關系。

從2015年開始,北京教育科學院研究員耿申及其研究團隊認真對國內校園欺凌事件進行研究。他看了很多欺凌視頻,其中一個視頻相當驚悚:一個欺凌者將一個空心磚舉過頭頂,用助跑的方式砸向被欺凌者的頭部。耿申告訴南方周末:“周圍其實還有實心的大石頭,可見欺凌者并不是想要殺人,他用更激烈和夸張的方式欺凌同學,是因為網絡視頻這樣的傳播途徑,使得部分欺凌者會有表演的傾向。”

在知乎上那個“校園欺凌可以有多嚴重”的帖子里,有一個回復獲得了七百多個點贊數,“站在橋上的人不會明白橋底溺水的人有多痛苦。”在北京做平面設計工作的楊平就是一個在“橋底溺水的人”。對于網絡上頻繁爆出的校園欺凌視頻,楊平并不敢看,因為這會不斷把她從安穩的現實生活中,拉回曾經的校園記憶里。

27歲的楊平家在四川瀘州的某個小鎮上。楊平是外地人,口音難聽,也不會玩本地小孩的游戲,加上學習成績和家庭條件都不是很好,從小學到高中,班上總有四五個男生會欺負她,拳打腳踢,撕她的作業本,搶她的東西。“有時候日記也會被當眾念出來。”楊平告訴南方周末。“他們欺負你,就像欺負小動物一樣。”即便事情已經過去十多年了,楊平還會時常陷入憤怒和恐懼之中。

關于校園欺凌這件事,湖北荊門的劉明有一段難以啟齒的經歷,原因是他曾經是一個“欺凌者”。讀初三那年,劉明和幾個同學晚上私自外出上網,正好遇到體育老師查寢室。同寢室的張輝說了句“有三個人上網去了”,劉明和其他兩個同學便受到了老師的懲罰。

為了報仇,三人回來后將張輝的手綁起來,用力踹他的肚子,還在他頭上撒了泡尿。其中一個叫“胖子”的同學欺負得最兇,他問張輝要錢,還把洗腳水倒在他的床鋪上。劉明后來覺得這樣做很過分,他不再參與,但也沒制止。

欺凌持續了兩三個月,張輝因此瘦了很多,學習成績也下滑了。而且,只要下課和放學,他就很惶恐。最嚴重一次是胖子在廁所打張輝,扒下了他的外褲,把僅穿著內褲的張輝推出廁所。當時很多女生也看見了他,這給張輝留下了極大的心理陰影。后來,張輝再也沒去上學了。

在從教三十多年的大連中學老師盧佳梅看來,“比起肢體上的沖突,青春期的孩子因為隱私暴露而受到的自尊心創傷更嚴重。這種傷害對學生的性格和身心的影響是長遠的。”

耿申也發現,圍觀者在欺凌事件中占有重要地位,“當沒有圍觀者的時候,欺凌事件的惡劣性質會下降,欺凌時間也會縮短。圍觀人數越多,欺凌者的快感和被欺凌者的痛苦也就越大。”

發生校園欺凌該怪誰?

校園欺凌事件的背后,有著非常復雜的成因。

“校園欺凌并不是一個階段性、地區性問題,而是一個長期以來世界性的客觀存在的問題。”耿申認為,“這是個人在青春期要展現力量、爭取權力和尊重,以及因為懵懂的情感不知如何處理等因素而產生的一種外在表現。”

5月16日鳳凰衛視播出的《鏘鏘三人行》中,在談及校園欺凌事件時,香港作家梁文道還提到,在東亞文化中,相信一種“叢林法則”。小孩之間發生打鬧了,家長往往有種“沒被欺負好啊”“你再打回去”的想法。

梁文道回憶起自己初中在男校的生活,一千多個十來歲的小孩,白天和晚上都住在一起,男孩子既有一種小野獸的本能,又有一種想要表現自己,支配別人的競爭心態,還有一種生怕被欺負的恐懼感。當整個校園彌漫這樣的氛圍時,“人人都想欺負人”。

梁文道開始欺負人始于他被同學欺負。每次被欺負,梁很不服氣,總會反抗。直到有一次,他拆了一個椅子,把椅角砸向一個高年級的同學,那個人當場昏倒后,“從此沒人敢欺負我,我也開始建立我的山頭和勢力”。

一些校園欺凌事件研究者發現,當以暴制暴成為解決欺凌的方法時,校園欺凌便難以休止。如果恰好學校沒有反欺凌的氛圍,老師沒有及時為受害者主持公道,其他同學也不愿意幫助受害者時,那么受害者往往感覺孤立。

在兒子張超凡被同學打死后,田雪娟一直想找學校要一個說法。田雪娟了解到,老師其實知道張超凡天天被打的事實,為此她很悲憤,“在整件事情中,學校和老師做了什么?盡到了什么責任?”田雪娟告訴南方周末,她找過學校兩次,但華晉學校以“學生已休學,事發不在學校”為由,回避與家長見面。

5月19日,南方周末聯系采訪絳縣教育局,該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事情發生后,教育局配合調查,專門召開會議,出臺相關規定,已將文件發放到各個學校,要求進行校園欺凌整治。”

事實上,學校老師在監管欺凌事件時也有自己的苦衷。校園欺凌事件經常發生在宿舍、廁所、樓梯拐角或上下學路上等隱蔽場所中,因而很難察覺。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不少老師表示,他們一般只能靠觀察或學生舉報得知消息,“加上被欺凌的小孩常常選擇默默忍受,不會主動告訴老師,所以,欺凌現象難以及時發現”。

來自福建泉州、教了14年書的尤江南對南方周末說,因為老師被賦予的管理、懲戒和處罰權力有限,“老師能做的大多只是口頭教育,要求向被害人賠禮道歉。既不能勸退也不能開除學生,因此也沒有有效的威懾力。大多學生在消停一段時間后,過不了多久就又開始鬧騰。”

21世紀教育研究院熊丙奇發現,老師對校園欺凌中“不聞不問”事出有因,學校在處理師生沖突時未及時保障教師權利,導致教師處于弱勢。久而久之,不少老師對于學生不良的行為,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對“該管的不管,該作為的不作”。

此外,家庭教育對校園欺凌事件也影響巨大。湖北荊門的劉明始終記得,自己意識到欺凌是一件錯事,是因為父親的兩巴掌。

當知道自己在學校欺負同學時,劉明的父親帶著他到張輝家道歉,并給了他兩巴掌,“第一巴掌打完之后說,這一巴掌是告訴你,不要欺負老實人。我還沒回過神來又打了一巴掌,說這一巴掌是告訴你,永遠不要當一個惡人,這個惡人是會有惡報的。”

劉明聽完這兩句話,好像一下子被打醒了,以后他再也沒欺凌過同學。

“讓學校教育回歸育人本質”

2016年1月,一起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加州欺凌同學被判刑的事件,在國內引發很大反響。最后,涉嫌凌虐和綁架的3名中國留學生分別獲刑13年、10年和6年。

無獨有偶,江蘇昆山新近也發生一起校園欺凌被判刑事件。2016年5月18日,江蘇昆山某中專學校的4名女生因毆打,脫光對方衣服并拍裸照,搶奪財物和欺凌同學等行為,被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和拘役4個月。4名女生均已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

對比國內外兩起案例,一種觀點認為,中國法律對未成年人太過寬容,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4歲以下未成年不承擔刑事責任。有人建議,應該出臺《反校園暴力法》,增加欺凌罪,或將刑事責任年齡的下限下移。

對于這種看法,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并不贊成。“整治校園欺凌問題的根本不在于法律懲治。”他告訴南方周末,“我不主張用重刑處理,應該先用行政或者民事的方式處理。”

“在中國的校園里,欺凌現象普遍存在,老生欺負新生,男生欺負女生,有錢的欺負沒錢的,成績好的欺負成績差的。”在皮藝軍看來,“學校的問題是以分數為標準,老師并沒有把這些問題當回事。我覺得應該首先從源頭抓起,對輕微的欺凌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關于如何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官方早就開始了思考。2015年11月初,耿申及其團隊邀請了教育學者、中小學校長和教師,一起探討欺凌現象和干預問題,教育部一位副司長以研究者的身份也參加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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