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適合海洋運輸的貿易術語(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有)

时间:2024-06-02 07:22:50 编辑: 来源:

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有

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有FAS、FOB、CFR、CIF。根據《2010通則》的解釋,僅適用于水上運輸的貿易術語有FAS、FOB、CFR、CIF,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即適用于海運和內河水運方式。

水路運輸是以船舶為主要運輸工具、以港口或港站為運輸基地、以水域包括海洋、河流和湖泊為運輸活動范圍的一種運輸方式。水運仍是世界許多國家最重要的運輸方式之一。

水路運輸是為各主要運輸方式中興起最早、歷史最長的運輸方式。其技術經濟特征是載重量大、成本低、投資省,但靈活性小,連續性也差。較適于擔負大宗、低值、笨重和各種散裝貨物的中長距離運輸,其中特別是海運,更適于承擔各種外貿貨物的進出口運輸。

水路運輸有著悠久的歷史。人類還在石器時代,就以木作舟在水上航行,后來才有了獨木舟和船。人類在古代就已利用天然水道從事運輸。最早的運輸工具是獨木舟和排筏,以后出現木船。帆船出現于公元前4000年。15~19世紀是帆船的鼎盛時期。

中國是世界上水路運輸發展較早的國家之一。公元前2500年已經制造舟楫,商代有了帆船。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國開始工鑿運河。公元前214年建成了連接長江和珠江兩大水系的靈渠。京杭運河則溝通了錢塘江、長江、淮河、黃河和海河五大水系。

唐代對外運輸絲綢及其他貨物的船舶直達波斯灣和紅海之濱,其航線被譽為海上絲綢之路。明代航海家鄭和率領巨大船隊七下西洋,歷經亞洲、非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

適用于海洋(水運)運輸的貿易術語與適用于所有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的異同點

FOB:Free on Board 離岸價格(……指定裝運港)

賣方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規定的貨物交到買方所指派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交貨義務)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

3、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

4、提交商業發票

買方義務:

1、租船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

2、受領貨物、支付貨款

3、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后的一切風險

4、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

CIF:買粉絲st and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

賣方義務:

1、租船訂艙,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要求的貨物裝上船并支付運費,裝船后及時通知買方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前的一些風險

3、辦理貨物的海上運輸保險手續

4、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

5、提交商業發票和運輸單據

買方義務:

1、接收有關單據、受領貨物、支付貨款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后的一切風險

3、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

CFR:買粉絲st & Freight 成本+運費(……指定目的港)

FCA: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指定裝運地)

賣方承擔貨物被承運人控制之前的一切風險,反之由買方承擔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風險的轉移同FCA,責任同CIF

CPT:carriage paid to……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出口人在貨物裝運以后通知進口人的義務顯得尤為重要,以便進口人作保險。

有那幾種貿易術語?要詳細點的,包括運費,保險費是由哪方承擔等等!

1、FOB: 是Free on Board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

2、C&F: 即“Cost and Freight”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家。

3、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FCA: 即“Free Carrier“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5、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并及時通知買方。

6、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

國際海運術語有哪些?

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種報價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明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所表示的貿易條件,主要分兩個方面:其一,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從屬費用,即運費和保險;其二,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一)工廠交貨( EXW) -- “EX Works (named place)”

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二)貨交承運人(FCA) -- “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即“貨物交承運人(指定地點)”。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辦理出關后,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入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

(三)船邊交貨(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四)船上交貨(FOB) -- “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后交付,貨過船舷后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五)成本加運費(CFR或 c&F) -- “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后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六)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七)運費付至(CPT) --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后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八)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

(九)邊境交貨(DAF) -- “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

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本術語主要適用于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于其他運輸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只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一)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指定目的港)”。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辦理進口結關后,交付給買方,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銳、捐稅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二)未完稅交貨(DDU) --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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