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陜西市場監管買粉絲(西安市旅游市場監督管理辦法)

时间:2024-05-17 23:52:45 编辑: 来源:

陜西市場監管政務服務實名認證怎么操作

如下

1、關注“市場監管”的相關買粉絲買粉絲,點擊公眾服務,選擇設置或修改市場監督聯系人。

2、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注冊號,并點擊下一步。

3、根據提示輸入法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確認無語進行下一步操作。

4、公司法定代表人實名認證。

5、在實名認證的時候,根據認證界面相關提示進行操作。

6、認證通過,法人信息更新成功。

公眾賬號陜西市場政務監管如何申請變更法人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買粉絲轉移申請。

1、原公眾賬號和陜西市場政務監管買粉絲申請人的身份證,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提供雙方的營業執照原件。

2、辦理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雙方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雙方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加蓋公章。

5、買粉絲買粉絲遷移申請函原件。

6、需雙方辦理人員同時到場(不能委托同一個人)。

7、申請人為法人,需帶公章。

保安公司如何在陜西省保安服務監管系統內進行年報

1、保安公司掃描二維碼關注并進入“陜西市場監管”買粉絲買粉絲。

2、進入買粉絲后,點擊“公眾服務”菜單,選擇“買粉絲年報”選項。

3、進入“陜西省移動公眾服務平臺”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4、登錄成功后,需先綁定信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選擇企業信息綁定或個體戶信息綁定。綁定之后,就可以在手機上進行年報了。

西安市旅游市場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加強旅游市場監督管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陜西省旅游條例》《西安市旅游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旅游活動和為旅游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以及對旅游市場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旅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應當堅持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原則,加強綜合管理,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建立旅游市場綜合監管聯席會議制度,通報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情況,協調重大聯合執法行動,研究解決綜合監管和聯合執法中的重大問題。

區縣人民政府、西咸新區和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本轄區旅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建立健全旅游綜合協調、旅游案件聯合查辦、旅游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第五條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旅游市場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旅游市場進行綜合監督管理。

區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旅游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統籌協調旅游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市、區縣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旅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市、區縣相關部門依照下列分工,履行旅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

(一)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違反旅游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

(二)公安機關負責維護旅游景區、旅游交通站點及其他游客集中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查處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侵害游客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無照經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

(四)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旅游客運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

(五)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旅游行業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欺詐宰客、低價傾銷、景區門票捆綁銷售、違規收費等旅游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依法受理游客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六)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對實行城市化管理的游客密集場所、旅游景區周邊亂設攤點、攬客、尾追游售、散發旅游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

(七)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旅游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對旅游演出、娛樂場所文化經營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和查處;

(八)體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旅游景區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市場監管及投訴處理;

(九)網信部門負責依法清理網上虛假旅游信息,查處發布各類誤導、欺詐消費者等虛假旅游信息的違法違規網站和賬號;

(十)宗教、文物、質監、商務、食品藥監、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與旅游行業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第七條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多種方式,發布旅游市場違法行為預警,提高公眾防范意識,提醒和引導旅游者自覺抵制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

本市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應當加強旅游市場秩序管理宣傳,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八條旅游行業自律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誠信教育,倡議成員規范服務、公平競爭、互相監督,維護旅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第九條鼓勵單位和個人對無資質經營旅游業務、以不合理低價招徠游客、欺詐和強迫游客消費等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對舉報人給予獎勵。第十條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完善本市旅游公共信息和買粉絲平臺,無償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區、線路、交通、氣象、住宿、安全、醫療急救、客流量預警、經營者服務質量、行政處罰等必要的信息和買粉絲服務。相關部門應當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并及時更新。第十一條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旅游標準化建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制定本市旅游服務質量、旅游產品、旅游管理等方面的標準或者規范,并組織實施。第十二條市、區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旅游行業失信懲戒制度和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為旅游者提供游覽、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在旅游經營服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

旅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其納入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一)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行政處罰的;

(二)旅游經營者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于旅游經營者主要責任的;

(三)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責任,或者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

(四)旅游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

(五)旅游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因擾亂公共交通秩序、損壞公共設施、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法院判決承擔責任的;

(六)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七)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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