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由誰制定(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哪幾種?分別解釋哪些術語?由誰制定的)

时间:2024-05-20 03:38:32 编辑: 来源:

內河運輸。

(十一)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指定目的港)"。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 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辦理進口結關后,交付給買方, 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銳、捐稅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 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二)未完稅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 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 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十三)完稅后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 即"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 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辦理進口結關。 本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貿易術語的出現阻礙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嗎?

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發展過程中的產物,它的出現又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

貿易術語(Trade 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在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術語。

關于“假發”貿易術語,有哪些?

human hair 人發

synthetic hair 化纖發

hair extension 發簾子

hair replacement 多數是指發塊

training head 教習發

human hair wigs 人發頭套

synthetic wigs 化纖頭套

hair extension tools 應該是指的接發工具

hair aessories 假發配件

clip-on hair extension 發夾發簾

straight clip-on hair extension直發發夾發簾

wavy clip-on hair extension 波紋發夾發簾

curly clip-on hair extension 卷發夾發簾

bulk hair 發把

hair closure piece 發塊

hand tied/made weft 手編發簾

straight hand tied weft 直發手編發簾

wavy hand tied weft 波紋手編發簾

curly hand tied weft 卷發手編發簾

machine weft 機制發簾

straight machine weft 直發機制發簾

wavy machine weft 波紋機制發簾

body wave machine weft *** 浪機制發簾=BW

deep wave 深度波浪

body wave *** 浪=BW

wig 假發

full lace wig 全花邊假發

synthetic hair 合成頭發

lace wig/lace front wig 花邊假發

toupee 男子假發

從材質上分類:人發產品(human hair procts),化纖產品(synthetic hair procts)

依據產品類型:

接發:hair extension

發簾:hair weaving/hair weft

發把:hair bulk

頭套:wig

發塊:toupee

工具:hair tools

配件:hair aessories

化工:hair chemical

檔發:grade hair

生發:raw hair

教習頭:practice head/training head

模特頭:mannequine head

眼睫毛:eyelash

胡子:mustache

眉毛:eyebrow

三聯機:three head machine

DDU貿易術語--D組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 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 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FOB術語在《2000通則》與《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中》有何區別?

)<<2000年通則的FOB與1941年美國定義修正本>)的FOB術語比較 第一,《2000年通則》與《定義修正本》關于FOB術語的范圍不同

《2000年通則》中的FOB,只有一種形式,是一個完整并有確切內涵的貿易術語,即船上交貨,買賣雙方之間的責任、費用和風險劃分界限是裝運港的船舷,我國實業界通常稱為“離岸價格”

《定義修正本》中的FOB有六種形式,僅有FOB則不完整,沒有確切的內容,必須在FOB后附加說明

因而兩個慣例中的FOB囊括的范圍不同,也就決定了兩者性質的不同

第二,《2000年通則》中的FOB與《定義修正本》中FOB的第五種形式FOB VESSEL的異同

《2000年通則》中的FOB,賣方需負責出口清關,而FOB VESSEL中,賣方卻沒有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及繳納關稅的義務

《2000年通則》中的FOB賣方必須“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交至船上的充分的通知”,以便于買方辦理投保并做好接貨的準備工作,《定義修訂本》中的FOB則沒有作出這樣具體的規定

二、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稱“成本加運保費”或“保險費、運費在內價”,使用此條件要注明目的港

使用這一術語,賣方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或期間內將貨物裝上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舶,負擔貨物裝上船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支付運費,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

這一術語也只適用于海洋和內河運輸

根據《INCOTERMS 2000》規定,C.I

F.合同買賣雙方的主要責任如下: 1.賣方必須 (1)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或期間內在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船,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并給予買方充分的通知

(2)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

(3)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提供出口許可證,支付出口關稅和費用

(5)負責提供商業發票、清潔的、可轉讓的已裝船提單和保險單

2.買方必須 (1)負擔除運費和保險費以外的,貨物在海運途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卸貨費

(2)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的一切風險

(3)按照合同規定支付貨款,并接受符合合同的單據

(4)在指定目的港收取貨物,自負風險及費用辦理進口手續

采用C.I.F.術語成交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一)租船訂艙問題 賣方應按照通常條件及慣駛航線,用通常類型可供運輸合同貨物之用的海輪,裝運貨物至指定目的港,除非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對于買方事后提出的關于限制裝運船舶的國籍、船型、船齡、船級以及指定裝載某班輪公會的船只等要求,賣方都有權拒絕接受

C.I.F.合同的賣方也必須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裝上船的充分的通知

(二)保險險別問題 根據《INCOTERMS 2000》規定,賣方只需要投保保險公司責任范圍最小的一種險別,而最低投保金額應為合同規定的價款加成10%,同時須以合同貨幣投保

(三)卸貨費用負擔問題 在裝運港的裝船費應由賣方負擔,至于目的港的卸貨費,按《INCOTERMS 2000》中有關C.I.F.術語的各條規定由買方支付

但是由于世界各國港口的習慣做法不同,對于卸貨費用誰來負擔的問題仍存在分歧

為了避免在此問題上引起糾紛,便產生了C.I.F.的幾種變形,它們主要有: (1)C.I.F

Liner Terms(班輪條件):指卸貨費按班輪條件辦理,即由賣方負擔卸貨費

(2)C.I.F

Landed.(卸到岸上):指由賣方負擔卸貨費,包括駁船費和碼頭費

(3)C.I.F. Ex tackle(吊鉤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船艙吊起,卸離吊鉤

如果船舶靠不上碼頭,那么,應由買方自費租用駁船,賣方只負責將貨卸到駁船上

(4)C.I.F

Ex ship's hold(艙底交貨):指貨物運抵目的港后,自船艙底起吊直到卸到碼頭的卸貨費均由買方負擔

C.I.F.的變形只是為了說明卸貨費用的負擔問題,并不改變C.I.F.術語交貨地點和費用劃分的界限

(四)象征性交貨問題 按照C.I.F.術語,賣方在規定日期或期限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船上即為履行交貨義務

即C.I.P.合同的賣方是憑單履行交貨任務的,是象征性交貨(Symbolic Delivery)

象征性交貨是針對實際交貨(Physical Delivery)而言

前者指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并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需保證到貨

后者則是指賣方要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提交給買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單代替交貨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 1941)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對六種貿易術語的解釋:

EX(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

FOB(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