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2021海外博士后引進計劃(2022年蘇州人才引進政策)

时间:2024-05-18 15:47:57 编辑: 来源:

大力實施“珠江人才計劃”,加大企業引才力度,繼續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給予單個團隊最高1億元資助。

      2.大力引進領軍人才、企業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對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更加優惠的補貼政策,根據當年申報公告規定的準入條件和工資薪金收入及相應個稅標準直接認定引進人才資助對象,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實際年工資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從事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連續資助5年;對從事基礎研究的,連續資助10年。

      3.對引進居世界領先水平的創新創業團隊和戰略科學家,可一事一議、特事特辦。

      二、實施“揚帆計劃”,引導人才向粵東西北地區流動

      1. 支持粵東西北地區引進創新創業團隊,按檔次分別給予8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資助;入選“珠江人才計劃”的創新創業團隊,免于評審、自動入選并享受該項目資助。

      2.根據當年申報公告規定的準入條件和工資薪金收入及相應個稅標準,認定為“引進緊缺拔尖人才”資助對象的,按實際年工資薪金收入標準的2倍提供生活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從事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連續資助5年;對從事基礎研究的,連續資助10年。

      3.對新引進到粵東西北地區鄉鎮、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省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每人10萬元、8萬元崗位補貼。

      三、引進宣傳思想文化領域高層次人才

      1.全職引進的高端人才,給予每人補助工作經費100萬元和住房補貼100萬元;給予每個高端團隊工作補助經費100萬-200萬元,給予團隊帶頭人住房補貼100萬元。

      2.全職引進的緊缺人才,給予每人工作補助經費50萬元和住房補貼50萬元;給予每個緊缺團隊工作補助經費50萬-100萬元,給予團隊帶頭人住房補貼50萬元。

      3.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用人單位可申請引才補助經費,高端人才(團隊)每人(團隊)每年不高于80萬元、累計不高于200萬元,緊缺人才(團隊)每人(團隊)每年不高于50萬元、累計不高于150萬元。

      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

      2017年起,為經濟欠發達地區14個地級市及江門開平市、恩平市、臺山市的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2個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每個特設崗位每年省財政安排補助6萬-20萬元,吸引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五、吸引國(境)外優秀博士來粵從事博士后研究

      優化“珠江人才計劃”海外青年人才引進博士后資助項目,采取“核實認定、不限名額”的方式,面向業內公認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進國(境)外博士畢業生來粵從事博士后工作。省財政給予進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萬元生活補貼,資助期限為2 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財政給予每人40萬元住房補貼。

      六、吸引優秀博士和博士后來粵工作

      1.對引進或畢業(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區工作的35歲以下博士、40歲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不少于10萬元、20萬元的生活補貼(中央駐粵單位和部署、省屬單位由用人單位負擔)。

      2.對引進或畢業(出站)后留在粵東西北地區及惠州、江門、肇慶市享受省財政轉移支付縣(市)工作的40歲以下博士、45歲以下博士后,由省財政分別給予每人20萬元、30萬元生活補貼。

      3.對國(境)外引進博士和博士后另給10萬元生活補貼。

      4.對引進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團隊最高給予2000萬元資助。

北京市博士后落戶政策2021

博士后人員及配偶、子女申請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須符合如下條件:

(一)博士后人員須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關系(含行政、工資、人事檔案、社會保險)已轉入設站單位6個月以上。

(二)博士后人員已辦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三)博士后人員與在京用人單位建立合法勞動關系,并工作滿6個月。

在京用人單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區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單位。企業單位的注冊資金須在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區(縣)一級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企業單位需為高新技術企業。

被勞務派遣單位接收,并作為被派遣勞動者就業的,不予辦理在京落戶。

(四)配偶、子女辦理在京落戶須與博士后人員同時申請。隨遷配偶與博士后人員婚姻登記日期須早于博士后人員出站日期。隨遷子女須符合國家生育政策,且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 [2014] 25號)(七)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達到規定分值的流動人口。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