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2021年北京引進海外人才公告(北京2021落戶人才引進人數)

时间:2024-06-01 09:03:02 编辑: 来源:

期限,履行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繳納社保等責任和義務;

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讓畢業生了解單位發展、運行和落戶年限等情況,保持引進畢業生隊伍穩定。

第二十一條畢業生應做到誠實守信,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承諾,嚴禁弄虛作假;

對自身的擇業行為負責,踏實工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引進畢業生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與指標分配掛鉤。

對存在以下情形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壓減指標、暫停辦理引進畢業生等處理。

涉嫌違紀違規問題和線索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一)為超出管轄范圍用人單位辦理引進畢業生的;

(二)不嚴格核實申報材料,推諉、拖延辦事,造成服務對象利益受到損害的;

(三)不按照規定與畢業生建立合法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或者不履行繳納社保義務的;

(四)以引進畢業生事項為由,收取服務對象代理費、服務費等費用的;

(五)畢業生培養留用存在較大問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

(六)協助畢業生提供虛假材料的;

(七)存在索賄、受賄或行賄行為的;

(八)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行為的。

第二十三條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前主動離職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告知畢業生后提交申請,經主管單位審核,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撤銷其《接收函》,停止辦理落戶。

存在嚴重失信或弄虛作假行為,或畢業生及其利害關系人存在行賄行為的,停止辦理落戶,對不良信息予以記錄;

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予以注銷;

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市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畢業生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政策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印發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37號)《關于建立本市引進畢業生工作新機制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9〕18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北京2021落戶人才引進人數

根據北京市統計部門的專項統計,北京在2021年落戶人才引進的數,大約為6000人左右

2021年北京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2021年北京人才引進落戶條件內容如下:

擁有中級職稱,年齡在四十五周歲以下,連續繳納一年的社保,同時連續一年的居住登記。

全日制本科,年齡在四十五周歲以下,連續繳納一年社保,連續一年的居住登記。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士,只要求年齡在四十五周歲以下,沒有社保及居住證的要求。

對于全日制專科緊缺專業學歷,要求年齡在三十五周歲以下,連續繳納一周年的社會保險,連續一年的居住登記。副高職稱,年齡在五十周歲以下,正高職稱五十五周歲以下,有一個月的社保到賬記錄,并沒有居住一年的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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