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領導干部訂閱報刊雜志規定(報刊訂閱管理發放規定)

时间:2024-05-14 10:29:33 编辑: 来源:

報刊訂閱管理發放規定

中學報刊訂閱管理辦法

為使我校報刊訂閱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報刊利用效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 訂閱范圍

學校公用經費訂閱的所有報刊。

二、訂閱原則

學校訂閱報刊要為全校教職工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服務,為教學、科研、管理和后勤等方面業務工作服務。以節約訂閱費用為原則,避免不必要的重復訂閱,提高報刊利用效率。

三、訂閱管理

1、學校公用經費訂閱報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2、每年度報刊、資料訂閱之前,各科室根據本處室業務需要和學生學習實際,征求本處室有關人員意見后提供具體報刊書目,及時上報辦公室。

3、辦公室將各處室上報訂閱的報刊分類整理,提請校長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訂閱,收發員統一收發。

4、辦公室收發員將征訂后報刊明細賬單一式三份,由學校有關領導簽字后送財務處轉賬一份,學校檔案室存檔一份,另一份由收發室保管,收發員據此做好收發工作。

5、各類報刊由訂閱單位(各處室、教研組、備課組等)統一保管,圖書館所訂閱報刊借閱按照圖書館借閱有關規定執行。

公費訂閱報刊管理辦法

公費訂閱報刊是指為工作、學習需要征訂的,放置于工作地點或公共場合,為工作人員和公眾閱覽的報刊。為了加強對公費訂閱報刊的管理,充分發揮其閱讀效能,節約開支,根據學院實際情況和學校的有關規定,今年在2005年公費訂閱報刊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行了適當調整,請各科室、部(系)和相關人員遵照執行。

一、公共閱覽報刊訂閱。

除圖書館外,離退休人員報刊閱覽室和公共閱報欄,訂閱報刊的種類由主管科室根據經費指標提出意見(必須有一份黨報),報院辦確定。學工科要強加公共報刊的管理并及時更換新報刊。

公共閱報點 經費控制指標 主管科室

離退休報刊閱覽室 1500 院 辦

公共閱報欄 1200 學 工 科

二、院領導、科室、系(部)報刊訂閱

各科室、部(系)訂閱報刊,均為200元,其中:后勤管理科考慮到醫務室可在300元以內控制。經費控制指標超支自負,節余不補。其訂閱種類,必須根據本部門的職責范圍和專業特點,在充分聽取本部門人員意見的基礎上和控制的經費指標范圍內進行訂閱,原則上要求訂閱黨報,不能訂閱各類消遣報刊,訂閱的種類由科室、系(部)提出意見,主管領導審定,沒有主管領導審定簽字的訂單,一律不準辦理。

三、離退休副處級(含享受待遇的)及以上干部報刊訂閱。

離退休副處級及以上干部訂閱《老年人》雜志(一個家庭有兩個上述人員,可另訂閱一份與《老年人》雜志價格相等的其它刊物)。

四、截止日期為11月10日,過期不予辦理。

參照公務員領導干部是否能兼職下屬單位的報刊社長和主編

你好!棗莊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關于國家公務員、黨政干部不得在報刊社兼職的通知

機關各司(室),各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各煤礦安全監察局及北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

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的通知》(中辦發[2003]19號)和新聞出版總署《關于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的通知〉的實施細則》(新出報刊[2003]745號)精神,根據“人員分離”,“報刊工作人員不得與黨政部門公務員混崗。各級黨政部門現職領導干部不得兼任報刊社社長、總(主)編、顧問或編委會成員、理事等職務。黨政部門工作人員不得在部門所屬報刊單位兼職。不得以黨政部門名義參與協辦報刊”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國家局和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公務員不得兼任報刊社社長、總(主)編、顧問、編委會成員、理事等職務,所屬各單位黨政干部也不得在部門所屬報刊單位兼職;各類報刊也不要聘請各級黨政部門工作人員兼任報刊社社長、總(主)編、顧問、編委會成員、理事等職務。

老十八級退休干部待遇是否為正科級,請查閱相關文件號

一離休費、離職休養 1、符合離休的三個基本條件

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制度

(國發[1982]62號)或者是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并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戰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勞人老[1982]10號) 2、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建國前干部的“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脫離生產以革命工作為職業,或經我黨組織決定,接受黨的任務,以分開身份為掩護,實際人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

加入中國共產黨時間早于脫離生產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以入黨時間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3、參加革命工作時期

紅軍時期: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抗日戰爭前期: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抗日戰爭后期: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

二、政治待遇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老干部離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

(一)基本的政治待遇不變

對于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干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應當一律不變

(摘自中發[1982]13號文)各級黨組織要從政治上關心愛護離退休干部,堅持和完善老同志閱文、學習制度

要及時向老干部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定期通報情況,使他們了解黨的方針政策,認清國際國內形式,在政治上同黨 中央保持一致

(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訂閱報刊

各單位從公務經費中列支,為離休干部訂閱必要的報紙

凡廳局(地專)級待遇的要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參考消息三份報紙;享受縣(處)級待遇的可訂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二份報紙,一般離休干部原則上可訂一份濟寧日報

(濟發[1993]35號)為老干部訂閱報刊時,要優先考慮《老干部之家》努力做到離休干部、縣級以上退休干部、老干部工作人員、分管領導人手一份

所需經費可從離退休干部公用、活動經費中列支

(濟老干發[1996]9號) 2、通報情況、參加會議

一些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都要請老干部參加,使他們及時了解中央的精神、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國內外大事,本地區、本單位的主要生產、工作情況等

區委每半年召開全區離退休干部情況通報會

3、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

要積極組織退(離)休干部就地就近參觀考察,使他們了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情況、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更加自覺地擁護中央的決策,支持在職干部的工作,積極發揮作用

(組通字[1999]31號)區委每兩年組織縣級實職離退休干部外出參觀療養,每年組織一至兩次參觀工農業生產

4、走訪慰問老干部

每逢重大節日,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要帶頭組織好走訪慰問老干部活動,轉達黨組織的溫暖和關懷

區委幾大班子領導每年春節走訪慰問縣級實職的老干部;區委辦、老干部局為縣級實職老干部送生日蛋糕;區委老干部局每逢雙月走訪慰問縣級實職的老干部

(二)老干部黨組織建設

各級黨委要抓好離休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黨員離休退休多的單位,應單獨建立老干部黨支部

要健全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對黨員離休退休干部中的先進事跡,要大力表彰

(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老干部黨支部建設

離退休黨員超過3人以上的部門和單位,單獨建立老干部黨支部;離退休黨員人數較少的單位,與在職黨員合建黨支部;黨的關系轉到鎮、街道村(社區)的老干部,由鎮、街道黨(工)委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以居住社區為中心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

(組通字〔1997〕10號) 2、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

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

(中組發〔2008〕3號) 3、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黨費留成、返還及管理使用

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是指由離退休干部黨員單獨組成的黨支部

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將應交黨費全額上交至有黨費留成權的區委組織部

區委組織部按上交黨費的50%撥付給區老干部局,由區委老干部局在年底前將這部分黨費返還給離退休干部黨支部

返還給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黨費,要嚴格按照中組部關于黨費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健全財務制度,明確專人管理,專款專用,確保這部分黨費用于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開展活動,如訂閱報刊、雜志、開展活動等,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濟區組發〔2007〕32號) (三)老干部黨校

中共濟寧市市中區委老干部黨校,區老年大學增掛老干部黨校的牌子,增加職能,不增加編制和人員,人員由老年大學內部調劑

主要職責是,負責區直離退休干部黨員的學習、培訓、形勢任務教育

辦學形式主要是短期培訓、專題講座

(濟區老干發[2004] 2 號)三、生活待遇 (一)我國工資制度的形成及改革

1、國務院(56)國議習字第54號

1956年7月6日國務院(56)國議習字第54號文件《關于頒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方案的通知》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級別和工資進行定級,頒發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準表,將全國不同地區的工資標準劃分為十一種(即十一類工資區)

特點是: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個工資標準

山東省的多數地區(含濟寧)當時定為三類區,79年10月1日國發〔1979〕259號文件由三類調為四類,85年7月1日勞人薪〔1985〕20號文件由四類調為五類,88年5月1日(88)魯人薪字第1號文件,由五類調為六類

2、中發〔1985〕9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7月1日起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工資改革

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均改為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

按照工資的不同職能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金四個組成部分

其中職務工資按其所任職務的不同確定,每一職務設六個等級的工資標準(檔次)

特點是:機關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個工資標準,企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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