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dap貿易術語和CIP的區別(貿易術語)

时间:2024-06-01 09:53:21 编辑: 来源:

是,《2000年通則》 E、F、C、D四組術語下賣方義務從小到大的規律并沒有發生變化,在進出口手續辦理方面的規定也完全相同

三《2010 年通則》改變了《 2000 年通則》關于 FOB 、CIF 和 CFR 三個術語以越過船舷為風險轉移的規定,而代之以將貨物裝運上船 。

(4)將貿易術語也適用于國內貿易

傳統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只在國際銷售合同中運用,此種交易的貨物運輸都需跨越國界。《2010年通則》正式認可所有的貿易術語既可以適用于國際貿易也可以適用于國內交易。

另外如果使用《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應在合同中明確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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