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貨物。
5.買方承擔貨物被承運人或其他人接管時起的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如果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約定的交貨期間屆滿之日起,買方尚未指定承運人或其他人未能按時接管貨物,買方承擔自交貨日期或期限屆滿時起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6.買方支付自交貨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和買方或承運人或其他人未按時接管貨物而發生的額外費用。買方支付進口關稅和各種捐稅費。
7.買方應將承運人或其他人的名稱、運輸方式、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間、交貨地點等內容及時通知賣方
8.買方必須接收運輸單據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信息和因此而產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