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買粉絲配圖侵權賠償(近三個月14例新媒體侵權案件!索賠總金額7200萬!)

时间:2024-06-02 19:53:12 编辑: 来源:

標轉讓給了買粉絲食品公司。

但這個人除了買粉絲商標,還注冊了300余件商標,比如“卡其亞”、“阿米茄AMIGAA”、“COACH TORP”、“潔藝雅”、“希西黎”這類的知名商標。

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違反了《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所指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之情形。

所以食品類買粉絲商標被判無效,這就侵犯了騰訊買粉絲的商標權了。

2

誹謗侵犯名譽權

“優酷”起訴自媒體“鞭牛士”

1月9日晚間,自媒體“BiaNews”在官方網站發文《消息稱今日頭條已達成對優酷收購》。

文章稱有知情人士透露,今日頭條已達成對優酷的收購,正在與西瓜視頻對接業務。

1月10日,優酷對外宣布將起訴網絡自媒體“BiaNews”傳播不實信息。

“BiaNews”侵犯了優酷的商譽,向其索賠1000萬,并要求對方在官方渠道公開道歉,消除其傳播不實信息帶來的負面影響。

這里有兩個重點:

一,沒有向優酷和今日頭條雙方求證

二,在優酷公開辟謠后,仍然沒有及時修改、刪除相關不實信息

“BiaNews”是科技領域里的知名自媒體,按理來講,知情人獲得的“小道消息”有一定可信度。不過這次優酷卯足了勁起訴,看樣子這個知情人的“小道消息”100%是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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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愛奇藝”起訴“今日頭條”

據判決書顯示,愛奇藝方面享有電視劇《老九門》的獨占性信息網絡傳播權,而今日頭條部分頭條號上傳該劇的部分劇集內容,并以“搶先看”等標題吸引流量,因而“愛奇藝”方面將今日頭條運營方“字節跳動”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100萬元。

2、“抖音”起訴“百度”旗下“伙拍小視頻”

百度在法庭上表示,抖音短視頻沒有自己獨立的思想表達,不具有獨創性,不構成作品,不應當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抖音短視頻”訴百度旗下“伙拍小視頻”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正式宣判。

①涉案抖音15秒短視頻屬于“類電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③一審駁回抖音方面的訴訟請求

4

1、“百度”起訴自媒體“酷玩實驗室”

2018年8月份,自媒體“酷玩實驗室”發表了多篇與百度相關的文章,被百度告上法庭,索賠500萬,該事件在自媒體圈引發轟動。

小公舉觀察,酷玩實驗室的幾篇文章,多是通過一些貶義性質的詞語吐槽百度公司,而非百度本身的產品。

在我看來:可以有理有據的吐槽產品爛,但說公司爛就涉及名譽權了。不能為了互聯網中所謂的政治正確,為了黑而黑。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酷玩實驗室”及其運營主體“北京趣智阿爾法科技有限公司”的相關行為已經構成了對百度公司名譽權的侵犯。

自媒體“酷玩實驗室”需向百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4萬元,并在其買粉絲買粉絲主文位置持續公開致歉。

截止目前,自媒體“酷玩實驗室”還沒有在買粉絲中發布道歉文章。

3、“抖音”起訴“百度”

2018年12月3日,海淀法院網消息稱,「娛樂并非愚樂」在百家號平臺中發表了題為《抖音“滑梯門”再現,一男一女游樂園水中互動,網友:道德淪喪》的文章,捏造抖音短視頻存在所謂“滑梯門”的色情視頻。

4、“抖音”起訴“新浪”

因認為“頭條新聞”等微博賬戶在微博平臺上,持續發布《情侶為拍抖音拿3個八萬麻將牌買車!遭銷售人員圍毆》內容。

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主體公司)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及發布平臺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從上面這些案例中會發現,今日頭條和愛奇藝、百度、新浪等多個互聯網巨頭之間都產生了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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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布《葛優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泰信基金因買粉絲使用了“葛優躺表情包”被葛優訴至法庭。

這篇點擊量23次、點贊1次的買粉絲文章,法院判決賠償9500元,平均每次點擊花費了413元,算是自媒體行業里的天價點擊了。

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泰信基金發布了一篇《假如葛大爺也炒股……》配圖文章,文章里又含有多個廣告語“這波行情我早預料到了”、“這只絕對是大牛股”、“我要補倉,別攔我”、“這只股沒買是我人生遺憾”......

葛優認為:

泰信基金在其肖像中植入了大量廣告,且與泰信基金的業務有密切的關聯性,廣告語讓買粉絲誤以為葛優是泰信基金的公司用戶,侵犯了肖像權,并需要賠償總計31萬相關損失費。

泰信基金認為:

買粉絲文章的影響力極小,只有23次閱讀,其中還包括公司員工瀏覽的,并且及時刪除了。葛優要求賠償金額太高,沒有法律依據,不同意訴訟請求。

最終,法院認為:

②但是葛優未提交證據證實因人身權益受侵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泰信基金因此獲得的利益

④從文章內容以及含有葛優肖像的圖片本身來分析,一般的公眾并不會認為泰信基金利用葛優的知名度為其企業經營做廣告宣傳,也不會將葛優視為泰信基金的商業代言人

最終30萬是不用賠了,只需要賠償不到1萬元,買粉絲需要發布文章道歉。

1、未經授權許可,不要擅自使用明星肖像用于商業宣傳

2、制作發布音視頻節目,名稱可能會侵犯他人的商標權

3、買粉絲名稱和他人注冊過的商標一致/部分一致,會涉嫌侵犯他人的商標權

5、未經證實的信息,自媒體不要隨意發布

6、自媒體不要利用文章誹謗、侮辱他人或公司

本文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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