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出口海外代付申報(進口押匯與海外代付的區別)

时间:2024-05-29 06:39:22 编辑: 来源:

案。

其中,方案三最省錢,分別比方案一和方案二節省110.6847萬元和1.7391萬元人民幣的利息。 向銀行貸款870萬美元直接付匯,6個月后償還人民幣貸款。

到期共需7150.533萬元人民幣。

如果美元貸款利率高,6個月貸款利率成本則不利,如果人民幣升值,則六個月后用人民幣買美元還款不利。 在向銀行貸款直接付匯的同時,辦理六個月結構性遠期購匯(nds),到期購匯償還美元貸款,貸款利率為usd6mlibor+50bp(2006年4月25日usd6mlibor為5.23%)。這樣一來,貸款本息合計895.3409萬美元。由于通過續做銀行結構性遠期購匯產品,無論交易日美元兌換人民幣的市場匯率如何,公司現在就可以成功將6個月后的遠期購匯成本鎖定在7.8647.到期時(2006年10月25日),為歸還銀行870萬美元貸款本息。

到期需要支付人民幣資金為7041.5878萬元。

鎖定匯率,則不需要承擔人民幣升值帶來的不確定風險。但是貸款利率仍然有。 付匯當日公司與銀行做海外代付業務,期限為6個月,融資利率為usd6mlibor+45bp(海外代付即付款當日由海外銀行為公司代付資金,貸款到期后公司歸還本金和利息的一種融資方式);同時辦理6個月結構性遠期購匯(nds),到期購匯償還海外代付融資本息。海外代付業務到期時公司需要支付銀行海外代付融資本息為895.1198萬美元;當日公司與銀行續做結構性遠期購匯理財業務,期限為6個月,到期日為2006年10月25日。

到期時公司共需支付人民幣資金為7039.8487萬元。

貸款利率優惠,匯兌成本確定。

進口押匯與海外代付的區別

1.海外代付和進口押匯的付款銀行不同,使用的利率也不同;海外代付由境外銀行支付,對于美元結算的交易中,融資的利率較低。海外代付可以在信用證、托收、T/T交易中使用,進口押匯通常用于信用證項下 3. 海外代付需納入各外匯指定銀行的短期外債余額指標(海外代付90天以上的才占用銀行的短期外債指標, 90天以下的不占用短期外債指標)。 通過海外代付后會產生一個實際的對外支付的時間差,如國際收支申報等方面要注意,進口押匯時由于已經發生了資金跨境,所以當時辦理了申報。對于客戶來說,押匯的還款方式更自由,隨借隨還,但是成本相對來說高一些,海外代付的期限是固定的,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提前歸還。在人民幣升值預期中,海外代付可以和遠期購匯同時操作,客戶可以從中盈利。

2.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給予開證申請人(進口商)的一項短期融資。通常是開證申請人由于資金短缺或周轉困難,無法向銀行付款贖單,以其進口項下的貨物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進口押匯,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銀行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的一種短期貿易融資方式。 3.海外代付或進口代付,是指進口信用證/進口代付/匯出匯款項下融資的一種方式。當客戶向開戶行提出信用證/進口代付/匯出匯款押匯需求,而開戶行亦無外幣資金頭寸向其提供融資,開戶行可借助代理行給予開戶行的授信額度由其代為提供頭寸。代理行將按照開戶行指示進行即期付款,待約定到期,客戶償還開戶行(境內銀行)后,開戶行再向代理行償還頭寸。

外匯管理已收預付款 貨發出去了 收到尾款 需要做哪些申報?

首先,在銀行收到尾款的時候,需要做國際收支申報,可在開戶銀行開通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臺企業版(即金宏系統)辦理涉外收入申報。

如果預收貨款比例與公司正常的收付匯偏差較大,企業的報關時間和收/付款時間超過30天(預收/預付)或者90天(延收/延付)的,企業就需要向外匯局系統報告。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匯發〔2012〕38號)第三十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業務,企業應當 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對應的預計收付匯或進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90天以上(不含)的遠期信用證(含展期)、海外代付等進口貿易融資;

(四)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發生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同一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支日期間隔超過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項下收匯金額或先支后收項下付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不含)的業務;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對于第(一)、(二)、(四)項,企業還需報送關聯企業交易信息。

對已報告且未到預計進出口或收付匯日期的上述業務,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相關報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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