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出口貿易稅收政策(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內容)

时间:2024-05-18 04:47:22 编辑: 来源:

務登記但未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委托出口貨物的生產企業。

三、出口企業稅收管理要求?

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征退稅工作的銜接,強化預警分析,健全崗責體系,加大考評力度,增強服務意識,在嚴防騙稅,確保退稅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出口退免稅審核、審批效率和質量,加快出口退免稅進度,認真落實好出口退,免稅政策,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出口貨物需要交關稅嗎

出口貨物需要交關稅。出口關稅規定如下:

1、增值稅是國內稅,不管是否出口,都必須要交的,關稅繳納如下:

(1)關稅是指一國海關根據該國法律規定,對通過其關境的進出口貨物征收的一種稅收。關稅在各國一般屬于國家最高行政單位指定稅率的高級稅種,對于對外貿易發達的國家而言,關稅往往是國家稅收乃至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對進出口商品都可征收關稅,但進口關稅最為重要,是主要的貿易措施;

(2)關稅的征稅基礎是關稅完稅價格。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出口貨物以該貨物銷售與境外的離岸價格減去出口稅后,經過海關審查確定的價格為完稅價格;

(3)關稅稅則又叫海關稅則,是指一國對進口商品計征關稅的規章和對進口的應稅商品和免稅商品加以系統分類的一欄表。它是海關征稅的依據,是一國關稅政策的具體體現。從內容上來看,海關稅則一般包括兩部分:一是海關征收關稅的規章、條例和說明;二是關稅分率表。關稅稅率表又由稅則號、商品名稱、海關稅率等欄目組成;

(4)通常的關稅納稅方式是由接受按進(出) 口貨物正式進(出)口的通關手續申報的海關逐票計算應征關稅并填發關稅繳款書,由納稅人憑以向海關或指定的銀行辦理稅款交付或轉帳入庫手續后,海關 (憑銀行回執聯)辦理結關放行手續;

(5)征稅手續在前,結關放行手續在后,有利于稅款及時入庫,防止拖欠稅款。因此,各國海關都以這種方式作為基本納稅方式。

2、出口后,國家會按一定比例返還,這就是出口退稅;

3、關稅要看成交方式。如果是EXW,那么出口方不需承擔出口關稅及進口國的進口關稅;

4、如果是FCA/FAS/FOB/CFR/CPT/CIF/CIP/DDU等成交方式,出口方需要承擔出口關稅,但不需要承擔進口國的進口關稅。

綜合上述,出口的貨物需要繳納關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二十九條

進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除海關特準的外,應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貨物的進出境地海關申報。進出口貨物轉關運輸的,按照海關總署的規定執行。

關于出口退稅有哪些政策

關于出口退稅政策主要包括調整退稅比例的提高和進一步簡化稅制,比如將部分貨物的退稅比例為15%和13%的部分提高到16%,而將部分9%的提高到10%或13%,而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的貨物出口退稅比例維持不變。

一、關于出口退稅有哪些政策

      會議決定,從2018年11月1日起,按照結構調整原則,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將現行貨物出口退稅率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對“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和面臨去產能任務等產品退稅率維持不變。進一步簡化稅制,退稅率由七檔減為五檔。

      會議還確定,對信用和納稅記錄好的出口企業簡化手續、縮短退稅時間,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提高審核效率。盡快實現電子退庫全聯網全覆蓋。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行為。年底前將辦理退稅平均時間由13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

二、辦理出口退稅注意事項

      1、申報超期問題

      具體而言,指納稅人由于申報逾期,導致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

      “這類問題常見于新辦中小型出口企業。”力爭介紹,由于這類企業規模較小,往往是一人多崗(又跑業務又辦退稅),或者一崗多人(企業辦理退稅的人員頻繁更替),使得負責退稅的人員對于稅收政策關注不夠或理解有誤,要么忘記申報,要么認為稅務機關受理后審核不通過要求重新申報,就不再有申報期限的限制,最終造成申報逾期,企業蒙受損失。

      建議:出口企業特別是新辦中小型企業,要重視提高辦稅人員的專業素質,辦稅人員要及時了解、掌握各項出口退稅政策,特別是出口退稅辦理截止期。截止期前一定要到稅務機關來,要么辦理退稅申報,要么辦理延期手續。對于稅務機關受理后,審核不通過作出不予辦理決定的,出口企業在修改后,一定要依照稅務機關出具的不予辦理決定書上要求的申報期限,按時申報。

      2、申報資料不齊全問題

      “這類問題常見于特殊業務的退稅申報中。”力爭說。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等文件的要求,對于不同類型的出口業務,納稅人要提供不同的申報資料,比如中標機電、對外承包、出口到保稅區、代理出口等業務,就有各自不同的要求。但是,部分納稅人由于出口業務較少,而忽略了政策中對于特殊業務的申報要求,造成因申報資料不齊全,而不被稅務機關受理的后果。

      建議:辦稅人員要加強出口退稅政策的學習,特別是對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24號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12號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65號公告等涉及申報要求的公告,一定要在開展業務之前,就先認真了解公告對于申報資料的要求,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注意及時收集出口退稅申報要提交的單證,避免因申報資料不齊全而造成申報不成功。

      3、申報數據錄入錯誤

      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做的一份統計顯示,納稅人申報資料經審核被稅務機關不予辦理的情形中,約有一半是由于納稅人錄入數據錯誤造成的,常見的錯誤有:發票金額錄錯、報關單離岸價格錄錯、商品代碼錄錯。部分企業甚至存在同一錯誤經稅務機關告知后反復出現的情形,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出口企業的退稅速度。

      建議:出口企業要重視申報數據的錄入質量,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立專崗對申報數據進行復核,提高數據質量。

      4、忽視前期管理,造成“退稅周期”漫長

      “辦稅服務廳的日常工作中,我們時常會遇到部分納稅人在不能順利辦理退稅申報時情緒急躁,反映‘退稅周期’漫長。”力爭說,“但我們通過大數據分析發現,實際上,在企業整個退稅過程中,在稅務機關花費的時間占比很小。”

      以2017年度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所轄二類企業和三類企業為例,二類企業從報關出口到實際辦理退庫平均時間為2個~3個月,其中稅務機關從申報受理到送交國庫時間平均約為7天,約占全部時間的7%。三類企業從報關出口到實際辦理退庫平均時間為4個~6個月,其中稅務機關從申報受理到送交國庫時間平均約為12天,約占全部時間的8%。

三、出口退稅率是否必須是征稅稅率

      出口企業及外貿出口主管部門認為,出口退稅率應該是征稅稅率,這樣才能體現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則。政府財稅主管部門則認為,出口退稅率太高,導致退稅規模太大,財政難以承受,只能降低出口退稅率。

      出口退稅率是否必須是征稅稅率?在什么水平才算合適?綜合考慮影響外貿出口的各種因素,出口退稅對外貿出口的作用,世貿組織的有關規定等問題,出口退稅率可以低于征稅稅率。將所有貨物的出口退稅率保持在征稅率的水平,既沒有必要,也沒有可能。

      第一,降低出口退稅率不違背WTO的規定。按照WTO的規則,出口退稅最大力度不能超過“零稅率”,否則將被視為對出口產品的政府補貼,受到制裁。但一

      國可以根據自己的政治、經濟目標和財政承受能力,從實際出發,在法定征稅稅率以內,確定適當的出口退稅水平,既可以選擇退稅和不退稅,也可以選擇多退稅和

      少退稅。

      第二,出口退稅只是影響外貿出口的因素之一。在國際市場需求規模一定的情況下,出口商品競爭力是影響出口規模的主要因素。出

      口退稅之所以能發揮鼓勵出口的作用,在于出口商得到國家出口退稅后,可以通過降低出口商品價格的方式增強其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但勞動力成本、原料成

      本、運費等都是影響價格的因素,除價格外,技術水平、品牌效應、售后服務等諸多因素也會影響出口商品的競爭力,因此,出口退稅只是影響出口商品競爭力并進

      而影響出口的因素之一。

      第三,國家增加或減少的出口退稅并非全部由我國出口企業獲得或承擔。我國提高出口退稅率時,外國進口商往往壓

      低我國出口商品價格,國家增加的退稅支出,有一部分變成了外國進口商節約的進貨成本。國家降低出口退稅率時,我國出口企業增加的成本往往由三方面承擔,一

      是供貨企業在價格上讓一塊,二是出口企業從盈利中消化一塊,三是外國進口商消化一塊。三方共同承擔減弱了降低退稅率對外貿出口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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