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可貿易性是什么意思(國際貿易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6-09 03:11:28 编辑: 来源:

或描述特征來制定技術法規。

(二)標準

WTO/TBT協定對標準的定義是:“經公認機構批準的、規定非強制執行的、供通用或重復使用的產品或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的規則、指南或特征的文件。該文件還可包括或專門關于適用于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

(三)合格評定程序

WTO/TBT協定對合格評定程序的定義是:“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以確定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準中相關要求的程序。”同時給出解釋性說明:“合格評定程序特別包括:抽樣、測試和檢驗;評價、驗證和合格保證;注冊、任何和批準以及各項的組合。”

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主要表現形式概括起來有以下五種:

(1) 頒布各種強制性的技術法規。

(2) 制定苛刻的技術標準。

(3) 推行嚴格的合格評定程序。

(4) 利用工業產權、知識產權形成技術保護。

(5) 其它形式的技術壁壘。

問題七:在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問題上,您有什么意見和建議 一、加大對外評議工作的力度;二、完善建立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三、加大雙多邊合作交流與交涉的力度;四、加大標準化體系建設,推進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五、加強對世界范圍內區域貿易協定和自由貿易協定中技術性貿易措施條款的跟蹤和研究;六、積極向W TO和有關發達國家成員申請技術援助、延長有關技術性貿易措施實施的適應期或過渡期等,以增強我國適應國外技術要求的能力;七、切實加強能力建設,加強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的建設,以切實提高檢驗檢疫實驗室技術保障能力和檢測體系為外經貿服務的依托能力。

問題八: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中國現狀 隨著關稅壁壘對貿易的影響逐步減弱,技術壁壘已逐漸成為各國爭相采用的維護該國利益的手段。據商務部發布的消息,2003年,世界TBT和SPS通報量大幅度增長,比2002年猛增了528件,增長速度是上年的6倍,是1995年以來通報量增長最多的一年。在此大背景下,近年來,中國相當數量的傳統優勢產品頻繁遭遇國外技術壁壘,出口紛紛受阻,有的甚至被迫退出了市場。商務部最新調查表明,國外技術壁壘對我出口的影響日益加劇,2002年中國71%的出口企業,39%的出口產品受到國外技術壁壘的限制,造成損失170億美元,相當于當年出口額的5.2%。2003年,商務部對2002年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出口受國外技術壁壘影響的情況進行了調查,范圍涉及食品土畜、輕工、機電、紡織、五礦化工、醫保6個進出口行業、21大類進出口產品。中國的農產品、輕工、機電、紡織服裝、五礦化工和醫療保健六大行業出口受到技術壁壘限制較多,其中以農產品受影響最為嚴重。據統計,2001年中國約有70億美元的出口產品受到外國技術壁壘的影響。2002年,亞洲、歐洲及美洲等地區對中國農產品設置的各種技術性貿易壁壘達20余項,導致中國禽肉產品出口下降32.9%,畜產品出口下降4.1%,蜂產品出口下降16.7%。中國出口企業主要受歐盟、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技術壁壘的限制。在受技術壁壘限制的出口企業中,40%的企業受歐盟限制,27%受美國限制,25%受日本限制,8%受韓國等其他國家和地區限制。

融資性貿易是什么意思?

:融資性貿易是指進出口貿易過程中,企業為了獲得資金而選擇的融資渠道。在這種貿易模式下,貿易公司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融資,用融資后的資金購買國際市場上的商品,再將這些商品在國內市場上銷售,通過貿易中的利潤來償還融資貸款并獲利。因此,融資性貿易對企業來說是一種獲得資金的方式,同時也是一種風險和回報并存的商業模式。

:融資性貿易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主要表現在匯率風險和信用風險上。在企業進行融資后,如果國內外匯市場上匯率波動較大,則企業便會面臨匯率風險,肩負匯率風險的風險成本也成為了融資性貿易的一項重要成本。此外,在企業進行貿易的過程中,還會出現信用風險,即因買方無力或不愿按時支付貨款而導致企業無法按期償還融資貸款的情況。企業需要在貿易合作中進行謹慎的風險管理,確保獲得最大利潤并避免造成不可逆的損失。

:盡管存在一定的風險,但融資性貿易在企業國際化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在全球化的潮流下,企業需要不斷拓展海外市場,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此時,融資性貿易模式的出現便為企業創造了多元化的融資選擇,并幫助企業快速融入國際貿易市場。同時,融資性貿易的模式也促進了國內和國際市場的互動和交流,為企業打通國內外市場之間的渠道,提高企業國際化水平。

國際貿易是什么意思?

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稱通商,是指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一般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因此也可稱之為進出口貿易。

國際貿易也叫世界貿易。進出口貿易可以調節國內生產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國際間的供求關系,調整經濟結構,增加財政收入等。

國際貿易專業屬于經濟學學科范疇,主要以經濟學理論為依托,包括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計量經濟學、世界經濟學概論、政治經濟學等。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既然是經濟學類的,自然離不開對數學的學習了。

微積分、線性代數和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是必不可少的,學習計量經濟學、國際經濟學、統計學等學科必須要有比較扎實的數學基礎。

從事國際貿易,英語應當是相當好的,不僅僅是書面英語,比如外貿英語函電,口語也是相當重要。

學習完上述全部內容之后,還要學習譬如工科類的知識,即行業知識,作為對專業知識的補充,為日后進入工作崗位提供便利。

雖然各行各業有各自的專業知識,但掌握了國際貿易理論知識之后,就可以比較方便的學習行業知識了,從事專職工作也得心應手。

綜上所述,想要在國際貿易領域取得較好的成績和長遠發展,必須學好英語和經濟學知識,了解國內外相應的法律法規。

擴展資料:

商貿是什么意思

商貿即為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柜臺,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小規模商貿企業登記注冊需要三萬元資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03]133號)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中的“商貿企業”界定為商業零售企業。

擴展資料:

商貿申請條件:

什么叫商貿磋商??

交易磋商是買賣雙方為買賣商品,對交易的各項條件進行協商以達成交易的過程,通常稱為談判

在國際貿易中,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

因為交易磋商是簽訂合同的基礎,沒有交易磋商就沒有買賣合同

交易磋商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合同的簽訂及以后的履行,關系到雙方的經濟利益,必須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交易磋商的程序可概括為四個環節:詢盤、發盤、還盤和接受

其中 發盤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兩個基本環節

基本程序為:邀請發盤(詢盤) 2、發盤 3、還盤 4、接受 5、簽訂合同 6、合同的履行 1、詢盤 指交易的一方準備購買或出售某種商品,向對方詢問買賣該商 品的有關交易條件

詢盤的內容可涉及:價格、規格、品質、數量、包裝、裝運以 及索取樣品等,而多數只是詢問價格

所以,業務上常把詢盤 稱作詢價

在國際鎬易業務中,有時一方發出的詢盤表達了與對方進行交 易的愿望,希望對方接到詢盤后及時發出有效的發盤,以便考 慮接受與否

也有的詢盤只是想探詢一下市價,詢問的對象也 不限于一人,發出詢盤的一方希望對方開出估價單

這種估價 單不具備發盤的條件,所報出的價格也僅供參考

2、發盤 在國際貿易實務中,發盤也稱報盤、發價、報價

法律上稱之 為“要約”

發盤可以是應對方詢盤的要求發出,也可以是在 沒有詢盤的情況下,直接向對方發出

發盤一般是由賣方發出 的,但也可以由買方發出,業務稱其為“遞盤” (1)發盤的定義及具備的條件 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后面簡稱公約)第14 條第一款對發盤的解釋為:“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訂立合同的建議,如果十 分確定并且表明發盤人在得到接受時隨約束的意旨,即構成發 盤

一個建議如果寫明貨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規定數量和價格 或規定如何確定數量和價格,即為十分確定”

對于這個宣 言,可以看出一個發盤的構成必須具備下列四個條件: a、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特寫人提出:發盤必須指定可以表示 接受的受盤人

受盤人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指定多個

不指定 受盤人的發盤,僅應視為發盤的邀請,或稱邀請做出發盤

b、表明訂立合同的意思:發盤必須表明嚴肅的訂約意思,即 發盤應該表明發盤人在得到接受時,將按發盤條件承擔與受盤 人訂立合同的法律責任

這種意思可以用“發盤”遞盤等術語 加以表明,也可不使用上述或類似上述術語和語句,而按照當 時談判情形,或當事人之間以往的業務交往情況或雙方已經確 立的習慣做法來確定

c、發盤內容必須十分確定:發盤內容的確定性體現在發盤中 的列的條件是否是完整的、明確的和終局的

d、送達受盤人

發盤于送達受盤人時生效

上述四個條件,是《公約》對發盤的基本要求,也可稱為構成 發盤的四個要素

(2)發盤的撤回和撤銷 《公約》第15條對發盤生效時間作了明確規定:“發盤在送達 受盤人時生效”

那么,發盤在未被送達受盤人之前,如發盤 人改變主意,或情況發生變化,這就必然會產生發盤的撤回和 撤銷的問題在法律上,“撤回”和“撤銷”屬于兩個不同的概 念

撤回是指在發盤尚未生效,發盤人采取行動、阻止它的生 效

而撤消是指發盤已生效后,發盤人以一定方式解除發盤的 效力

《公約》第15條第2款規定:“一項發盤,即使是不可撤銷 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發盤到達受盤人之前或同 時到達受盤人”

根據《公約》的規定,發盤可以撤銷,其條件是:發盤人撤銷 的通知必須在受盤人發出接受通知之前傳達到受盤人

但是, 在下列情況下,發盤不能再撤銷: a、發盤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發盤是不可撤銷 的

b、受盤人有理由信賴該發盤是不可撤銷的,并且已本著對該 發盤的信賴行事

這一款規定了不可撤銷的兩種情況:一、是發盤人規定了有效 期,即在有效期內不能撤銷

如果沒有規定有效期,但以其它 方式表示發盤不可撤銷,如在發盤中使用了“不可撤銷”字樣,那么在合理時間內也不能撤銷

二、是受盤人有理由信賴 該發盤是不可撤銷的,并采取了一定的行動

關于發盤失效問題,[公約]第17條規定:“一項發盤,即使是 不可撤銷的,于拒絕通知送達發盤人時終止

”這就是說, 當受盤人不接受發盤的內容,并將拒絕的通知送到發盤人手中 時,原發盤就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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