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只適合于海運或內河運輸的貿易術語是(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的貿易術語有哪些)

时间:2024-05-19 11:52:11 编辑: 来源:

運輸的貨損、延遲裝船、倉儲費用等不負責任,從而減小了賣方的風險。如采用A組貿易術語,內陸地區企業在出口產品時承擔貨物滅失和損壞的風險就延伸到裝運港船舷。

3.承擔的費用降低

采用傳統的裝運港交貨術語時,內陸至港口的運費往往占貨價較大的比例,如新疆、甘肅、青海等地出口貨物時,在裝運港前發生的內陸運費一般占貨價的20%,高的甚至占到100%。而采用貨交承運人的三種術語,出口方只負責將貨交至承運人處,不承擔貨物運到裝運港的費用。

4.收匯時間提前

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定,B組術語涉及的通常運輸單據范圍要大于A組術語,A組術語使用可轉讓提單、不可轉讓海運單或內河運輸單據,而B組術語根據具體運輸方式的不同,可以是上述單據,也可以使用陸運單、空運單和多式聯運單據。在B組術語下,出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后,即可憑其簽發的運輸單據(陸運運單、空運單、內河運單、多式聯運單據等)在當地交單結匯,而不必等到貨物裝船后取得海運提單。這樣縮短了結匯時間,有利于出口方的資金周轉。在上述案例中,若內陸出口公司采用B組術語如FCA與買方達成交易,就可以在當地將貨物交給運輸公司,在轉移貨物控制權的同時也轉移了貨物風險,并憑借承運人簽發的貨運單據盡早在當地銀行辦理結匯手續。

從上述比較中可以看出,B組術語實際上是A組術語的擴展,它比A組術語具有更為廣闊的適用范圍。B組術語可以更好地滿足內陸出口貿易的需要,因此,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進行和內陸地區出口貿易的增長,我國的外貿企業不能拘泥于FOB或CIF的定式,而應根據自身的實際特點來選擇合適的價格條款,以保障合同的履行,保護自身的利益。

三、內陸地區出口企業選用B組貿易術語的優勢分析1.選用B組貿易術語是內陸地區企業外貿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

有那幾種貿易術語?要詳細點的,包括運費,保險費是由哪方承擔等等!

1、FOB: 是Free on Board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

2、C&F: 即“Cost and Freight”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家。

3、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FCA: 即“Free Carrier“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5、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并及時通知買方。

6、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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