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國際服務貿易的壁壘主要表現為非關稅壁壘(非關稅壁壘包括哪些)

时间:2024-05-20 04:16:52 编辑: 来源:

施、"藍箱"措施和"黃箱"措施。"綠箱"措施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費用不轉嫁給消費者,且對生產者不具有價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務計劃,主要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務、用于糧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儲備補貼等措施。這些措施對農產品貿易不會產生或僅產生微小的扭曲影響,成員方無須承擔約束和削減義務。"藍箱"措施是指按固定面積和產量給予的補貼(如休耕補貼)、按基期生產水平的 85%或85%以下給予的補貼、按固定牲畜頭數給予的補貼。這些補貼通常是農產品限產計劃的組成部分,成員方無須承擔削減義務。"黃箱"措施是指政府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干預和補貼,包括對種子、肥料、灌溉等農業投入品的補貼、對農產品營銷貸款的補貼等。"黃箱"措施對農產品貿易產生扭曲,成員方須承擔約束和削減的義務。《農業協議》要求各成員方用綜合支持量來計算其"黃箱"措施的貨幣價值,并以此為尺度,逐步予以削減。但對于發展中國家,部分"黃箱"措施也被列入免于削減的范圍,主要包括農業投資補貼、對低收入或資源貧乏地區生產者提供的農業投入品補貼、為鼓勵生產者不生產違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等。實踐中,一些國家未能依照規則逐步削減"黃箱"措施,而仍維持著較高水平的補貼,從而構成貿易壁壘。

②出口補貼。《農業協議》規定,應以減讓基期的農業出口補貼為基礎,在實施期內逐步削減出口補貼;《農業協議》還詳細規定了列入減讓承諾的出口補貼的范圍、控制補貼的擴大等內容。然而,一些國家未能嚴格遵守《農業協議》有關規定。如某國根據其"乳制品出口鼓勵計劃",在此領域維持著大量補貼,不僅阻礙了其它國家同類產品的進口,也削弱了其它國家同類產品在第三國市場上的競爭力,構成貿易壁壘。

(11)服務貿易方面的壁壘

實踐中,造成阻礙國外服務或服務供應商進入本國市場的壁壘措施可能有:

①準入條件過于嚴格或缺乏透明度。

②冗長的審批程序。

③對服務供應商服務經營設置各種形式的限制,或增加其經營負擔。

④外國服務供應商所面臨的不公平競爭。

(12)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

實踐中,一些WTO成員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方面不符合《TRIPs協定》并構成貿易壁壘的做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①立法不完善,對《TRIPs協定》要求保護的某些知識產權缺乏法律規定,或其規定違反《TRIPs協定》的基本原則。

②行政執法程序繁瑣、拖沓或費用高昂。

③司法救濟措施不力,或剝奪當事方司法復審的請求權,未能給知識產權提供充分的保護。

(13)其它壁壘

實踐中,還存在著種種很難歸類于以上各類貿易壁壘的其它壁壘。

非關稅壁壘包括哪些

非關稅壁壘(Non-tariff barrier),又稱非關稅貿易壁壘,指一國政府采取除關稅以外的各種辦法,對本國的對外貿易活動進行調節、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與手段的總和,其目的是試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進口,以保護國內市場和國內產業的發展。

法律分析

非關稅壁壘大致可以分為直接的和間接的兩大類:前者是由海關直接對進口商品的數量、品種加以限制,其主要措施有:進口限額制、進口許可證制、“自動”出口限額制、出口許可證制等;后者是指進口國對進口商品制訂嚴格的條例和標準,間接地限制商品進口,如進口押金制、苛刻的技術標準和衛生檢驗規定等。非關稅壁壘形式多樣,且更為隱蔽。根據美國、歐盟等WTO成員貿易壁壘調查的實踐,非關稅壁壘主要表現為以下13種形式:通關環節壁壘、進口稅費、進口禁令、進口許可、國際貿易的政治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貿易救濟措施、進口產品歧視、出口限制、服務貿易。實踐中,還存在著種種很難歸類于以上各類貿易壁壘的其它壁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 第二十九條 貨物由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內地,原則上按照進口征稅;但是,對鼓勵類產業企業生產的不含進口料件或者含進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達到一定比例的貨物,免征關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海南省制定。貨物由內地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退還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全島封關運作、簡并稅制前,對離島旅客購買免稅物品并提貨離島的,按照有關規定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全島封關運作、簡并稅制后,物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和內地之間進出的稅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海南省制定。

國際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

1、定義:

貿易壁壘(Trade Barriers/Barrier to trade) 又稱貿易障礙。對國外商品勞務交換所設置的人為限制,主要是指一國對外國商品勞務進口所實行的各種限制措施。

2、分類:

一般分非關稅壁壘和關稅壁壘兩類。

就廣義而言,凡使正常貿易受到阻礙,市場競爭機制作用受到干擾的各種人為措施,均屬貿易壁壘的范疇。如進口稅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關稅;商品流通的各種數量限制;在生產者之間、購買者之間或使用者之間實行的各種歧視措施或做法(特別是關于價格或交易條件和運費方面);國家給予的各種補貼或強加的各種特殊負擔;以及為劃分市場范圍或謀取額外利潤而實行的各種限制性做法等等。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所推行的關稅自由化、商品貿易自由化與勞務貿易壁壘,盡管在關稅方面取得較大進展,在其他方面卻收效甚微。某種形式的貿易壁壘削弱了,其他形式的貿易壁壘卻加強了,各種新的貿易壁壘反而層出不窮。

隨著WTO等國際間貿易組織成員的不斷增加以及各地區組織的建立,如北美自由貿易區等,對這兩類組織的非成員國關稅壁壘還在起著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國際上非關稅壁壘的作用正在上升,或有上升的趨勢。一些發達國家利用其自身的技術優勢對來自其它國家產品的認證要求,極大地阻礙了欠發達和發展中國家制成品的出口;而只能出些資源性的初級產品。加劇了南北間的經濟及貿易發展差距。

另外,發達國家,以及一些次發達甚至發展中國家越來越多地采用的反傾銷手段,也是非關稅壁壘之一。就中國而言,配額,許可證制度也屬于后者。

所謂關稅壁壘,是指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所設置海關向進出口商征收關稅所形成的一種貿易障礙。按征收關稅的目的來劃分,關稅有兩種:

一是財政關稅,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二是保護關稅,其主要目的是為保護該國經濟發展而對外國商品的進口征收高額關稅。保護關稅愈高,保護的作用就愈大,甚至實際上等于禁止進口。

非關稅

是指除關稅以外的一切限制進口措施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又可分為直接限制和間接限制兩類。

直接限制是指進口國采取某些措施,直接限制進口商品的數量或金額,如進口配額制、進口許可證制、外匯管制、進口最低限價等。

間接限制是通過對進口商品制訂嚴格的條例、法規等間接地限制商品進口,如歧視性的政府采購政策,苛刻的技術標準、衛生安全法規,檢查和包裝、標簽規定以及其他各種強制性的技術法規。

外國(或地區)政府實施或支持實施的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貿易壁壘:

l、違反該國(或地區)與中國共同參加的多邊貿易條約或與中國簽定的雙邊貿易協定;

2、對中國產品或服務進入該國(或地區)市場或第三國(或地區)市場構成或可能構成不合理的阻礙或限制;

3、對中國產品或服務在該國(或地區)市場或第三國(或地區)市場的競爭力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的損害。

外國(或地區)政府未履行與中國共同參加的多邊貿易條約或與中國簽定的雙邊貿易協定規定的義務的,也視為貿易壁壘。

3、表現形式:

實踐中較為常見的貿易壁壘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違反承諾的關稅措施;

缺乏規則依據的進口管理限制(包括通關限制、國內稅費、進口禁令、進口許可等);

缺乏科學依據的技術法規、產品標準、合格評定程序、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

不合理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

政府采購中違反有關規則限制進口產品的做法;出口限制;補貼;

服務貿易準入和經營限制;

不合理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

其它貿易壁壘等。

貿易壁壘成因:

貿易壁壘的出現并不斷強化并非偶然,它是國際經濟、社會、科技不斷發展的產物。分析新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在于以下幾點。

1.社會進步及發達國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們安全健康意識空前加強,越來越關心產品對身體健康和安全的影響,以致在國際貿易中以健康、安全和衛生為主要內容的新貿易壁壘日益增多。

2.

隨著環保意識的提高,可持續發展理念深入人心,人們越來越關心賴以生存的地球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而要求國際貿易中的產品本身及其生產加工過程都不要以

破壞環境或犧牲環境為代價;同時要求生產這些產品時也不要以犧牲勞動者的健康為代價。于是,綠色壁壘和社會壁壘等新貿易壁壘將在國際貿易中不斷出現。

3.

新貿易壁壘的日益增多與傳統貿易壁壘受到約束關系很大。傳統貿易壁壘如關稅、許可證和配額等的使用不僅會受到國際公約制約和國際輿論的譴責,而且也易遭到

對等報復。因此,這些傳統貿易壁壘措施將來的發展空間不是很大,這就為綠色壁壘等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發展空間。

4.科學技術日新月

異為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條件和手段。技術密集型產品在國際貿易中的比重不斷提高,特別是信息技術產品,涉及的技術問題較為復雜,容易形成新貿易壁壘。

同時高靈敏和高技術檢測儀器的發展使檢測精度大大提高,給一些國家設置新貿易壁壘提供了技術和物質條件。

5.主要發達國家因經濟增長乏力,貿易保護主義有重新抬頭之勢,隨著傳統貿易壁壘作用的弱化紛紛尋求新貿易壁壘,以保護其國內產業。

貿易壁壘特性:

以技術性貿易壁壘為例

1、廣泛性

從產品角度看,不僅涉及資源環境與人類健康有關

的初級產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間產品和工業制成品;從過程角度來看,包括研究開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和消費整個產品的生命周期;從領域來看,

已從有形商品擴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及環境保護等各個領域。

2、系統性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一個系統,不但包括WTO《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規定的內容,而且包括《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議》、《服務貿易總協定》等規定的措施;《農業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等都對環境問題進行了規定。

3、合法性

目前國際上已簽訂150多個多邊環保協定。發達國家積極制定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為技術性貿易壁壘提供法律支持。WTO也正在制定國際性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

4、雙重性

術性貿易壁壘有其合理性,即真正為了實現規定的合法目標是可以采取合適的壁壘措施的。正常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合法合理地采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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