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國際貿易免稅發票怎么開(個體戶增值稅普票稅款那欄寫的免稅,怎么做憑證?)

时间:2024-05-19 14:30:06 编辑: 来源:

企業是指企業有從事對外貿易(進出口)的企業,在國家規定的注冊企業的相關領域內,這些企業對合法產品有進出口經營權。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實行退免稅政策。即出口免征增值稅,退還購進環節的進項稅。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還增值稅應依據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注明的進項金額和出口貨物對應的退稅率計算。

1、出口發票開具。外貿企業出口產品同生產企業一樣,要在稅務局申領出口專用發票,并在出口貨物時開具出口專用發票。

2、免退稅的辦理。目前,外貿企業出口退貨物計算辦理退稅,以出口數量和貨物購進金額作為計稅依據。所以在外貿企業辦理退免稅時,外貿企業購時貨物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就顯得猶為重要,它是計算退免稅的主要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64號)規定:“出口企業向稅務機關主管出口退稅的部門(以下簡稱退稅部門)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在提供有關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及相關資料時,應同時附送下列紙質憑證:

“(一)……外貿企業提供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凡外貿企業購進的出口貨物,外貿企業應在購進貨物后按規定及時要求供貨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其購進貨物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退稅部門應要求外貿企業自開票之日起30日內辦理認證手續。(二)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三)出口收匯核銷單。”

3、對于外貿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取得的普通發票,不作為退免稅的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憑普通發票退稅政策的通知》(國稅函[2005]248號)規定:“今后凡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出口,一律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是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或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有關憑證辦理退稅。”在外貿企業出口時,無論是選擇何種應退稅款計算方法(單票對應法或加權平均法),只能憑購進貨物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退稅。

個體戶增值稅普票稅款那欄寫的免稅,怎么做憑證?

會計憑證:

借:應收帳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由于是免稅即免征增值稅,不需要再做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即直接免征的增值稅,無需進行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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