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國內貿易的經營范圍煤炭業務(煤炭公司經營范圍)

时间:2024-06-01 08:38:33 编辑: 来源:

(五)固定經營場所證明;

(六)企業自有儲煤場地證明(使用權證)或租賃、聯營場地的合同證明(包括場地面積、儲煤能力和場地設施);

(七)環保行政部門出具的儲煤場地環保合格證明;

(八)質檢部門出具的計量設施、煤炭質量監測設施合格證明;

(九)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計量、質檢工作人員上崗證書。

國家已經正式取消了實行將近20年的煤炭生產許可證和實行了將近10年的煤炭經營許可證。也就意味著之前想要做煤炭貿易商需要五證,現在只需要普通公司的三證且申請了煤炭買賣、煤炭批發零售的經營范圍就能從事煤炭批發零售。從事民用煤零售的個人視同一般企業,不再需要煤炭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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