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在國際貿易中,如果采用海洋運輸,在用于(在國際貿易中,如果采用海洋運輸,則在用于結匯的各項單據中最為重要的)

时间:2024-06-02 03:28:03 编辑: 来源:

ned transport documents,C.T.D.)是在多種運輸情況下所使用的一種運輸單據。這種運輸單據雖與海運中的聯運提單有相似之處,但其性質都與聯運提單有別。

單證員常見貿易術語的使用

單證員常見貿易術語的使用

在實際業務中,選用何種貿易術語,密切關系到買賣雙方的經濟利益,因此,它是雙方都十分重視的問題之一。就我方外貿企業而言,貿易術語的選用應結合以下幾方面的要求來考慮:

1、增收節支外匯運保費。

在我國外貿業務中,FOB、CFR和CIF是最常用的貿易術語。一般說來,在出口業務中,我外貿企業應爭取多選用CIF和CFR術語,而少用FOB術語;反之,在進口業務中,應爭取多選用FOB術語,少用CFR和CIF術語。

對FCA、CPT和CIP術語的選用,在出口和進口業務中,也應分別按上述原則,予以掌握。因為,這樣可為國家增加收入和節省支出外匯運費和保險費,并有利于我國對外運輸事業和保險事業的發展。

2、適合所使用的運輸方式。

按照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每種貿易術語,各有其所適用的運輸方式。

例如,“FOB、CFR和CIF術語”只適用于海洋運輸和內河運輸,而不適用于空運、鐵路和公路運輸。

如交易的當事人擬使用空運、鐵路或公路運送貨物,則應先用“FCA、CPT和CIP術語”。

如果不顧所使用的運輸方式,不適當地選用貿易術語,將使該術語的解釋產生困難。一旦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的義務上發生糾紛,有關當事人將陷入困境,并可能遭受損失。

目前,集裝箱運輸和多式運輸正在被廣泛運用。而且還將進一步擴大與發展。為了適應這一趨勢,我外貿企業應按具體交易的實際情況,適當擴大選用“FCA、CPT和CIP術語”,以替代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的“FOB、CFR和CIF術語”。

尤其是在出口業務中,如果貨物是以集裝箱運輸或多式運輸方式運輸的,不采用“FCA、CPT和CIP術語”,而仍繼續使用“FOB、CFR和CIF術語”,則至少存在以下兩上缺點:

一是增加了我方的風險責任,從貨交承運人延伸到在裝運港越過“船舷”;

二是推遲了運輸單據的出單時間,從而延緩了我方交單收匯的時間,影響我方資金周轉和造成利息損失。

因此,在出口業務中,應積極創造條件,推廣使用“FCA、CPT和CIP術語”已勢在必行了。

3、按實際需要,靈活掌握。

選用“貿易術語”,也應根據業務的實際需要,作必要的'靈活掌握。譬如,國外買方在向我國購買大宗商品時,為了可以在“運價和保險費”上得到優惠,要求自行租船裝運貨物和保險的情況并不少見。

為了不影響貿易,我方出口也可采用“FOB術語”。對于國外某些港口,因無固定班輪或我方自行派船不方便而對方愿意自行派船接運時,也可按“FOB術語”成交。

有些國家為了扶持其本國保險事業的發展,規定其進口貿易必須在其本國投保,在此情況下,我們可同意使用“CFR或FOB術語”,以示合作。

在進口業務中,如我方所進口的貨物,數量不多,金額不大,也采用CIF術語進行交易。

4、安全收匯,安全收貨。

在外貿交易進程的各個環節中,都可能潛伏著對經營者造成損害的風險,應預先防范。在貿易術語的選用方面,也涉及如何保障出口收匯和進口收貨的安全問題。

在我出口業務中,國外買方往往要求按“FOB術語”向我購貨,究其原因,一般是由于國外買方擬以通過由其自行指定的承運人,自辦保險,以便向承運人和保險公司獲取較低的運費和保險費優惠。

但是,少數不法商人也可能與承運人相勾結,越過向銀行付款贖單的正常渠道,向承運人無單提貨,隨后采用逃逸或宣告破產的伎倆,騙取我貨物,造成我方“銀貨兩空”的結局。

在進口業務中,如采用“CFR術語”,因為由國外賣方租船或訂艙,貨物裝船后的風險由我負擔,而保險也由我方辦理,如果國外賣方所安排的船舶不當,或與船方勾結出具假提單,就將使我方蒙受付了款卻收不到貨的損失。

上述類似的詐騙事件,在我外貿實際業務中曾屢有發生。對此,我外貿企業必須提高警惕,審慎選擇客戶,必要時,還應對由國外客戶指定的承運人或安排的載貨船只作事先核查,如發現不妥,可要求其給予更換,以保障收匯或收貨的安全。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擴大,對外貿易的發展,可以采用更加靈活的貿易方式,其他貿易術語,如EXW、FAS、DAF、DES、DEQ、DDU和DDP等,也可視不同交易的具體情況適當地選擇使用。

;

國際貿易術語FOB,CFR,CIF,FCA,CPT,CIP各個的涵義是什么?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FCA :FREE CARRIER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貨交承運人(指定裝運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 保險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運費

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運費付至 (指定目的港)

CIP: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 運保費付至

一、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種貿易術語僅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其承運人是船公司;而FCA、CPT、CIP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海洋、內河、鐵路、公路、航空運輸等,也適用多式聯運,其承運人是船公司、鐵路和公路部門和航空公司或海運船公司及多式聯運經營人。

二、貨物運輸區間不同。FOB、CFR、CIF等貿易術語只適用海運和內河運輸,所以貨物運輸區間是從裝運港至目的港,屬于“港口交貨”。而FCA、CPT、CIP貿易術語適用各種運輸方式和多式聯運,貨物運輸區間是賣方內陸任何地點至買方內陸任何地點,擴大了運輸區間,可以實行“門到門交貨”。

三、交貨地點和風險轉移地點不同。FOB、CFR、CIF交貨地點是裝運港,將貨物裝到指定的船上。風險劃分均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而FCA、CPT、CIP的交貨地點,需視不同運輸方式和不同的約定而定,它可以在賣方所在地點,也可以鐵路、公路、航空、內河、海洋運輸承運人或多式聯運經營人的運輸或其他收貨地點。風險劃分是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或其他人接管時,即風險自賣方轉移至買方。

四、運輸單據不同。在FOB、CFR、CIF貿易術語條件下,賣方一般應向買方提交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它是物權憑證,可以質押和背書轉讓。而在FCA、CPT、CIP條件下,賣方提交的運輸單據則視運輸方式而定。除使用海運外,其他運輸方式,如鐵路運單、公路運單、航空運單或多式聯運單據等都不是物權憑證,不能背書轉讓和用以提貨。

五、裝卸費用負擔不同。FOB、CFR和CIF貿易術語,賣方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但由于貨物裝船是一個連續作業,各港口的習慣做法又不盡相同,所以在使用程租船運輸的FOB合同中,應明確裝船費由何方負擔。而在FCA、CPT和CIP的條件下,如涉及海洋運輸,并使用程租船時,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時對所支付的運費,或FCA術語由買方支付的運費,已包含了承運人接管貨物后在裝運港的裝船費和在目的港的卸貨費。這樣,在FCA合同中的裝船費的負擔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貨費的負擔問題就不存在了。

有那幾種貿易術語?要詳細點的,包括運費,保險費是由哪方承擔等等!

1、FOB: 是Free on Board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

2、C&F: 即“Cost and Freight”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家。

3、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FCA: 即“Free Carrier“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5、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并及時通知買方。

6、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