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埃及對外貿易狀況(埃及的經濟有沒有狀況)

时间:2024-05-11 16:53:19 编辑: 来源:

第一王朝的建立者,而且是埃及國家的建立者和統一者。他在南方建立了自己的國家后,征服了北方的三角洲地區。為了鞏固對北方的統治,他在河谷和三角洲交界的地方建立了一個要塞城市——孟斐斯(原名白城,孟斐斯是希臘人對該城的稱呼),其守護神是普塔赫神(世界創造者、藝術和手工業的保護神)。現代考古學未發現有關美尼斯存在的任何物證。因此,現代埃及學家常把有文物證據的納爾邁或阿哈與美尼斯視為一人,也有的學者懷疑美尼斯存在的真實性。

19世紀末、20世紀初,考古學家在希拉康波里、阿卑多斯等地進行的發掘,本世紀30—50年代初在開羅附近尼羅河西岸的薩卡拉進行的發掘,為研究早王朝時期的歷史提供了豐富的文物資料。這些資料反映了埃及的統一和君主專制的建立是逐步完成的。

在希拉康波里發現的納爾邁調色板和納爾邁權標頭,反映了納爾邁國王對北方三角洲進行過勝利的戰爭,帶回了大批戰俘和其他虜獲物(包括牛、羊等)。如在納爾邁權標頭上刻著他從北方俘獲了12萬人、40萬頭大牲畜和142萬頭小牲畜。還有一個利比亞貢賦調色板,反映了納爾邁對利比亞進行過勝利的戰爭。在納爾邁調色板的正面,這位國王頭戴象征上埃及王權的白冠,在調色板背面,他又戴著象征下埃及王權的紅冠,也表示了他對南部和北部的統治權力。但是,納爾邁實際上并未完成對北方的征服而完全統一整個國家。

在納爾邁以后的第一王朝其余諸王留下的文物中,有一些是與他們進行過統一戰爭有關的。例如,阿哈國王的一件文物上刻著俘虜的場面,并有“得到上下埃及”的銘文;阿哈還在三角洲地方建立了一個為舍易斯諾姆所崇拜的涅特女神的神廟。又如,第一王朝第五個國王登統治時期的雕刻中,國王登的頭上同時戴著象征上下埃及王權的白冠和紅冠,還第一次采用了象征上下埃及王權的雙重王銜,他大概是想以此表明他已是上下埃及之王。

但是,直到第二王朝末期,一位名叫哈謝海姆的國王雕像的基座上,還刻著他殺死“北方的敵人47209人”和“48205人”的字樣,表明了對北方戰爭的巨大規模和殘酷性。大概他通過這些戰爭,才最后征服了北方,統一了全國。因此,他的繼承者哈謝海姆威(有學者認為這兩個國王是一個人)才采用了“荷魯斯和塞特”雙重王銜,他的較完整的名字后都附加有“在其中的兩個神和睦相處”,這顯然意味著埃及傳說中的兩個部分(以塞特為代表的上埃及和以荷魯斯為代表的下埃及)的統一。

統一是當時埃及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的要求和必然結果。統一使尼羅河成為加強埃及南北交流的紐帶,也有利于在更大的規模上利用尼羅河、發展灌溉農業,從而大大促進埃及經濟、文化的發展。《帕勒摩石碑》中對尼羅河水每年漲水情況的記載就是一個證據。

隨著國家的統一和階級矛盾的加劇,原來小國寡民的國家機器過于薄弱,已遠不能適應統治階級的需要。因此,在早王朝時期,埃及新設置了許多國家機關。這些新設立的國家機關明顯地是以國王為中心的,這表明了王權的逐步加強。君主專制在逐漸形成:王位世襲制出現了,王權神化明顯加強了,國王聚斂了大量土地和財富(在國王阿哈的墓中,發現有一個王室地產模型可以為證),組成了王室經濟。現代學者一般把第一王朝及其以后的埃及國王稱為法老(不過,有的學者認為,嚴格地說,可能要到新王國時期埃及的國王才稱為法老),即把他們視為專制君主。

早王朝時期出現的馬斯塔巴式王墓和貴族墓,明顯地反映了君權的擴大以及國家財富的日益集中于以國王為首的統治階級手中。前王朝時期王墓發展的最后形式是涅伽達和希拉康波里的畫墓,這兩個地方發現的畫墓都只有一個墓室,而且沒有地上建筑;但第一王朝時的王墓和貴族墓——馬斯塔巴,則不僅在地下有許多個墓室,而且還有地上建筑(其形狀如同現代阿拉伯人院子中名叫馬斯塔巴的長凳,故名)。馬斯塔巴墓中眾多的墓室,不僅用以放置國王的尸體,還放置陪葬者的尸體:國王的妻妾、近臣、奴仆,有的多達一二百人。此外,還有用以放置食物、用具、衣服等物的墓室。古代埃及人認為,可以通過魔法使這些東西繼續為死者享用。第一王朝一個名叫海馬卡的墓占地達1500多平方米,其規模超過了許多國王的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王朝的國王大多有兩個墓(一個在阿卑多斯,一個在薩卡拉)。至于何者是真墓,何者是紀念性的假墓,還有不同意見。

二、古王國時期和第一中間期

古王國時期的社會經濟狀況 古王國時期包括第3—6王朝,時間約為公元前2686—2181年,建都于孟斐斯。金字塔的修建開始于此時期,而且最大的金字塔也修建于此時期,所以,古王國時期又被稱為金字塔時期。

古王國時期是古代埃及的奴隸制經濟得到重大發展的時期。國家的統一為社會經濟的發展造成了一個較為安定的環境;水利灌溉系統在更大范圍內的修建為農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后代在埃及種植的所有主要作物(如大麥、小麥、亞麻、葡萄、無花果等),在古王國時期都已種植。在農具方面,奴隸主的經濟中使用了由兩頭牛牽引的重犁,這比用簡單的木犁耕地要先進得多。從貴族墓中的畫里可以看出,農業技術總的來說還很原始,但因尼羅河泛濫后沉積下來的淤泥十分肥沃,糧食產量仍可供養古王國時期龐大的統治階級的國家機器和廣大的手工業者。

農業生產的發展為手工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古王國時期埃及的手工業門類已經不少:建筑、采礦、冶金和金屬加工、造

船、制陶、釀酒、紡織、藝術手工業等等都很發達。近年來在第五王朝國王烏舍爾卡弗的金字塔入口處發掘出的數百尊青銅雕像表明,古王國時期的手工業水平很高,可能這時埃及已進入青銅時代。金字塔及其附屬建筑物(神廟)不僅說明了這時建筑業的高超水平,而且說明了采礦業和運輸業的發展。從西奈地方留下的古王國時期一些國王的名字可以看出,至少在這時,埃及人已到西奈開采銅礦。

以飼養豬、羊、牛、驢為主的畜牧業,在古王國時期的經濟中占有一定的地位。特別是在水草豐美的三角洲地區,畜牧業的發展有著良好的條件。

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為國內外貿易的發展提供了條件。但是,古王國時期的國內貿易還處在以物易物的水平上。一個貴族墓中所畫的一幅市場上以物易物的情景可以為證。這時留下的一分買賣房屋的契約也是這種情況的例證。手工業者的工資都以實物支付,如油、面包、蔬菜、衣物等,偶爾也付給銅,但不是作為貨幣,而是如同其他實物一樣,這在許多貴族墓中的銘文里皆有提及。對外貿易控制在國家手中,國家或國王常常派出商隊到國外去。這種對外貿易往往是同對外掠奪相結合的。

在古王國時期的經濟中,王室經濟、神廟經濟、官僚貴族奴隸主的經濟占有極大的比重,可以說是占了支配地位。它們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勞動力,擁有極為雄厚的經濟實力。在他們的經濟中,既包括了農業,也包括了手工業、畜牧業、漁業、園藝業等部分,基本上是一個自給自足的整體,他們很少需要到市場上去購買物品,同市場絕少聯系。

國家(包括諾姆)占有的土地,其收入應是用于行政開支,至于官吏薪金和軍隊的給養是給予土地,還是發給實物(當時還無貨幣),尚不得而知。國王的土地用于供養王室家族。神廟土地則既用之于祭祀,也用作祭司的報酬。官僚貴族的土地大致來源于繼承、購買、賞賜和新開墾的土地等,其收入基本用于自身消費(除用之于日常的衣食住行外,大量的財富被用之于修建墳墓和祭祀)。資料表明,國家、國王、神廟、官僚貴族等占有大量的土地。《帕勒摩石碑》上記載國王(可能是代表國家)一次就贈給神廟1700多斯塔特耕地;大官梅騰至少擁有260斯塔特耕地;諾馬爾赫伊比除自己原來占有的大量土地外,國王還賜給他203斯塔特土地。各類奴隸主占有的土地不一定集中在一處,而是散在各地。為了經營地產、監督和管理勞動者,他們使用了大批的書吏、管家等。

各類奴隸主除了剝削奴隸外,還剝削喪失了生產資料的其他勞動者,在古王國時期,主要是剝削一種名叫麥爾特的勞動者。由于經濟的發展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大批勞動者失去土地,或者到奴隸主的土地上去勞動,以領取口糧和衣物等,或租種奴隸主的土地,交租納稅。貴族墓中有農民因交不起租稅而被捆綁吊打的情景,可見勞動者的處景十分悲慘。古王國時期的農民還要服勞役和兵役,其負擔必定是很沉重的。

古王國時期的君主專制 古王國時期,埃及的君主專制開始確立,這從許多方面可以看出來。

國王對行政權力的控制:古王國時期,國王是國家權力的象征和代表。國王之下有一宰相(現代埃及學家借用阿拉伯語稱之為維西爾),主持日常政務,主管行政、司法、經濟和宗教事務,擁有相當大的權力。但決策權并不在維西爾手中,而是在國王手中。軍權也不在維西爾手中。維西爾是由國王任命的,其他高級官吏也是如此。這些官吏都對國王負責,并對國王的寵惠感恩戴德。

國王對國家經濟的控制:古王國時期的國王不僅直接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勞動力以及其他財富,而且還控制了國家的土地、灌溉系統和對外貿易,一切戰利品也都歸國王。《帕勒摩石碑》及其他銘文記載了古王國時期國王把土地和勞動力捐贈給神廟,并把土地贈給貴族的情況。國王們甚至可動用全國的人力和物力給自己、給自己的親屬修建金字塔。朕即國家,在經濟方面的表現就是將全國財政置于國王的控制之下。

國王對軍隊的控制:古王國時期有一支相對來說是強大的軍隊,這是君主專制統治的主要物質力量。這支軍隊既用之于對內鎮壓和統治,也用之于對外征戰。軍隊由國王直接統率,戰時國王常常御駕親征,有時雖派人率軍遠征,也要經常向國王報告情況,或向國王請示。軍隊大概由常備軍和臨時征召的部隊兩部分組成。駐守在邊境要塞的多半是常備軍。戰時臨時征召部隊,在《大臣烏尼傳》中有明確的記載。

國王對司法權力的控制:古代埃及沒有法典之類的法律文獻傳世,雖然在一些資料中提到有法律紙卷、法律皮卷之類,但現代的人們從未見過。在古代埃及,國王的話就是法律。國王可頒布相當于法律的敕令,涉及古王國末期神廟經濟的若干敕令保留了下來。古代埃及有兩種法庭:世俗法庭和神廟法庭。世俗法庭由維西爾擔任最高法官,一般的重大案件由他審理。但國王可插手司法審判,他可越過維西爾自行任命法官審理一些案件,《大臣烏尼傳》中就說到國王任命烏尼為法官審理內宮的秘密案件。神廟法庭一般只處理一些不很重要的民事糾紛。

國王對地方行政的控制:古王國時期地方上的最重要的行政單位是諾姆(州),其行政長官為諾馬爾赫(州長)。州長既有世襲的,也有由國王任命的。世襲的州長可能也要在形式上由國王任命或批準。有的人可擔任兩個諾姆的諾馬爾赫。諾馬爾赫管理地方行政、統率地方上的軍隊、維持地方治安、代收國家賦稅、管理在該諾姆中的王室經濟和國家地產、管理地方神廟事務、維持地方上的灌溉系統等。古王國時期的諾馬爾赫多半是地方上的舊貴族,他們在本諾姆中的勢力和影響都很大。古王國初期,王權還能控制住他們;到古王國末期,君主專制大為削弱,王權要在很多方面依靠他們,從他們中選拔高級官吏,有的地方貴族甚至與國王聯姻,擔任了維西爾等高級官職。因此,有的諾馬爾赫表現了極大的分離主義傾向,他們甚至靠削弱王室經濟以自肥。在諾姆與中央政府之間,在第5王朝末設有上埃及官邸,大臣烏尼就擔任過上埃及官邸的長官。有的研究者認為,下埃及官邸的設立較晚,可能要到第11王朝時期,但在《大臣烏尼傳》中提到過上下埃及各首長、上下埃及的僧侶首長的官職,似乎表明在古王國時也已設立了下埃及官邸。上埃及長官顯然是由國王任命的。從烏尼的情況看,其權限包括:代國家征稅,戰時統率地方上臨時征召的軍隊等等。可能也起代國王監視地方諾馬爾赫的作用。

王室家族控制朝政:古王國時期的君主專制不僅表現在國王個人直接控制國家的主要權力,還表現在王室家族控制朝政,高官顯宦多為王室家族成員。第4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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