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促進就業工作的需要,建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